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历史-第1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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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脚下的这个小村子曾经很出名,因为李忠王在这里被村里的陶大兰出卖给官兵,而陶大兰自己却又被愤怒的村民扔进了村边的臭水潭。
但很快这里又回复了往日的宁静,本来么,曾中堂都说了不追究,谁还吃多了撑的,上这个一年难得吃上几回酒肉的穷村子来折腾呢?
村子里的木匠李二这些日子显得颇为高兴,干活走路,都哼着歌儿。
“也难怪他,讨了老婆么。”
“嘘——,好像是长毛的女人呢!”
“长毛就长毛,村子里头讨长毛女人的又不是他一个,老六,你弟弟不也讨了?”
“是倒是,可李二那个是二婚不讲,还是个哑巴…”
“咳,我们穷老百姓,哪来那么多讲究,我看李二嫂就满好,本分肯干,还……”
“你们都在啊,”李二爽朗的笑声在人们身后响起:“来,都吃几个老菱,新煮的,你家嫂子怀上了,呵呵。”
这里的夜晚照例是不点灯的,村里村外,一片漆黑,只有间或几声犬吠,打破这死一般的寂静。
李二嫂——就是黎姐——摸着黑拾掇好床铺,慢慢走近自家男人,打算伺候他睡下。
李二摆摆手,走到门窗前四下张望,见屋外无人,门窗也已关好,这才转身走到桌边,点亮了一盏油灯。
黎姐诧异地望着他,自打进得这家门,这还是第一次见他点灯呢。
李二蹑手蹑脚走到蒙着块红布的神龛边,掀开神龛,露出一块写了字的木牌来。
“来,看看,这上面写的是——大唐四太保李公元霸之神位,认得么?”
黎姐是认得的,但她还是困惑地摇着头。
“告诉你罢,反正你就是想乱讲也没法子讲的,”李二压低了声音,眼里充满了神秘的色彩:“这李元霸是糊弄官差的,其实村里家家户户,供奉的是李忠王他老人家的英灵,你知道罢,他老人家就是在这村子里落得难。”
黎姐低着头,眼泪一滴又一滴,落在她手背上。
“不讲了不讲了,我晓得你也是那里的。来,给李忠王上个香磕个头,也好保佑我们孩子平平安安地生下来,平平安安地长大。”
黎姐转身走到桌边,斟了三盏清茶,双手捧到木牌前,然后虔诚地跪下。
“磕头啊,你这女人,怎么对李忠王也敢……(1)”
黎姐不理会自家男人的埋怨,双手合在胸口,闭上眼睛,口中呜呜,不知在念叨些什么。
李二仿佛明白了些许,叹了口气,自己也规规矩矩地跪下:
“李忠王,你老人家在天有灵,保佑善男信女衣食无缺,鬼怪不侵,小子也恭祝你老人家天天香火,年年血食,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黎姐听得他念佛,眼睛微微张开,似欲发作,但旋即又摇头闭上了。
灯火跳动着,仿佛那一晚,天边闪烁的星星。
(完)
注释:
1、天国礼俗,跪而不拜,前面于得海拜黎姐是情急生乱,此时祭祀忠王,作为女官出身的黎姐自然会恪遵天国定制。
后记:
我的天国系列小说至今成篇的已经不少,大抵可以分作几个类型:
一、早期如《鹦鹉之魂》、《血路》,大抵情节简单,故事短小,更像是对某些概念性的诠释;《月圆》虽也是早期作品且篇幅相近,却因是完全虚构的故事,显得有些特别,故事情节也因不受史事拘束,显得丰富和自由一些,应该说,它是我过渡到后期创作的先河;
二、后期作品如《血城》,是描写大事件、大场面,出场的几乎都是大人物,小人物只是点缀;《血洲》和《孤城》则是用史实的笔法去描写一个大半虚构的故事,出场的主角换作了小人物,大人物反倒成了陪衬,这两类作品的共同特点,正如桑桑所说,就是情节日趋复杂,篇幅也明显加长,有些已接近中篇的篇幅了。
