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给哥亲一个-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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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死丁湛,臭丁湛!
那时候的莫凡,是真的觉得丁湛很粘人很惹人讨厌。
但即使是讨厌,好像也会成为一种习惯!而且,比起喜欢,更难戒掉!
莫凡从小习惯一个人睡,之前丁湛总爱赖在他房里,他总有办法将他轰走。但是,那天晚上,当丁湛又爬上他的床的时候,莫凡却没有轰他。
因为,莫凡想起了站在礁石上那个小小的身影和那双本来很漂亮却变得通红通红的眼睛,耳边响起那把叫喊得沙哑近乎哽咽的嗓音……
那一晚,莫凡破天荒地让丁湛钻进了自己的被窝里一起睡。
半夜,莫凡因呼吸困难而醒了过来,才发现自己被那个笨蛋丁湛死死地搂着,他狠命想要推开他,睡梦中的丁湛却像搂着救命稻草般更加努力地抓紧他,嘴里发出喃喃的梦呓。
“姥姥,不要……姥姥,我不要走……”
于是,从此之后,那个笨蛋便总赖在他的被窝里不肯再走。事后,莫凡一直很后悔,那晚怎么就让那个笨蛋钻进自己的被窝里呢?真讨厌!
莫凡从来不喜欢跟人说话,在学校里酷得要命,于是,便有些同学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他恃才傲物不近人情之类的。
莫凡并不在乎这些,但是,那个笨蛋丁湛,却总爱多管闲事护着自己。
“我弟他只是不喜欢说话,才不像你们说的那样恶劣!你们再胡说,我就将你们的品行分全给扣了!”
那时的丁湛,是学校里学生干事的主席,据说,的确有这个权利!只是,莫凡从来不知道,原来那个一本正经的笨蛋丁湛,也是会滥用职权的人!
等那些人走开,莫凡厌恶地瞪了丁湛一眼。
“我的事,你少管!谁是你弟呀,笨蛋!”
他才不要欠这下笨蛋的人情,万一因为滥用职权而害这个笨蛋掉了主席的位子,自己又得背下一宗罪!
真是个让人讨厌的笨蛋!
丁湛没来莫家之前,莫凡一直过得很舒服自在,横行霸道,娇蛮任性。
他喜欢将金鱼一条条捞起来,看着金鱼垂死挣扎的样子,他便觉得非常好玩;他喜欢拿着剪子将园丁们精心修整的花草剪成乱七八糟,看着那些与众不同的造型,他觉得很另类……
但诸如此类的乐趣,因为丁湛的到来,变得越来越少。因为,每次自己一由着性子去做坏事,那个笨蛋丁湛,总是跟着自己身后给自己收拾烂摊子。
看着那个笨蛋偷偷让接送的司机载他去买了不少金鱼的疗伤药然后跑回家加进鱼池里,看着那个笨蛋趁着大人还没注意的时候悄悄跑去将花草重新修整整齐,莫凡慢慢就失去了做这些坏事的兴致。
那个丁湛,真是个惹人讨厌的家伙!
于是,孩子时期的莫凡,一直都想不明白,自己明明那么讨厌丁湛,为什么却能一直容忍着那个笨蛋白天粘着自己,就连晚上也总由着他钻自己被窝里一起睡。
如果不是十三岁那一晚,丁湛偷偷地吻了自己,莫凡大概会一直以为,自己是真的讨厌丁湛!
自从丁湛偷吻了自己之后,就再也不会像从前一样总来巴着自己玩,白天不会,连晚上,也不再嚷嚷着要钻他被窝里睡觉。
虽然,那个笨蛋还是对自己很好,但却变得很小心,好像,是想要保持着一定距离一般。
那种距离保持了很久,莫凡说不出心里那种怪怪的不舒服的是什么感觉,但他自己也随之变得奇怪起来。
年少的莫凡,虽然个性惹人嫌,但因为人聪明长得又帅,还是有很多女生向他表白的。
在丁湛还跟他窝一个被窝里睡的时候,他从来没跟丁湛提起过这种事。
但自从丁湛不明原因疏远他之后,他就喜欢在丁湛面前炫耀。
“丁湛,你看,这是我收到的情书。”
两小男人坐在后座,莫凡从书包里掏出的心形的情书,递给丁湛。
丁湛默默地接过去,翻了一下,然后又递回给他。
“不错,这女生字写得挺漂亮。”
说的时候,唇角眸子里都带着笑,十几岁的少年,笑起来却格外地帅气迷人。黄昏的霞光射进来,浓的眉高挺的鼻,便显得特别立体好看。
于是,莫凡便爱上了这种游戏。
“丁湛,这是我收到的巧克力。分你一块。”
丁湛接过去,吃得很滋味,眉眼依旧很耀眼,“嗯,好吃!”
直到有一天,莫凡厌倦了,那个笨蛋丁湛,每每听自己说起女生的时候,笑起来确实很帅很迷人,但自己,看着看着,总会觉得胸口发闷想要将那个笨蛋按在后座上暴打一顿!
“丁湛,这个女生,漂亮吗?”
十五岁的莫凡,将校花的相片递给丁湛,这个校花向自己表白不下十次了。
“嗯,挺漂亮的,有点像那个叫嘉欣的女明星呢。”
丁湛依旧笑得自然,还认真地端详着女生的相片,仿佛,他这个做哥哥的,真有义务要给弟弟把好关一样。
“是呀,的确很漂亮!”
十五岁的莫凡已经长得很高,手朝后一摆枕在头后,长腿往丁湛的腿上一搁。
“我也挺喜欢她的。”
莫凡斜斜眼打量着那个低头看着相片的少年,愈来愈帅气的少年抬起头,黑亮的眼里依旧溢满耀眼的笑意。
“嗯,小凡喜欢的话,就试试吧!”
