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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开封犬游记_黑白喵-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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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
这个世界上,是不可能有鬼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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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十七章
那边总算悲悲切切完毕,天色也已经黑透了。虽然包炯和展昭都不介意连夜赶回开封府,但是陈家娘子执意要请两人留下。
“不管怎么……好歹、是一晚团聚……”
“那么,叨扰了。”望着陈家娘子婆娑的泪眼,展昭只能应了下来。至于包炯,只要不让他去考虑那个“团聚”,这位是不介意睡在任何地方的。

刘世昌家在刘家镇内不算最富庶的,但也是个小康之家。虽说最近多半年里因为没了当家人只能把小店暂时转让,但陈家娘子贤惠,又擅针指,百儿又懂事,因此家境还算不错。至少,晚上这顿饭包炯吃得相当满意。
俗话说得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包炯吃完了饭便习惯性的打算帮人做点家务——这也是老毛病了,当警察的时候偶尔能去老百姓家里吃顿饭,但吃饭不给钱可以,不帮忙却是万万不行的,这导致包炯只要吃了不是自己做的饭就有强烈的洗碗冲动。
很明显,包炯这种在现代最多不过是“这小伙子真有礼貌”的行为在宋朝绝对属于异类,在陈家娘子诚惶诚恐的眼神攻击下,包炯灰溜溜的从厨房溜了出来。
作为一个标准的大侠,展昭正在进行每天必备的练功活动,一把巨阙剑在月光下反射出凛凛的剑光。
一旁的刘百岁正在默默旁观,包炯走过去,从后面拍拍小孩儿的肩膀说:“百岁,这种大侠你看看就算,当观赏品吧,千万别去学——舞刀弄枪的都不是好人!”
“大哥哥,你是干什么的?”刘百岁眨了眨眼,望着包炯。
“为人民服务的!”包炯自豪道。
“……?”显然,千年之前“为人民服务”这种词还没普及开来,刘百岁同学很不解。
“咳……我是衙门里的人,开封府的。”包炯有些悲伤的换了个词——以前雄赳赳气昂昂的回答“我是为人民服务的!”是多么让他怀念的一件事啊,虽然偶尔会被人当成军人……
“欺压老百姓的?”
“……”包炯被刘百岁无辜的一句话打成重伤,“怎么可能!那些都是官府中的败类!”
“那么那个大哥哥呢?”刘百岁一指展昭。
“……”包炯险些让一句“败类”溜出了口,摸摸良心,包炯只能开口:“虽然不如我……但是他还是很不错的!”
“大哥哥,你们能帮我爹爹申冤么?”刘百岁侧了侧头,纯净双眼直直望着包炯。
“当然,只要他有冤情,就有个青天能给他申冤。”包炯笑着摸摸刘百岁的头,“一定的。”

包炯很早以前就知道,他的祖宗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好官那么简单,而是一种信念。
一种“天上有青天”的信念,让受了冤屈的人觉得自己还有人可以依靠、可以倾诉。
包炯的愿望,就是做一个能给人这样信念的警察。

“有个青天……”刘百岁的脸上绽放出一个小小的笑容,“有个青天,真好。”

第二天清早,两人告辞刘家娘子和刘百岁,前往开封回话。
昨天晚上因为刘百岁要跟娘睡,而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和人家一个寡妇挤在一个房间里,包炯只能忍了自己要和展昭同房睡的悲剧命运,这直接导致包炯睡眠质量下降——用他的话说,就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
好在包炯熬夜也算家常便饭,熬了一晚之后照样神采奕奕,见到包拯之前更精神抖擞如同马上要见新娘的新郎官——好吧,这个比喻怪了点,马上要见上级的功臣好了。
见了包拯之后,展昭把事情的经过叙述了一遍,包炯直接扭头装自己什么都听不见——像什么“那乌盆说”之类的,绝对是听不见的……
“原来如此……”皱着眉毛思索片刻,包拯开口道,“那刘世昌冤情既然属实,你们当去查那个凶徒,为刘世昌洗刷冤屈。那凶徒可有线索?”
“只知道这乌盆是一个名唤‘赵大’之人送来的,此人应当与此事有脱不开的关系。”
定下犯罪嫌疑人自然就方便多了,包拯当场拍板,先把那个赵大抓来再说。

