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那年-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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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
她的神色很严峻,莫名其妙的强烈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把那块石头抢了过去,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地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地攥着,呆立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神,“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线索。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方茴就没再答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地抢一块脏了的石头,而且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意儿就足以让她的情绪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第一卷 不忘(6)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地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得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我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儿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地送了我蜡烛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在不经意间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经常被嘲笑……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地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地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地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倒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留恋。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罩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一小块的蛋糕俏皮地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象。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地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地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地,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的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地说:“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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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不忘(7)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得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地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他妈的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得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第二卷喜欢(1)
1
方茴说,她是陈寻的所有红颜中最不像红颜的一位。如果非说个形容词,她充其量算是清秀可人。
我很明白,一般清秀可人都是礼貌性的夸奖。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这姑娘不漂亮,一般人,很一般的那种。
当然,我觉得她这么说比较谦虚。方茴虽然不是明眸皓齿的美人,但是很有味儿。不过我觉得她的这种美丽多是源于她的过往,那些情感沉淀下来,自然而然地在她身上产生了幻化。我没见过她十几岁的样子,不知道在没经历这场恋爱之前,她是不是也这么别致。
而陈寻呢,据我分析就是一命犯桃花,祸水红颜的主儿。那时候北京的每个高中都可能会有这么个人,长得帅,个儿高,打球好,有点小聪明,你说什么他都知道,有的学习还不赖。他们为女同学提供梦想的空间,为男同学提供不错的玩伴。总之,就是危害人间来了。
陈寻的初恋就是方茴这么一个相貌平平的姑娘,方茴自嘲说以至于后来人们都会以一种奇怪的口气问:“啊?她就是方茴?”但我想这种事都是没道理的,如果真琢磨出因果来,那不是看破红尘,就是命不久已了。
反正,方茴是陈寻爱过的女人,虽然这么说有点酸,但是结合我的切身感受,我认为他的确深深地爱过。
他们两人的名字第一次被联系在一起,是在90年代末北京晚报某版下面的一角公告上。当时北京有名或有钱的高中通常会在报纸上刊登中考入榜学生名单。他们都被F中录取,名字上下一排。
继而,他们同时分在高一(1)班,真正彼此面对面的时候,大概十五六岁。
最先开始,陈寻根本没注意过班里还有这么一个人。方茴太默默无闻了,属于那种她就是不来上课,也只有班主任和考勤员知道的人。
陈寻是本校直升上来的,因为成绩突出而且有过干部经验,所以被年级主任钦点当了班长。那会儿他正是前有老师垂青,后有同学追捧,左右逢源的时候。所以他没空观察这种女生。
陈寻之所以注意方茴还是因为好朋友赵烨和乔燃。赵烨是班里的篮球特长生,一米九几的个儿,头发有点自来卷,长得跟樱木花道似的,一口白牙,笑起来特灿烂。按陈寻的话说,他不应该打篮球,应该去拍高露洁广告,那就不用每年都敲不同品种的贝壳了,可以随着他的成长直接往他牙上敲,效果一目了然,比贝壳真实可信多了。
乔燃是个文质彬彬的男孩,任班里的生活委员兼考勤员,这是当初开学的时候陈寻向班主任推荐的。他细心又安静,在男生女生里人缘都好。而且陈寻认为,在班里,赵烨绝对是帮不上忙的,所有兄弟中,只有乔燃还靠点谱。
陈寻,赵烨,乔燃三人个儿都高,一字排开,坐最后一排,上课的时候经常说话,搞小动作什么的,那天上课,老师点名叫方茴回答问题,赵烨捅捅陈寻说:“嘿,你和这女生说过话么?”
陈寻抬头看了看,说:“好像没有,记不清楚了。”
“你呢?你呢?说过么?”赵烨又问乔燃。
“说过吧,前几天和她们组一起做过扫除,怎么了?”乔燃说。
“特绝!开学一个月了,咱们班女生就她没跟我说过话!”赵烨说。
“哦,是吗?”陈寻扫了方茴一圈,这个女孩他也仅仅有一点模糊的印象。那天是他第一次仔细看她,然而也只看清楚了她瘦削的背影。
我们的高中时代,北京还没扩展得这么大,北四环是一片村庄土路,三环边上算住得远的,二环还是水泥铺的,开车在上面跑总是“咯噔咯噔”的响。基本不堵车,44路开快了,就跟过山车似的。而且那会儿生活水平也没现在这么高,私家车是极少数家庭才拥有的奢侈品。所以不会一到放学时间,校门口就围满了车等着接孩子。基本上大家都结伴骑车或者坐车上下学,学校里有自行车棚,按班级划定区域,每天有人值日负责码车,统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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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喜欢(2)
放学取车的时候,方茴的自行车正好放在赵烨和陈寻中间,她看见两个高大的男生站在那就没凑过来。赵烨却很热情,他推开陈寻,主动错开了一块地,露出他的白牙,使劲笑了笑说:“方茴,你先取吧。”
方茴诧异地看了看他,轻声说:“谢谢。”
“来来,我帮你。”方茴刚开完锁,赵烨就冲了上来,还没等她说话,就把她的捷安特推了出来。
“麻烦你了。”方茴很客气,客气得显示出了距离感。
可是赵烨仿佛没想客气,他问:“方茴,你家住哪啊?”
“双安。”
“这么远啊!出校门往东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