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武侠电子书 > 武侠.历史 >

第2章

武侠.历史-第2章

小说: 武侠.历史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天我们又在撂场子,爹爹在敲锣,姐姐在舞剑,我在看。

    就在人群中,我看见了那一双明亮的眼睛,看见了那剑一般的目光,那目光是射向姐姐的,这不奇怪,几乎所有看我们的人,目光都是射向姐姐的,但他们看的是人,而那道目光却直射姐姐飞舞的长剑……

    那双眼睛,那双明亮的眼睛,那剑一般的目光。

    我已经习惯了每天投向我的各种眼光,但这道目光看得不是我,而是剑,我的剑被他的目光看得有些散乱起来,我匆匆地走完架式,行礼,看客们轰然叫起好来。我今天练的并不好,我知道,但我也知道,他们并不在乎我练的好不好。

    但那双眼睛却并没有叫好。

    我仔细看著眼睛的主人,那是个乡下打扮的少年,个子很高,衣服有些肮脏,却穿得很整齐。他的手里拿著一把剑,一把用破木头鞘子装著的剑。

    他的脸色蜡黄,似乎站也站不稳当,但腰板却挺得笔直。

    爹爹捧著锣去讨钱,却并没有问他讨。爹爹知道,谁掏得出,谁不能;爹爹更知道,一个人面对别人伸出的手、却拿不出一文钱来的时候,感觉和被人当众打了一耳光是一样的。

    人渐渐散了,我和妹妹收拾起家夥,爹爹拿出了水和干粮。

    我发现那个少年还没有走,他似乎很疲惫,但他的眼光依旧明亮。

    妹妹拿著馒头,乞求地看著爹爹,爹爹叹了口气,点点头。

    妹妹走过去,掰开馒头,把大的一半递给他……

    我的上一个馒头是女孩子给的,这一个又是女孩子给的,唉!

    那天,当王小三变成王剑,当侠变成大侠的时候,我并不很清楚大侠应该做些什麽。一股酒意带著我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了很远,一直走到一个小镇上。

    酒总有醒的时候,麽妹的两个馒头总有吃完的时候,大侠也总有饿的时候。

    戏文和大书里并没有告诉我大侠是怎麽弄到钱和吃的东西的,只是告诉我,大侠总是很慷慨、很大方的。所以我离家之前已经很慷慨很大方地把旋风剑唐珏给的银子偷偷留在了父亲的枕头底下。现在我该怎麽办?

    大侠似乎应该比一般人更耐饥饿的,但我想别的大侠像我一样饿了3天之後,也一定是这样全身乏力、头晕眼花的。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小镇的街上,胡思乱想著一个大侠这时应该作些什麽。

    十字街口围著一大群人,我走了过去。

    人圈中,一个敲锣老者,一个靠在刀枪架上的小女孩。

    另一个稍大一些的姑娘正在舞剑,剑很薄很软,就像姑娘柔软的腰肢;剑穗很长很飘,就像姑娘飘飞的头发。

    他们应该就是瞎子王所说的江湖中人吧,可是这个姑娘,这把剑,却透不出半点杀气。

    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我挺了挺腰:决不能在江湖同道面前丢了王大侠的脸面。

    那个靠在刀枪架上的小姑娘好像在对我笑,可是剑穗翻飞,我看不清。

    一片喝采声中大姑娘收住了剑式,我却迷惑了:她舞得很美,但这样的剑法能杀人吗?

