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至尊神戒 >

第524章

至尊神戒-第524章

小说: 至尊神戒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见从茂密的树林中跳出三个恶狠狠的狂妄男子,身着魔骑士护甲,右手握着长剑,左手手臂上套着把小盾。

    让秦朗惊奇的是,三人竟然都骑着奇怪的野兽,像狼,又比狼高大凶猛,还有两颗长长的獠牙,像剑一般闪烁着锋利的光芒,想必那就是魔兽。

    牙好胃口就好,这两头魔兽的胃口一定不错。

    露丝一打量对方,马上便认出了对方的等级,对秦朗说道:“竟然是二级魔狼骑士,小心一点,魔狼是火系魔兽,防御力也比较强,又能发出大量二级火叶子,与魔骑士结合后,火叶子的命中率比魔狼强了不知多少倍,三级护花使者碰上了都难取胜,何况现在有三头。”

    露丝虽然是三级护花使者,但是面对魔狼骑士还是有些忌惮。

    “才二级,没关系,看我的。”秦朗心想:我连你这个三级护花使者都能对付,何况是二级的魔狼骑士。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这是秦朗的得意魔花诗,不但念出了??出了一个美女投怀送抱(露丝从树上掉在他身上),还能干掉三级火叶子(结果那棵树被烧成了灰)。

    那几个二级魔狼骑士兴奋地叫道:“兄弟们,冲啊,那女的手上拿的是二级空间房屋,起码能卖一百金币,而且那女的长得太漂亮了,趁少爷还没来,我们先尝尝美女的滋味……”

    一位魔狼骑士两眼放着婬光,手里挥着剑柄镶着一颗红宝石般魂晶的魔兽花剑,向秦朗和露丝冲来。

    魔骑士虽然通过魔兽花剑,可以使只有精神力的人与魔兽结合,成为可以发出魔花的魔骑士,但并不能像魔花师一样把魔花发出体外,魔骑士只能通过精神力激发魂晶,由魂晶发出魔花,然后与物体接触才能攻击对方。

    所以魔骑士其实是种近战职业,跟九州古代的骑兵差不多,都是短兵相接。

    “找死,我最讨厌色狼。”露丝怒火中烧,三片火叶子不由分说烧了过去。

    “唉呀……”秦朗的魔花速度比露丝快了一步,那位魔狼骑士刚喊完,身下急冲的魔狼,被地上突然伸出的树根绊了一下,身形一滞却并没摔倒,倒是把身上的魔骑士甩了出去,摔了个嘴啃泥。

    魔骑士因祸得福地躲过了火叶子,手中的魔兽花剑正好摔在秦朗面前,剑尖向上倒插在地上,闪烁着闪闪寒光。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给我烧死他。”秦朗很喜欢趁火打劫,手上飞出一片火叶子,烧向了脚下的魔狼骑士。

    “哼,一级护花使者,在二级魔狼骑士面前使用魔花,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地上的魔狼骑士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摔倒的,看到迎面而来的火叶子,左手一挥,轻易用护盾挡下火叶子,向地上倒立的魔兽花剑冲去,那可是他赖以成为魔骑士的根本。

    他相信。只要要魔兽花剑在手,这么近的距离,秦朗必死在他手上无疑。

    眼看就要被魔狼骑士抢回魔兽花剑,秦朗有几个应对方法,一是利用魔花诗来对付魔骑士,二是利用护花神戒的力量,三是用已经六转的肉身力量。

    当然,秦朗储物戒指中还有法宝武器,比如金色上品神剑,不过秦朗的储物戒指现在用不了,因为他无法调用灵力打开储物戒指,应该是来鲜花大陆时,被封印了他的灵力。

    来到这个世界,秦朗想玩玩这个世界的魔花,所以自然是使用魔花了,不知何时他又念了一句: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再次突然伸出的树根绊了魔狼骑士一下,顿时身形不稳,然后扑在自己的魔兽花剑上,穿胸而过,哼都没哼一声就屈辱地死了。

    一级护花使者,近身杀死一位以近战闻名的二级魔兽骑士,包括露丝在内,都觉得这是意外,因为魔花师虽然比魔骑士强大,可那是魔花师可以用魔花远程攻击,近身作战时,魔花师那相对虚弱的身体,并不是同等级强壮的魔骑士的对手。

    两位本来已经包围露丝的魔狼骑士,看到同伴死在秦朗手上,赶紧放弃露丝,催动座下魔狼向秦朗气势汹汹地扑来。

    他们明白,不解决秦朗这个麻烦,别说尝一尝眼前美女的滋味,恐怕连命也要丢在这里。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秦朗故技重施,想再绊倒两位魔狼骑士。

    只是,秦朗的好运好像用完了,两头魔狼并没有碰上地下伸出的树根,眨眼之间已经快到秦朗身前,秦朗都能清楚地看到魔兽花剑闪烁着二级火叶子的光芒。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秦朗不相信自己搞不掂两位魔狼骑士,不停地向旁边的一棵树木发出木系叶子,想让树枝挡住火球或绊倒魔狼,以解燃眉之急。

    可是,秦朗施放木叶子的那棵树根本没反应,好像一棵死去的树无法再伸长。

    魔狼没有丝毫停顿地向秦朗冲来,秦朗甚至已经看到了魔狼骑士魔兽花剑上反射着自己的样子。

    “宁可站着死也不愿跪着生,我不会屈服的……”秦朗虽然看起来很急,其实一点也不急,没办法他有护花神戒护身,还有肉身呢。

    秦朗轻描淡写地再次念了一句诗,周围顿时一阵飞沙走石,本来就要撞上自己的两头魔狼,突然消失在自己的眼前,只剩下两位魔狼骑士因为座骑突然消失,在惯性之下摔在地上,差点撞上秦朗,却被露丝的三级火焰叶子烧得全身着了起来,最后变成两具干尸。

    只有身上的魔骑士护甲,和护盾还完好无损,因为那是魔花装备,有魔防作用。

    看到突然消失的魔狼,露丝震惊了,惊问道:“召唤魔花师?你竟然还是空间系的召唤魔花师?”