这篇《椎沙》则似又有些不同的地方,即史实和虚拟穿插,大事件大人物和小事件小人物交织,构成一幅天国最后一幕的剪影。
关于小说情节本身,我不想多说,留给读者自己去体味,只简单谈谈几处质疑较多的地方:
关于王次兄洪仁达的最后结局和表现,我的写法恐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其实从曾国藩题本上看,洪仁达在临刑前“至死犹高呼天父天兄不绝口”,表现是很坚决的,这个是历史事实,虽然他的坚决是建立在迷信和愚昧的基础上的,虽然他做了许多祸害天国社稷的坏事、蠢事,但史实就是史实;于得海不忍他被折磨,开枪打死他,却没有把那一枪留给忠王,因为在他心目中,忠王是强者,而王次兄是弱者,只有弱者,才需要施舍和怜悯,对于强者,这样的做法无异于对其英名的污辱;
关于垅口上忠王的亮相。这大约是我的小说里忠王第一次直接亮相,按照桑桑的说法,举手投足,说话语气,都更像是造型而不是如于得海般鲜活的形象。其实在于得海、鹃子和众多天国儿女眼中,天王、忠王、东王,不就是一个个的造型,一个个的神话、概念和符号么?因此这部书里的幼天王也不似《鹦鹉之魂》中孩子的本色,而更像一个“帝王”,因为后者是第一人称写法,直接进入了幼天王的内心,而这一篇的幼天王,却是将士们眼中的那个“幼主万岁”;
从血城开始,我的天国题材小说中羼杂了较多方言对话,这篇却比较少,反倒有一些很像“天话”的东西,这是因为考虑到书中的角色都是天京城里的守卫将士,平常耳濡目染,接触“天话”的机会更多些。于得海在封王之后便是满嘴天话,但一旦情急,或者城破后跟两个女人独处,天话的成分就明显减少,而方言的比例相应增加,也同样出于这样的考虑。
书里出现了一些诸如诏旨、对联等道具,都是我根据现存类似文件的形制伪造的,没有一件真品(笑),不过自问还是颇可乱真的,有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真品比对一下看看。
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化,和朋友们交流的机会大大减少,这篇东西大抵是在很封闭很孤独的环境中构思和结篇的,因此其中令人遗憾的地方也一定不少;而且这部书似乎有个特点,就是乍看前几回会觉得味同嚼蜡,只有看到后来,再回头看前面,才能渐渐咂吧出滋味来,现在终于完成,也可以稍稍松一口气了。
其实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的这几篇天国题材能够结集出一个单行本,就可以更方便阅读,也可以省却许多重复冗长的关于天国常识的注释,可惜目前国内出版界的形势众所周知,加上我本人久在海外蛮荒之地,脾气又颇不合编辑们的口味,出书之念,也只能留待未可知的将来了。
陶短房
2005年10月23日西非多哥洛美
………【第一章】………
知了~~~知了~~~”
讨厌的蝉儿,在不知什么角落里声嘶力竭地喊叫着。WENxueMI。cOm明晃晃的阳光,从一片惨白、无遮无蔽的天空中直泄下来,把屋里屋外的一切,都灼热得仿佛通红的炭火一般。
“以前不要讲空调,就连电扇也没得啊,夏天也从来没得这么难熬的,”老威看一眼挂在墙上的空调,用手摩挲了半天遥控器,却终于没舍得揿下:“算了算了,等星星回来再开。”
星星是他和小棋六岁的女儿,这会儿正和妈妈去老师家里学芭蕾。
他摇摇头,脱下上身最后一件小褂,跑到水龙头前抹一把脸,又重新坐到书桌前写起来:
“就这刻能写了,平常上班忙,小棋星星回来就更忙了,唉!”