    我怔怔地站著不知所从,恍惚中我看见人渐渐地散了,看见小姑娘的笑脸,看见大姑娘的粉红色小牛皮剑鞘,看见老汉手里的水和干粮。

    一阵诱人的食物气味扑鼻,把我从恍惚中惊醒,定睛看时,只见面前小姑娘的笑脸,和她手里冒著热气的大半个馒头。

    我忍不住咽了一大口口水。

    好像大侠不应该接受人的施舍的,但小姑娘的笑脸告诉我,她是在帮助一个朋友。我不能拒绝江湖朋友的好意吧。

    我结果馒头,大踏步地走到老汉跟前,我想我应该交代一声的。

    “我是大……我叫王剑。”……

    他叫王剑。

    说完这句话,他就大踏步地走远了,走时还不忘对我和姐姐笑一笑。

    姐姐也笑了笑,但很快就不笑了,爹爹却一直微笑著。

    回到借住的地方,过了好久好久,“饿不饿?”姐姐突然问道。

    我笑著摇摇头,我想起那双眼睛,那双剑一样的眼睛,我很高兴。

    “这个小夥子好像是个怪人。”姐姐小声嘟囔著塞给我一小块馒头,她特意省下给我的。

    “这孩子不俗啊!”爹爹突然大声说道,然後浓浓吐出一口烟来。

    第二天一早。

    姐姐总是第一个起来的,她要练功的。

    其实我也要练的,但姐姐勤快,我懒。

    姐姐打开门,突然惊叫了一声。

    我匆忙扣好衣襟,倒拖著鞋踢蹋过去,看见了一个人和一捆柴,一大捆柴。

    王剑。

    爹爹也出来了,他似乎并没有很吃惊。

    “这些柴禾是送给你们的,我想你们用得上。”他的语气很平静。

    爹爹笑了。“如果不嫌弃,来一起吃一点吧!”

    喝著姐姐烧得玉米粥,爹爹问起他的剑,问起他的身世和家里,爹爹问的多,他答的很少,到後来只是摇头,大口喝著粥。

    “看来你是打算行走江湖了,有什麽打算吗?”

    他沈默著,没有摇头,也不再喝粥。

    “如果没有更好的打算,何不暂且先和我们父女3个一起?我这一大把年纪,让你叫我声师父不算吃亏吧。”

    他低著头,过了很长时间,突地站起来,走到爹爹面前跪下,重重磕了3个响头。

    爹爹扶起他,向他介绍我们姐妹俩。

    “这个是我的大女儿晚儿”,姐姐对他笑了笑。

    “我叫明儿”,我抢著说道。

    “我……我叫王剑,以後我会被叫做大侠王剑。”

    很久以後我慢慢知道,他原来是叫做王小三的,来自一个叫西王家的小村子。



………【第四章 第一剑】………

    大侠似乎总该有个师父的,至少,现在我也算江湖中人了。wenXUEmI。COm

    师父很好,晚儿很好,明儿也很好。

    爹爹说过,做学徒是要做很多家务的,可是做大侠就不用了,晚儿很勤快也很能干,我虽然想做,却也没什麽好做的。

    不过做大侠比做学徒还是累多了。

    天早上第一个起来的是师父,第二个是我,因为师父起来後第一个就会把我从被窝里揪出来。

    师父叫我扎马,叫我绑著鼓鼓囊囊的沙袋来来回回地跑跑跳跳,他还扳著我**的胳膊腿和腰,把我像捏面人一样搬来盘去。我很疼,但连哼都不哼,大侠应该听师父的,我知道。

    师父最喜欢的是教我翻跟头,我也很喜欢学,这个比扎马扳腰有趣多了,但师父叫我扎马扳腰的时候很多,却只在晚儿穿戴得整整齐齐,出来练功时,才会点起烟袋,指点著让我们俩翻跟头给他看。

