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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死囚-第2章

小说: 死囚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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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说:“我每天只睡两个小时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像人一样活着吗?我不想这样,可我又该怎么样?”
  但是,仅仅过了两天之后,崔英杰开始重操旧业了,因为他给老家打电话的时候告诉父亲,自己在干保安之余还支了一个烤肠摊,收入很不错。不久之后,父亲从老家打电话来说,他要来北京看看儿子的生意。崔英杰只好再次找同事们借了1000块钱,花500多块钱买了车,又买了炉子和香肠,准备迎接父亲的到来。2006年8月10日下午,父亲从河北阜平老家来到北京,看望在北京又当保安又做生意的儿子。听说儿子在北京做买卖,父亲甚至还带来一个亲戚家的女孩来找崔英杰,让他帮着找个工作。
  为了让父亲高兴,崔英杰把自己在北京遇到的委屈统统掩饰起来,快快乐乐地当起了他的烤肠摊摊主。安顿好父亲之后的第二天,也就是2006年8月11日下午4点多,崔英杰带着第一天来找工的小女孩来到中关村科贸大厦楼前,准时出摊了。正是这重打锣鼓另开张的日子,崔英杰遇到了李志强,他们两人的人生也由此发生了大逆转。
  接下来我将讲述城管副队长李志强的故事。
  李志强的年龄在2006年8月11日被永远定格在36岁。李志强母亲说起儿子的童年时说,李志强是个宽容、随和的人,性格内向,小时候属于文静可爱的孩子,他很少吵架,读书的时候不吵,执法的时候也没有吵过。李志强刚刚当城管的时候,连邻居们都不理解这么文静的人怎么能去当城管。不少邻居问李志强的父亲说,你儿子是干什么啊?又不是警察,怎么整天站在街上。父亲将问题转给儿子时,李志强笑了笑,回答说,自己是为老百姓维护环境。
  李志强整天露天执法让父亲心疼,特别是下大雨的时候,回家累得精疲力竭。父亲曾经动过给儿子调动工作的念头,但是李志强说既然干了城管,就要干好,不准备再换工作。

第一章:血色黄昏;小贩挥刀杀城管(4)
李志强的父亲有到公园锻练的习惯,一天早上回家时,老人家发现玉渊潭附近桥下有一名男子带着一个小姑娘,当时天有些凉,但两人衣着却很单薄。回到家,父亲提起了这个事情,李志强就问女儿说:“人家很冷,你看应该怎么办?”女儿想了一想,就走回自己的屋子,拿出一些衣服抱给爷爷。当晚,李志强的父亲将衣服给了桥下那个小女孩。回到家,孙女还不停追问衣服人家收了没有,穿上是不是合身。李志强还曾向全家人提议,捐助了4名贫困学生。
  回忆起丈夫,李志强的妻子使用了宽容这个词。妻子的年纪比李志强小,在妻子发火的时候,李志强从来都是哄劝,从不生气。一天晚上,妻子看到屋子有些脏,让李志强拖一下地,但李志强工作很累就没有动。妻子发火了,李志强便不声不响地起来,拿起拖把开始拖地。妻子回忆起这件事时抽泣起来:我应该让他多休息一下啊!
  李志强还是个孝顺的孩子,李志强的岳父曾经在香山被马蜂叮了,脸肿得很厉害,岳母打电话过来说晚上不方便,让李志强夫妻第二天再过去,但李志强坚持连夜过去,陪着岳父输液。李志强的母亲很清楚地记得,几年前她生病住院,李志强在城管分队里尽管很忙,但是每天中午都准时将盒饭送到病床前,还不停问她输液的情况。医院的护士们都说,李志强这儿子像姑娘一样细心。
  2006年8月6日,李志强的父母到北戴河,当天他们在北京见了儿子最后一面。8月10日父母回京时,李志强连打了4个电话准备去接站,但父亲都没让接,因为他不想让儿子知道自己回京的具体时间,不想耽误儿子的工作。但不想就此生死永别,白发人送黑发人。提起儿子的殉职,李志强的父亲忍不住痛哭,因为李志强去世的那个时间本来是到车站接父母的。
  那个时间是2006年8月11日16时50分。
  2006年8月11日16时50分,这是城管副队长李志强和小贩崔英杰相遇的时间。这个时候,36岁的北京城管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参加城管组织的联合整治行动,城管车队从海龙大厦前兜了一个圈,来到科贸大厦西北侧。这是北京城管组织的联合整治行动的第三天,距离这次行动结束时间18时只剩下1小时10分钟。
  此时,23岁的崔英杰刚刚出摊,正在科贸大厦门前卖烤肠,城管的出现让他措手不及。3个月前刚刚调任海淀分队担任副队长的李志强和他的同事们封堵了崔英杰的去路。但是,崔英杰并不甘心自己新买的三轮车和炉子被没收,他苦苦哀求着,手里拿着用来切烤肠的小刀。
  十几名城管人员围绕在崔英杰周围,崔英杰手里紧握小刀舞动着,他双手紧紧拽住三轮车,哀求的口气很软弱:“把车给我留下吧,其他你们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这是我刚刚借钱买的啊。”但是,这种司空见惯的哀求没有打动城管人员,他们提醒崔英杰说:“你把刀放下,把刀放下。”但是,崔英杰并没有放下右手中的刀,而是紧紧拽住三轮车哀求着:“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请把我的三轮车留下吧!”最终,崔英杰的哀求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城管收缴成功开始回撤。之后,崔英杰放弃了努力,退回到巷子中。
  当城管队员协助李志强把三轮车抬到城管的卡车那一刻,崔英杰心痛了,那是他刚刚花500块钱买来的新车。眼看着装载着三轮车的城管车队马上就要准备离开,这时,崔英杰从人群中再次冲了出来,反手握着那把切烤肠的刀走向李志强。崔英杰曾经亲眼看到过新疆卖哈密瓜的商贩经过苦苦哀求要回了自己的三轮车,他非常心痛自己的新车,他想最后试一试,抱着这个想法,崔英杰就又冲了上去。
  就在崔英杰和李志强擦肩而过时,李志强的手和和崔英杰的手碰了一下,崔英杰以为李志强要抓他,接受过良好军事格斗的崔英杰挥动着自己手中的尖刀,本能地随手朝李志强挥去。
  对于曾为军人的崔英杰的这一致命动作,李志强还没来得及表现出应有的恐惧和反抗,崔英杰就已经把刀子扎在他的锁骨与咽喉之间,血柱立刻从咽喉处喷出了一尺多高。此时,崔英杰的手中只剩下了一把红色的刀柄,厘米长的刀片深深地嵌入了李志强的身体里。李志强本能地用手按住伤口,但是喷涌而出的血在指缝间汩汩涌出。