门锁忽然吧嗒一响,星星戴着顶花太阳帽,笑嘻嘻地一路跑进来,把一个冰激凌递在老威嘴边:
“爸,爸,咬一口,不要太大噢!”
小棋脸蛋儿晒得通红,靠在门边,用包带不住扇着风:
“鬼天,哎,嫁给你算我倒霉,这么大人,自行车不会骑,送个女儿学琴都得我来——快去买菜做饭,写写写,那点儿破文章,哪刻写不是写!”
“我也去我也去!”星星顾不得嘴角粘呼呼的冰激凌,拍着小手道。
这是城市东郊,一处半新不旧的成片住宅区,清一色漆作白色的七层楼房,检阅一般齐整地排列在有横有竖的街道之间。
老威左手提着一大串用塑料绳串起的空可乐瓶,右手拎了一大捆报纸,蹒跚地走在大太阳底下;星星抱着个菜篮子跟在后面,见他吃力,急忙紧走两步,用小手攀住捆报纸的绳子。
“算了算了,小祖宗哎,”老威苦笑道:“你不帮忙我就拎报纸还行,你这一帮忙,我除了拎报纸还要拎你,饶了我罢,这大热天的。”
星星泱泱地放开手,抬头看一眼天际:
“爸,我还要冰激凌!”
“不行!”老威坚决摇了摇头:“你今天定量是两根,已经吃掉了,没得钱了。”
“爸,爸,星星和你最亲最亲了,你就拿你私房钱给星星买一根嘛,蛋筒就好。”
“别听你妈瞎讲,我哪得私房钱哦,”老威狡黠地眨一眨眼睛:“等刻儿卖了废报纸再讲。”
太阳更毒了,路面被烤得软软,往日蹲满半条马路沿的收废品者,今天居然连一个也看不见。
老威长吁了一口气,弯下腰来,把左手的可乐瓶换到右手,右手的废报纸换到左手。
“收废品的伯伯不出来,星星冰激凌也吃不到,”星星哼哼唧唧着,一边用手背去擦睫毛上的汗珠:“爸,你小时候一天定量是几根啊?”
“还几根,嘿嘿,你爸爸我活到十二岁,才舔过一口小冰砖,还是拿赢的弹子跟同学换的呢!”老威索性把报纸和可乐瓶都交在左手,右手轻轻抚着女儿的头发:“不过呢,那刻儿也没得人想什么空调,想什么冰激凌,就算冰棒,也不见得非吃不可的。”
“为什么为什么,”星星睁大了眼睛:“你们那刻不热啊?”
“其实也热的,我们这块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叫火炉么,”老威若有所思地沉吟起来:“不过那时候树啊高高的,井水啊冰凉冰凉的,你爷爷、老爷爷拿井水冰了西瓜,我们就坐在桑树下头,擦得干干净净的竹躺椅上,一边啃西瓜,一边听邻居王奶奶讲陈圆圆的故事。”
星星仰着小脑袋,脸上露出艳羡的表情:陈圆圆的故事,她倒是也听老爸时不时讲上一段两段的,可是什么井水,什么躺椅桑树,她就不知道了。
“爸,爸,桑树是什么啊?”
“小可怜,你啊,牛皮都没得时间跳,哪块能晓得什么桑树哦,桑树么,树干高高的,叶子多多的,到了夏天,会结黑红黑红的桑叶果,又酸又甜,好吃呢。”
“星星要吃,星星要吃!”星星拍手道:“现在不就是夏天么?”
老威扫视着四周,楼房街沿之间,几株耷拉着脑袋,不过胳膊粗细新种的小树,也辨不出到底是什么树来:
“真是的,我都好多时候没得见过桑树了,哪块找?快走罢,买菜做饭,晚上你还去学钢琴,学费好多呢。”
“收废品的伯伯!噢噢,冰激凌来咯!”
星星忽然指着前面拐角处,兴奋地叫起来,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