    很快我的跟头就比晚儿翻的更多、更高了,而且撂场子的时候,晚儿明儿会累,我不会。有时师父喝多了,会磕著烟袋笑呵呵地说,自己的跟头黎很快就要被我跟头王抢了去。

    我一点也不喜欢做跟头王,这个名字不好听。

    可是喜欢看晚儿翻跟头的人,比看我的多得多,虽然她翻一会儿就会歇下来大口大口地喘,虽然她的跟头没有我翻得多,翻得好。人们喜欢看她翻,甚至看她喘。

    不过师父还是很喜欢我,我看得出来。

    每天早上我和晚儿翻了好一会儿跟头,明儿才懒洋洋地起来,伸著胳膊腿儿比画几下,在师父半真半假地呵斥声中,翻几个“就地爬”之类的跟头,或者顶顶坛子,踢踢碗。

    这时候晚儿会拿出那把粉红色小牛皮鞘的宝剑,在场院里练上一圈又一圈,她练得好看极了,有时候长穗子满场飞,她不动;有时候她的身影满场飞,长穗子不动。

    这时我和明儿只有看的份儿,师父不肯教我,我求他,他只是笑,就是不肯。

    不过不肯归不肯,有时我和晚儿也会比划比划的。但天天练剑的她却总也打不过天天扎马的我,一次也打不过。有时她的剑会被打飞,有时她会被我踢在背上,很难看地摔一个跟头。

    这时她会很生气,会向我发脾气,有时还会哭,还会跑到师父那里告状。师父总是笑呵呵地不闻不问,而她也是很好哄的,她的心就像她的剑穗一样温柔。

    和她比划时,我有时空手,有时随便拿件什麽家夥。

    我从来没有用过我的剑,我甚至不敢随便把它拔出来看,我觉得,它有一股让我感到紧张和寒冷的力量……

    那个王剑又把姐姐打倒了。

    姐姐恼怒地爬起来,使劲拍著裤子上的灰土,这条绿裤子还是她央求了几天,爹爹才答应给扯的呢。

    那家夥愣愣地站在那里,也不知道扶姐姐起来!

    我笑嘻嘻地靠著门框,看他们的热闹。

    姐姐睁圆了眼睛扑过去,拿起剑鞘狠狠地拍打他的肚子,他的**。他面无表情,一动不动地站著,任凭姐姐乱拍乱打。突然,姐姐转过剑柄,捅在他的腰眼上。

    他一下子蹲了下去,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姐姐也笑了,我当然笑得更欢。

    他们总是这样,爹爹也不管。

    爹爹也不怎麽管我,虽然他总是摇著头说,穷人家的女孩子不该这麽懒的。

    他和姐姐在一起时像个大人,和我在一起时就像个孩子。我喜欢让他背著我在院子里转圈,喜欢用我的脚尖踢他的大腿。他总也不知道累,有时他会说,小时候他的哥哥也这样背过他。

    我现在已经勤快多了,有时也能翻上两三个空心跟头,出去撂场子的时候,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给我喝采了,虽然我没有姐姐翻得好,更没有他翻得好。

    我还学会了踢碗。本来我早就学过,但一会儿就打碎了20多个碗,爹爹好心疼。後来他用木头给我做了一套碗,用漆漆了,看上去和真的一样。他说,他爹爹是村里最有名的王木匠呢。

    有时他还会让我摸他的那把破木头鞘子装的宝剑,那把宝剑好亮,好冷,我害怕。

    我看得出来爹爹很喜欢他,但有时,爹爹喝完酒,会咬著烟袋嘴儿,看著他发呆。爹爹一定有心事,姐姐和他看不出,我是爹爹的小女儿,我看得出……

    爹爹总喜欢让我和他呆在一起,那个王剑。

    他更高了,更壮了,可以翻很多很多的跟头。

    他的衣服又干净又整齐,有时是我帮他洗的,有时是妹妹帮他洗的。

    但他还是那样木头木脑,土里土气,所以他的跟头翻得再好,也得不到几个铜板,几声喝采的,妹妹现在都比他挣的多。

    但爹爹喜欢他,总让我和他在一起。我为什麽要和他在一起?

    他经常在我满心想溜出去看看花线布料的时候拉我去比剑,每次他都把我打得很难看。我哭过,骂过,还向爹爹告状,可没用。他的脾气真好,我怎麽为难他,他都忍著。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和他计较了。唉,谁叫我们女孩子心软呢?

    其实他的个字很高,眼睛很亮,力气也很大。

    如果他能穿得好看些,如果他能常常陪我到处逛逛,如果他不总是这样一根筋的牛脾气……唉,我想这些干什麽!

    我们卖艺人并不是总呆在一处的,经常要换换码头。但眉县这一带我们常来常往,已经很熟了,买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