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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另类客栈-第56章

小说: 另类客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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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烟疲惫的闭上眼帘,“可是,万一……。”三德有些不敢往下想,“这也是他的选择,人活着本来就要学会承受。”淡烟笃定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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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

我就像一具丧失灵魂的干尸,孤独的行走在荒芜的郊外。

我不清楚这是哪里,对世间而言,我只是被遗弃的,一个永远的孤家寡人,始终漫无目的的游荡,游荡在无人的角落,然后抱住双膝,埋下头,静静的思考,思考着我来这世上的动机。寻觅前世,似是我此生的行迹,而雨菲已如尘烟飘散而去,我又该何去何从?

一个月前,我碰到了小林子,见到他时他正在喝酒,我跟他相对而坐,喝了不知多少坛子的酒。林子跟我说,自从依依走了后,他每天所能做的事情就是喝酒,死命的喝,喝到自己忘记自己是谁,喝到在梦中延续他俩未走完的路。醉酒后的我嘲笑林子很不男人,嘲笑着他的颓废,林子嚷嚷着说,你也比我好不了多少。

我不知疲倦的走着,旁边的草丛里竖着一块石碑,我定睛瞧了瞧,上面雕刻着三个大字“另类镇”。我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也像今天一样,有一个叫太洋的流浪者,在一家名为另类客栈的小店安定了下来,随后,一直过着麻木的生活。

一切仿佛又重新演绎。

(本书完)

完本的话。必看!

动笔写《另类客栈》完完全全是个意外,最先的动机是为了泡邪mm,那时候极度的迷恋邪mm,当然,是迷恋她的声音。所以,开场里面,才会写白灵声音如何如何动听……还有取名《另类》,完全是因为,那时候混迹在语音聊天室,听邪mm的歌,而那个房间叫另类之恋、汗,就是,另类之恋。拉拉一词就是那时候学会的。

然后写着写着,觉得前面几章,“第六到第十章”(额,原先是第一章来着,前面的背景是后来添得),感觉蛮有意思的,发觉自己可以挥霍那么少许‘文采’,所以就写着写着,我完全不知道下一章节会是什么内容,除了后来想到的大结局跟今天一样,过程全然是随机性的添加。一天两千字,在我看来已是极限,所以前面更新的很慢很慢。

中途还出现了小插曲。后来写到近十万,知道了起点有签约一说,还有乱起八糟无非是盈利的,所以,我心动了,我觉得我的文似乎还不赖,至少说语言很通顺(汗、、),我想应该可以签约吧,所以我就写啊写,写到了十万。申请,被拒绝了。痛哭中,然后呢,搁置了一段不写了,期间,也没跟邪mm联系,所以她没关注情况下,发现没什么人,觉得窝火,索性真的停笔。

一段时间,狂改本文,造就另外一本十万字的笑话,搁置不谈。算是插曲。

再后来,不求签约了。不求起点认可了,自己写吧,总归是娱乐性质的,不能娱人还能娱己不是。所以断断续续的写,一天想一章,或者几天想一章,慢慢的,后续的七七八八也就出来了。真的,能完本,而且能自圆其说,我都觉得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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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里面的人物。邪,也就是白灵,后来变成雨菲。好吧,这是因为邪mm不搭理我,我就顺手安排了雨菲出现,又顺手就转换了一下位置,很巧合吧?我也是这么想的,汗、、

淡烟。淡烟呢,是邪mm的伙伴,另类客栈的老板。呵呵,给她安排大娘级的角色,我觉得,她可以含笑九泉了(我喜欢滥用成语)。虽然跟她没怎么说过话,q上都不是好友,汗、、、

文君嗯,是好累mm,虽然仍在q上,现在没搭理过,额,淡漠了,不想得她成了跑龙套的。还有阿宝、清风(跟鬼魅同人)也是龙套。不过这些人,都没联系了,所以留个龙套留念。

奥灯、老胡、萧辉、郭一宏、小林子都是我现实中认识的,虽然他们都不知道我写的这么一本书,所以我可以肆意的蹂躏他们。可怜的小林子,一出场,老婆就短命,唉,太对不住他了。

然后是邱无峰,其实就是萧辉,嗯我是说现实中的,无峰是他的网名,哈哈,我给他写了两个角色,正如我给自己也写了两个一样。太洋,还有,你猜?当然是三梦了。我以前经常换着名字溜达聊天室,一梦、二梦、三梦。所以呢这个三梦也是我。

林萧寒、小花、陆见平都是虚构的。

夏雨菲,嗯,取自菲儿mm,有其人,而且大眼,确实很漂亮。

汗、、似乎人物就这么说完了,确实写的不成,人物多是跑龙套的,汗、、不过能窜起来,可以说是功德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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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我,太洋,写的是言情为主,因为动机是泡邪mm,所以安排了前世今生的爱恋,不巧,中间出了点矛盾,也就撇开邪mm,转而爱上雨菲mm,然后是三角恋一段时间,最后恍然大悟,原来我爱的只是雨菲mm,迷恋的是邪mm的外表(准确的说是声音),好吧,这段话矛盾重重,现实跟网络混杂,所以看的懂看,不懂得pass。

然后以下是我的一段感慨,进来的人一定要看:

我一直是很重感情的人,不论是网络上的还是现实中,网络上,我喜欢装着大尾巴狼,到处去调戏小mm并以此为乐,嗯,有段时间是这么着,不过,后来,觉得好生无趣,所以也就不怎么搭理。不过,一段时间过后,蓦然发觉,不论现实还是网络,有的人转变成陌生人,真的好快,快到让我觉的实在诡异,还有痛心!邪就是,我确实依她要求,黑了她,所以断绝了联系,这件事,让我很失落,如果没有写这本小说,大概也没任何交集。反正最终的结果都是,路归路,桥归桥,井水不犯河水。

我只是觉得可笑。有些可笑而已。当然,不是苦笑,而是觉得,有些人有些事,真的是一种,很莫名其妙的关系。

书的结尾是悲剧,人生本来就没多少喜剧,悲居多,也比较耐人寻味,如果我的小说能让你有一点感慨,我就能很满足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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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感谢收藏的四十个朋友,至少有几个人在看,我很感动。

新书,可以说是一本长篇长长篇的小说,也算是我不自量力冲签约而奔的另一个产品。只是为证明自己,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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