说是要抓,可是据那杂货店老板反映,赵大此人生性凶悍,爱与人争执,因而不为邻居所喜,自己一人离群索居,住在城外一座小山上。
小山确实不高,但是一座山上要找到一处疑似凶案现场还是需要能力的,两人在山上蹿了半天,才总算在日落之前找到了一处小茅屋。
“就是这里么?”包炯看着眼前破败的茅屋,屋子太过破败,看起来不像是有人居住,倒像是荒废了很久的样子。茅屋旁边可以看到一个像是烧陶用的土窑的东西,
“应该是,这山上也找不到其他人家了。”展昭从背后解下乌盆,轻轻一敲——包炯立刻熟练的扭头。
(这儿……就是这儿……)刘世昌的反应明显是激动得很,整个乌盆都在微微发颤——包炯立刻开始回忆物理学知识,关于物体的共振……
或许是因为到了自己的丧命之地,刘世昌的力量也有所增强,眼下太阳还垂着,他便已经显形了出来。展昭把乌盆放到地上,对包炯说:“应该就是这里。”
“这里么……”包炯望着眼前的景象,已经过了大半年,又有风吹雨打,哪怕是在千年之后有全套的刑侦设备也得让人头疼上一阵,更何况……是在千年之前的大宋朝?
不过头疼归头疼,找还是要找的。

土窑是焚尸现场,按理来说证据最多,包炯戴上了手套,把手伸了进去,试图在里面找到点什么。而展昭则是进了茅屋内部查看,两人分头行动。
在土窑内摸了半天,包炯摸出了大量的枯枝败叶——那土窑顶上已经破了个洞,想必是从那里掉进来的。
“嗯?这是……”摸到了有些奇怪的硬物,包炯抽出手,看着手中东西,神色微微一遍。
白色的、形状不规则的硬物……莫非是……
正当包炯研究着手中的东西时,一个身影从他背后摸了过来。
(小心!)一旁的刘世昌眼见有人接近,不由大喊道。可他却忘了包炯听不见他的声音,只能看着那个人影,越走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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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十八章
只见包炯身后那人抬起手中木棍,狠狠向包炯后脑扫去,包炯猝不及防,被那木棍一下打晕过去,倒在地上……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再怎么说,包炯也是从小练擒敌拳长大的,按这个时代的标准虽然算不上弓马娴熟,但是也绝对差不了——至于那些非正常的江湖人士,排除在外。
而赵大不过是一个普通莽汉,有把子力气,外加狠毒了些,算近身格斗,胜过包炯?
那明显是不可能的。

事情的真相是,包炯早早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并从轻重程度上判断出绝对不是那只猫回来了,因此按兵不动,待那人走近袭击他,再干脆的一举拿下!
至于为什么要等那人走近,这倒是包炯的思维定势了——如果换成是在现代,哪怕眼前这人的确有嫌疑,没有确凿的证据,顶多只能把人带回去关上几天,到头来还得放——尤其是那些懂法律的,更难搞。
但是如果眼前这位有了袭击他的意图,那可就算袭警,妨碍公务,直接带去关是一点问题都没有。至于怎么控制好那个被袭的“度”,则是包炯自己的问题。
不过等人到了背后包炯才忽然想起来自己现在是在大宋朝,不是对人权重视得多的二十一世纪,只能遗憾的放弃了让自己挂点彩的想法,而是直接把人按倒。
看着自己身下呼哧呼哧喘气的大汉,包炯微微一笑:“对不起,你被捕了。”
中国的警察或许就是这一点最舒畅,想想那美国鬼子治下,警察抓个人还得叽叽歪歪半天“你有权保持沉默”……一想到这儿,包炯就不由得在手上加了些力道,痛得那赵大吱哇乱叫。
“老实点儿。”随手抄出手铐把人铐上,包炯得意洋洋地站起身,一手抓着赵大一手拿着刚刚掏出来的疑似残骨,冲着那边刚刚出来的展昭微微一笑:“人犯抓住了,证据也有了,展大人,我们可以回去了。”

