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在爱你吗(正文+番外)-第3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走得潇洒,其实遗漏了很多东西,你应该去看看。”
“不,我不去。”她终于狠下心肠缓缓推开他,对上他那双如浓得化不开的墨一般深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不管我遗漏了什么,我都不想找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卡文了卡文了卡文了,我要疯了TAT
第四十一章
那天的最后,兮敏坚持一个人回了家,程钧逸借口工作需要向她要了手机号码,还毫不客气地拿过她的手机,把他的号码输了进去。她想起那群对他虎视眈眈的色中饿女,很有冲动把他的号码群发出去,让他亲身体验一下被电话短信狂轰滥炸的刺激。不过她到底忍住了,这么无聊的举动,太有损气质。
其实那天两人算得上是不欢而散,过后程钧逸没有再出现在她面前,电话、短信也没有,他一贯不喜欢发短信,有事就直接打电话,忙起来连电话也是由秘书接,所以她以前很少主动找他,除非必要。现在自然更加不会,她猜想他可能已经离开上海了。男人都是自尊心极强耐心极少的动物,他也不例外,被她那样冷冰冰的拒绝之后还纠缠不休,这种事对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程三少爷来说,何止有损气质。
没多久公司举办年会,几个大老板这一年赚得盆满钵满,喜笑颜开之余也没忘记底下一群为公司努力奋斗的员工,大手笔地订了一家四星级酒店的宴会厅,美酒佳肴,觥筹交错,欢声笑语不断。
饭吃到一半,有同事跑上台唱歌助兴,几个大龄女“青年”蹦蹦跳跳地唱《如果这都不算爱》,把一首经典的老歌完全唱走了样,怎么听怎么滑稽。为了向外国老总致敬,特意唱了一首英文版的《super star》,末了还一起抛飞吻,弄得向来开放的老外都微微红了脸。后来不知怎的唱起了王力宏和卢巧音的那首《好心分手》,用蹩脚的粤语和怪异的欢快语调,极其格格不入。兮敏听得摇头失笑,旁边的同事怂恿她和叶辰远上去唱一首,她慌忙说要去洗手间,一溜烟逃开了。
结束后她想一个人散散步,叶辰远说陪她一起。两人出了酒店,没走多远到了金茂大厦,她眼尖,一眼就看见门口那个西装笔挺的英俊男人。原来他还在上海?她好不疑惑,看见他旁边一身职业套装的关琳,更加觉得惊讶,居然把秘书都叫来了,下次会不会把整个公司都搬到上海来?
兮敏不想跟他狭路相逢,脚步越放越慢,到最后干脆停了下来。程钧逸侧身对着她,在跟一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男人握手,脸上挂着一抹淡得几乎辨不出的笑容,说了几句话后,对方上车离开,他转身进了大厦,关琳也快步跟了进去。
兮敏暗自松了口气,继续往前走,旁边的叶辰远说:“看来他似乎并不打算这么快放弃。”
“什么?”她没怎么听清,转过头看他,见到他脸上带着些许不安的笑容才反应过来,“他放弃与否是他的事情,跟我无关。”
叶辰远轻笑了一声,“兮敏,你在我面前何必口是心非?你为人向来温和,说起他的时候语气却这样冷淡,这到底说明了什么,我想你比我更清楚。”
“我很清楚,这是因为我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纠葛。”她深吸了一口气,“你是不是觉得,我对过去,甚至对他这个人还没有释怀?我不否认,两年了,我依然没有做到完全放下。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会和他重新开始,同样的错,若是犯两次就太愚蠢了。”
“感情里哪有什么对错?有时候,也许只是自己太执着而已。”叶辰远说,鼓励似的轻轻搂了搂她的肩膀,“总而言之,不管你如何选择,我都会尊重你的意愿。”
兮敏望向他温柔的侧脸,说不出话来。脑海里浮现出另一张脸,她蓦地想起那两句歌词:“回头望/伴你走/从来未曾幸福过,恨太多/没结果/往事重提是折磨。”
既然“往事重提是折磨”,那么她又何必自找罪受?过去幸不幸福,她已经不想再追究,昨天已成定局,今天和明天才是可以把握、可以改变的。
隔了两天上班,兮敏正在低头研究图稿的时候,前台的女同事抱着一大束花,笑嘻嘻地走过来,“兮敏,有花收哦!这还没到情人节呢,谁这么浪漫呀?”
格子间里的女同事几乎全围了上来,兮敏很不好意思,在众人羡慕而暧昧的眼神下接过花,九枝清新的香槟玫瑰,甜蜜、柔软的奶油色,用淡绿的绵纸和纱网包得相当精致。
“玫瑰花,还是九朵……谁想和你天长地久呀?莫非是咱们叶总监?”八卦的女同事凑到她身边,笑问。
兮敏赶紧否认,翻遍了那束花也没找到任何卡片,前台的同事也说不知道是谁送的。
这时候叶辰远从楼上办公室出来,有人看到他,抬起头问:“叶总监,老实交代,这花是不是你送的?”
兮敏也抬头,用询问的眼神看向他,他看看她怀里的一束花,笑道:“我长这么大,除了我妈妈之外,还真的从来没有给任何女人送过花。”
按照叶辰远的性格,如果是他送的他必定会大大方方承认,他这么说,兮敏更加肯定了送花的人不是他。应该也不是公司里的男同事,大概是碍于叶辰远这个强劲的对手在,这两年来对她表示过好感的男性都没有付出任何实际行动。
那么送花的人到底是谁?她抱着花坐下,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可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邻桌的同事拍了拍她的手臂,说查到了香槟玫瑰的花语,她凑过去一看,电脑屏幕上显示着几行字:“香槟玫瑰,保加利亚国花。代表花语: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想你是我最甜蜜的痛苦,和你在一起是我的骄傲,没有你的我就像一只迷失了航线的船。寓意为:我只钟情你一个。”
真是肉麻到了一定境界,难怪要用花来表达人的语言。兮敏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了,旁边的同事也“咦咦咦”地打了个颤,“my god!哪位男士对你这么痴心不改啊,快点以身相许吧!”