    “什么空间召唤魔花师?”秦朗不明白,自己只是念了一句: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没想到两头二级魔狼便不见了,自己都还没搞明白呢,在那看似生死的关头,秦朗不由得想起了天各一方的亲人,还有他的女人们,所以有感触地念了这么一句诗。

    明明会空间魔花,却不明知原因,露丝郁闷地解释道:“空间魔花师有个召唤空间,可以供召唤魔兽生活,方便召唤魔花师随时召唤魔兽。可是奇怪,你明明不是那两头二级魔狼的主人,怎么能让它们进入你的召唤空间呢?”

    “你问我,我问谁去啊?”秦朗当然对召唤空间是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秦朗回想了一下,心想:看来是跟我念的那句诗,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有关,诗中有一个玉壶,以前听说有什么炼妖壶,还有西游记中有收妖葫芦,该不会我现在也有了这种功能的玉壶了吧?

    秦朗一想完一片冰心在玉壶,最后一头魔狼也消失不见了。

    露丝直翻白眼,没见过连自己会几系魔花都不知道,但是却能使出各系魔花的人。

    “你不会再用一下你刚才用过的魔花吗,看三头二级魔狼是不是在你召唤空间里。”

    秦朗闻言照做了:“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露丝期待地问:“有吗?”
第七百六十章 宠物魔狼
    秦朗没有回答,此刻秦朗正沉浸在深深的震憾中:在秦朗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壶形空间。

    这个空间当然并不是护花神戒的修炼洞天,这个空间里面并不是很大,大约有二亩左右,其余都是一片如冰玉一般的虚无。

    玉壶空间里有一块土地,大约占空间的十分之一大小,紧靠土地旁边有一湖水,水并不多,没有填满湖,而且湖中竖立着一块利剑一般的冰山。

    湖边土地上还有棵小树,树上的叶子十分稀疏,稀疏得只剩孤零零的一片,和一颗还没变成绿叶的绿芽。

    空间中似乎有风吹过,叶子在风中发出悦耳动人的声音,好像音乐一般,突然被风吹来两片乌云,一大一小,从树顶飘过,挡住了光线,顿时昏暗起来,乌云中有两束电光闪动。

    乌云过后,空间中红光闪耀,秦朗向上一看,只见空间的上方挂着一个太阳一般的东西,正发出火红的光芒。再仔细一看,那太阳跟自己食指上的玫瑰花形状一模一样,正散发着火热的光芒。

    再搜寻了一遍空间,就是没有发现三头二级火系魔狼的踪影,连半只活物也没有。

    “那是什么?”秦朗正想把心神从眼前的空间里收回,突然发现树下有两个石头一样的圆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两只红壳,比鸵鸟蛋还要大几倍的蛋,蛋的下边还压着一棵火红的小草,有两片叶子,枝叶肥厚,茎叶中鲜红的汁液好像鲜血一般,而且还会在茎叶间流淌。

    “那是什么蛋?”秦朗心神一动,想看清楚是什么蛋,却发现眼前的空间消失了,却是心神从空间出来了,手上一沉,正捧着两只红壳的蛋。

    “这是宠物蛋啊,而且是火系魔狼的蛋,难道……”露丝一眼就认出了那是魔狼的蛋,可是明明进去的是二级的魔兽,为什么出来就变成了宠物蛋了呢?难道是因为不是魔兽主人的关系?

    露丝道:“你滴血认主试试。”

    “好,我试试。”秦朗很激动,别人穿越都有厉害的宠物,我没有宠物那也太没面子了,虽然魔狼有些低级,但两只魔狼总比别人一只宠物威风吧。所以飞快地咬破手指,把血抹在了魔狼的宠物蛋上。

    “一个魔花师只能跟一只魔兽滴血认主……”

    露丝想要阻止,可是已经迟了,只见两只宠物蛋发出一阵火红的光芒,同时在秦朗右手食指也发出阵阵红光笼罩住两只宠物蛋。

    “咔嚓……”

    红光散去,破壳的声音响起,从壳中钻出两只小狗一般可爱的小家伙来,毛茸茸的火红毛发非常惹眼,闻到秦朗的气味,高兴地呜呜叫着,脚步不稳地挣扎着爬出蛋壳,嗅到秦朗的脚边,围着秦朗兴奋地乱叫。

    同时,?时,秦朗的脑海中好像有两条线跟两只魔狼建立了联系,从线上传递的消息秦朗能感受到它们对自己的依恋和撒娇。

    “你竟然可以召唤两只魔兽!”露丝觉得秦朗今天给自己的震惊实在太多了,不仅会木火水空间四系魔花,还能召唤两只魔兽。而且,还融合了玫瑰血杖,这运气实在好得让别人没法活了。

    “不是天才就是怪胎。”露丝这样评价秦朗,不过,一般情况下,怪胎是天才的代名词。

    “我当然是天才了。”秦朗得意地说。

    “咦,这是什么草?跟我空间里的那一棵差不多样子。”这时秦朗注意到了一棵干枯树上长着一片肥厚多汁叶子的鲜红小草。

    “天哪,这是火能血脂草,可以融合火系魔晶,是炼器和炼药的高级材料,有了火能血脂草,就可以让炼器师炼制更高级的器物,非常稀少,一般情况下,炼器师都是用其它材料代替火能血脂草的,但效果根本无法跟火能血脂草比,也炼制不出高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