第一章:血色黄昏;小贩挥刀杀城管(5)
城管队员迅速将李志强送往海淀医院,但是,尖刀深深嵌在李志强的脖子里,这把刀直接刺在了颈部主动脉,刀口断在了李志强身体里面。刀长厘米,宽厘米,李志强的气管、颈动脉被割断,体内大量淤血,伤势十分严重,虽然医院全力施救,仍未挽回李志强的生命。最终,李志强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李志强将尖刀插入李志强的脖颈之后,他当然知道自己闯祸了,他扔下手中的刀柄,迅速向小巷跑去。因为城管队员当时都着急送李志强去医院,虽然派人围堵崔英杰,但还是让崔英杰跑了。
  崔英杰逃离现场后,因为手上没钱,他很快找到自己的朋友借钱,并在朋友的安排下逃到了天津。到达天津之后,崔英杰曾经发短信给朋友询问李志强的伤势状况,但他并没得到确切的消息。8月12日早上5点30分,在逃亡了11个小时之后,崔英杰在天津塘沽区被警方抓获。
  被抓获之后,李志强对自己挥刀扎伤李志强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此时,他并不知道李志强已经去世。
  “小贩杀城管”案经过媒体的报道,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城管们习惯把每年的8月叫做“黑八月”。因为这个时间天气闷热,人情绪容易激动,据估算,与城管发生的暴力冲突75%发生在8月。
  也有与城管周旋多年的商贩谈起自己的经验时说“要是崔英杰再在这行干上半年,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因为这些经验丰富的商贩们认为干这行要用旧车子,收了就收了,损失不会太大。崔英杰刚来不懂,一辆新车值四五百元,他舍不得才杀人。
  崔英杰杀死李志强,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却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生存权与城管执法合法性、合理性之间博弈的具有标本意义的事件。此案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网络舆论的广泛关注。在网络各大论坛上,网民纷纷对崔英杰洒以同情之泪,众多学者发出了“慎用死刑、枪下留人”的呼吁。
  李志强殉职后,为表彰李志强严格执法、不畏凶险、英勇献身的精神,北京市政府第127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批准李志强同志为革命烈士。李志强因此成为北京市城管执法机构成立8年来首位因公殉职的执法人员。而在北京市城管系统内,也发起向李志强同志学习的决定,并为李志强建了一个网上纪念馆。有一位李志强的同行留言:得知杀害您的凶手已经接受审判了,作为一个同行,感到很欣慰!期盼审判结果早日到来!
  李志强殉职后,他的家人谢绝采访。经过半年多漫长而痛苦的煎熬,作为烈士家属,李志强的家人在听说崔英杰的家庭状况后,在崔英杰杀人案开庭前,主动放弃了民事索赔。
  无论如何,崔英杰都要面对法律的审判。而在此案发生之后,法庭之外关于崔英杰案的争论和关注,从案发起就开始沸沸扬扬地展开了。从阵容强大的法律学者的研讨到铺天盖地的网民帖子,从痛失同行的城管群体到东躲西藏的小摊贩们,从旁听席上哭倒在亲人怀中的李志强之妻到眼中含着混浊泪水的崔英杰的父亲,无数人都在即将到来的判决中注视着崔英杰的生死。
  崔英杰在北京杀死城管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崔英杰的家乡,他的亲人得知崔英杰闯下大祸后像无头苍蝇无所适从,他的父亲一次次来到北京,他觉得应该做些什么却又不知如何做才能保住儿子的命。经过媒体报道后,崔英杰的家里收到来自各地陌生人的汇款,附言里是些安慰的话。老家村民、小学中学、服役部队、保安同事纷纷写来求情信向法院证明崔英杰是个好人。
  在法院判决之前,对于崔英杰杀人一案大致有两种声音:一是崔英杰该杀,二是崔英杰不该杀。而崔英杰在法庭上供述时说:“我根本不想杀他,造成伤害我忏悔,我愿意承担责任。”法庭上说这些话时崔英杰硬朗的脸上流着眼泪。
  而自崔英杰得知自己挥刀夺去城管副队长李志强的生命起,他一直在看守所等待可能随时而至的死刑判决。
  2006年12月12日,“小贩杀城管”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与崔英杰同时站在法庭上的,是以窝藏罪被起诉、在他逃亡中提供帮助的4位朋友。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一章:血色黄昏;小贩挥刀杀城管(6)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崔英杰是以暴力手段妨害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并持刀行凶致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辩方反对这一指控,为崔英杰提供法律援助的两位律师认为,崔英杰的行为仅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粗通法律的人都知道,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对崔英杰而言,两者最直接的区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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