“一束花而已就以身相许,那我立场也太不坚定了吧。”兮敏坐回自己的位子上,想了想,还是拿出手机翻到那个名字,电话号码有些眼熟,她按下那个绿色的小键时才记起,原来还是以前的那个号码。
响了许久,那头才有人说话:“主动打电话给我,这么难得,有何贵干?”声音十分悠然,还带着一些若有若无的愉悦,她几乎可以想到他握着手机一脸得意的样子。
“谢谢你的花,不过这么肉麻而无聊的招数,留着哄小妹妹吧,我不吃这一套。”
“我什么时候送你花了?”
“既然你不愿意承认,那么好吧,我就当是路人甲送的。”
“为什么你觉得一定是我送的?难道不能是你的那位学长?这么冷的天他都肯陪你夜游,送花又算得了什么。”
他的语调依旧平淡,她听着却觉得阴阳怪气的,不由皱了皱眉,语气也变得不善:“这么巧被你看见了,如果令你觉得自尊心受挫,我很抱歉。既然花不是你送的,那你就当我打错电话好了,再见。”
“等等,”他在那头停顿一下,似乎想了想,然后说,“应该是关琳送的,前两天我随口跟她提了提。”
“老板随口一说都记在心里,这么尽职尽责的秘书,你真该给她加工资了。”
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晚上一起吃饭吧,我们到现在都还没有好好吃顿饭。”
“不好意思,我晚上没有空。”
“不要紧,等你有空的时候。”
“那你慢慢等吧,我最近都很忙。”徐婕站在办公室门口叫她,她匆匆说了句“再见”就挂了电话,转眼看见桌上的那束香槟玫瑰,只觉得胸口一阵烦闷,明明是极其漂亮的花束,在她看来却没有一丝一毫美感。
第二天下午,兮敏外出见客户,谈完后乘地铁去了徐家汇天主教堂。除了外滩,这里是她在上海经常来的地方,她并非教友,只是单纯喜欢这种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带有浓重的西方建筑特点,在这个遍布高楼大厦的城市里独树一帜。
春夏两季时,教堂前的草坪绿草葱郁,来来往往的人很多,眼下已经立冬了,天气湿冷,而且今天不是周末,教堂不对外开放,周边的行人都是匆匆而过。
兮敏慢悠悠地转了几圈,又站在喷泉边远远望着教堂两侧高耸入云的钟楼看了好一会儿。往地铁站走的时候,原本就阴沉昏暗的天空突然降下大雨,她没带伞,周围又没有可供躲避的地方,只好把包放在头上跑起来。雨帘之中,突然有人跑到她身边,用外套给她挡雨,牵着她的手往前跑。雨下得太大,她没有反抗,任由他牵着,一直跑到路边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车上还有司机,她及时把即将冲出口的“你这人怎么阴魂不散”吞了下去,换了种比较委婉的说法:“你怎么也在这里?”
“你原本想说的大概不是这句话吧。”大概是她脸上的表情太糟糕,程钧逸居然猜到她心里的真正想法,他拿了盒纸巾,很自然地抽了一张帮她擦头发上的水珠,“天气又不好,一个人乱逛什么。”
“这好像与你无关吧。”她拨开他的手自己擦,看到面纸上有淡淡的腮红颜色,心想自己此刻必定狼狈不堪,也懒得再擦了,转过头看窗外大雨如注。
程钧逸顿了一下,又不依不饶地伸手过来帮她擦头发,动作十分轻柔。司机回头轻声询问他去哪里,他报了她家的地址,车子便平稳地滑了出去。
正是下班时间,又下着倾盆大雨,路上交通十分拥挤。
“程总,前面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只能绕远路了。”司机回头说。
“多久能到?”
“看现在这个路面情况,可能要一个小时左右。”
程钧逸看看窗外,说:“回酒店。”
兮敏说:“你回你的酒店,我在前面下车。”
“这里离我住的酒店很近,你需要尽快洗个热水澡,否则会感冒。”
“谢谢你的好意,但是不必了,我的抵抗力还不至于那么差。”她探身向前,对司机说,“麻烦你,在前面那个路口停。”
年轻的男人回头看看她,又看看程钧逸,面露难色。
“不用停,继续往前开。”程钧逸完全无视她,淡淡说道。她回头,恶狠狠地瞪他,结果对上他一脸无所谓的表情,简直像拳头打在空气上,一点作用都没有。
她无可奈何地往后一靠,索性闭目养神,却听到他在耳边轻声说:“乐兮敏,你现在怎么这么别扭?故意跟我作对很有趣吗?”她连反驳都懒得,假装没听到,淡定地装睡。
车内暖气很足,不知什么时候开了音乐,轻细而悠扬的曲调缓缓流淌。她睡得迷迷糊糊,只觉得自己仿佛陷进了一个结实的怀抱里,耳边的音乐声越来越小,她彻底沉睡前,想,这种温暖安定的感觉真的太久违了,放肆地享受这么一次,应该不算太贪心。
作者有话要说:自从他俩重逢开始我就进入严重卡文阶段,每一章都是写了又改改了又删删了又写,这到底是为嘛》_《
也许是之前把小程子写得太闷骚又别扭了,我现在想让他改邪归正,却连稍微煽情一点点的话都没办法让他说出来,木头就是木头,还是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