带赵大回府的路上倒是一路平静,赵大一开始还想仗着自己的力气挣开手铐,可是却越挣越紧,到最后只能让包炯似笑非笑地过去帮他松开两格——本来包炯上手铐的时候就刻意勒紧了些,居然还敢乱挣,这赵大真是不知死活。
把人带回府,审问,判刑,一气呵成——包炯在一旁旁观不禁感慨不已,以往每次把犯人送上被告席之后都得折腾好多天,要是摊上个只认钱的黑心律师和不怎么公正的法官搞不好那犯人还做不到罪有应得,眼下嘛……只能用一个爽字。
不过这样的环境虽然能让罪人罪有应得,但也可能让好人含冤不白——包炯暗暗提醒自己,他还得继续努力……

案子了结,事情却不能完全了结。那刘世昌虽然跪谢了包拯之恩,却不肯离去,说是想再见一次亲人。
这种事情自然要委托给能者多劳的御猫大人,而包炯么……
“我要去看小百岁。”包炯在开封买了个特产,一个包拯坐像打算拿来送人。那坐像虽说做得很不像真人,但是却和后世传说中包拯的形象颇似,包炯早就买了一个放在自己床头作为装饰品,买这个送人在他看来再合适不过。
至于展昭手里那个乌盆……包炯早就自动无视掉了。反正,把死者的遗物交给家属,也是很正常的吧……

知道自己丈夫冤情得雪,陈家娘子泪如珠坠,望着展昭手里捧着的乌盆,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一旁的小百岁也是眼圈泛红,但他却死死抿着嘴唇,不肯哭出声来。
包炯叹了口气,伸手摸摸陈百岁的脑袋。

乌盆放在几案上,刘世昌从里面渐渐浮现出来。
“相公……”
“萱儿,我……要走了。”不再是娘子这种称呼,而是呼唤了妻子的小名,刘世昌自知马上就要离开人世,他只想抓住最后这些时间,把想说的话说完,“我走后,你别一个人,找个人与你一起撑着这个家……只要你能养大百岁,让他上学读书,我也就能合眼了……”
“相公……”
“百岁,你好好读书,将来考取了功名,莫像你爹爹一样,一辈子只能当一个小商人……”
“爹爹……”

那边生离死别的场面包炯看不见,他只能看到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对着一个乌盆在说话。
轻轻叹了口气,包炯只能转过头去看风景。
他相信那是不存在的,因为他看不见……
可是悲伤这种东西,似乎不像鬼怪一样,是看不见就不存在的。

对自己的妻儿交待完了,刘世昌转过身,冲着展昭深深一揖:“展大人,多谢您为小民伸冤。”
“这是在下应做之事。”展昭抱拳回礼道。
“展大人……”刘世昌迟疑片刻,然后才开口道,“关于那位大人的事情……”
“怎么了?”展昭下意识的看了眼那边包炯,发现此人正在看庭苑风景。
“……虽说不知该说不该说,但是……”刘世昌咬了咬牙,这才开口道:“不敬苍天,不信鬼神,这样的人是见不到鬼影,听不到鬼声的人。虽然这种人极少,但也不是没有,但是……”
“你直说便是。”微微皱眉,展昭开口道。
“但是,能达到群鬼退避、神魔莫近,甚至可以轻易诛杀近身鬼魂的人……”刘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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