于是,莫凡一气之下,真的跟那个貌似嘉欣的女生“试”了一段时间。然后,不久之后,也传出丁湛跟他们班的班花拍拖的传闻。
十五岁的莫凡,跟那个女生的“初恋”其实维持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因为,那个女生受不了他的冷漠和毒舌。
他说女生吃饭的样子很丑,还说女生笑起来的样子很吓人,诸如此类的一堆,有女生能受得了他才怪,女生甩了他的那天,他如释重负!
……
莫凡想,现在的自己,是不是像十五岁那年一样,做了一件非常非常蠢的事!
大概,那个笨蛋,并不是丁湛,而是自己!
丁湛离开的第一个晚上,莫凡喝醉了,他抱着酒瓶绻缩在地毯上,睡得极不安稳。
睡梦中,帅气的男人低头吻着他,温柔地在他耳边低语。
“小凡,我爱你!”
“丁湛,我也爱你!”
莫凡搂着男人回应着他,唇上的触感,却不如从前的柔软温暖,睁开眼一看,却发现,自己的唇吻在冰冷的酒瓶上。
而自己在梦里说的那句话,明明早就该对男人说,但自己,却一直任性地不肯对男人说出口!
只以为,自己会永远被爱着,于是,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从男人身上得到宠溺、包容和一切。
却不知,这世界没有取之不尽的能源,爱情也一样!
猛地领悟过来的莫凡,突然扯开嗓门,在空荡荡毫无温度的公寓里大声叫喊。
“丁湛,我爱你!臭丁湛,我爱你!笨蛋丁湛,我爱你!……”
只可惜,任凭他撕裂了喉咙,那个男人,都再也听不见了!
两行泪水沿着脸颊慢慢地流下来,莫凡却依旧在大声喊叫着!
这喊叫,虽是大声,虽是撕心裂肺,却是徒劳而无力!
他知道,这一次,他真的失去了他——
那个他以为永远只属于自己的、从十三岁甚至更早就深爱着自己的男人!
【01】会是他吗?
数度花开花落,一眨眼,五年过去了。
草木无情,只顺应自然,暖了抽芽冷了落叶,转眼便是五个春夏。
但对莫凡来说,这五年,却仿佛比他走过的那二十一年都要漫长百倍……
这一天,又是H港一年一度金球奖颁奖典礼的日子。大马路上,一辆行驶着的车子内,一个四十岁出头的女人边开着车边喋喋不休地叨唠。
“莫大爷,你这习惯能不能改改?”
麦姐从后视镜看着坐在后座里慢条斯理地吃着早餐的大帅哥。
“不能!”大帅哥垂眼盯着盒子里那一只只漂亮的饺子,似是在考虑下一个该吃哪个会更美味,仿佛没有任何事情比他盒子里的美味早餐要来得吸引。
明知道今天的行程排得满满的,这莫大导演,还非得在家磨磨吱吱地包了饺子,若果不是麦姐硬是将他刚煮好的饺子用饭盒装上,他是打算在家吃饱了再出门的。
别说他不敢,这种事,这五年来麦姐已经见识多了。
麦姐又从后视镜瞥一眼那帅哥,已经二十六岁的这个男人,俊美眉目依旧,但内里,还是以前那个莫大爷吗?还是说,因为几年前丁湛如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之后,以前那个莫大爷,已经死了?
某些方面,其实还跟从前一样,比如话少,比如冷漠。
但某些方面,却真的和以前有着太大的差别,以至于麦姐有时会有种荒唐的想法,这个莫凡,其实是被丁湛附身了。
“莫大爷,韵儿这周参加比赛,你有时间去看吗?”
麦姐知道莫凡很忙,就算他很疼韵儿,但也不确定他真能抽出时间去一趟。
“时间?地点?”
莫凡好像吃饱了,将饭盒盖盖上,简明扼要地问。
“下个月5日,在L省G市。”
L省G市是内地近年来飞速发展一个城市,距离H港并不远,但莫凡从来没有去过。
“嗯,你到时提醒我!”
莫凡有点心不在焉,心明显已经不在这个问题上了,而是被车窗外漫天飘舞的花瓣给勾了魂掉了魄。
这段道路两旁这两年新栽了两排樱花树,现在正是花期。
男人侧着头,琥珀色的眼眸映着一片片飞舞的粉红,旋转、幻变,最后,都化成花海下那个熟悉的背影……
麦姐扭头望一眼男人凝神沉思却依旧俊美无比的脸,岁月不曾在这张脸孔烙下什么沧桑的痕迹,但他那双漂亮的眼眸,却比起以前更加地深邃难懂,每每这种时候,她知道,他肯定又在想念他那个帅气的男人。
“小凡,最近,有他的消息吗?”
麦姐小心翼翼地问,就算这是个地雷,她还是不时去踩踩。
有些伤口,明知触碰会很痛,但是,你越不触碰,它便越容易腐烂化脓。
“没有!”
丁湛消失之后,莫凡三个月不曾踏出过公寓一步,除了麦姐和莫家三个长辈,没有人知道他在那个公寓里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丁晓兰安慰他说。
“小凡,你哥跟我说,他要离开一段时间,让我别担心他。你放心,你哥他不是小孩子,他会懂得照顾自己的。”
丁晓兰是开明的母亲,丁湛消失前一晚,对她说的话,并不多,就跟她转告莫凡的话差不多。
她没追问为什么,她知道,儿子要这么做,定必有他的理由和苦衷。就像她在他一出生便狠心将他扔回内地娘家一样,也是有她自己不得已的苦衷!
只是,她并不知道,原来儿子的离开,是因为莫凡!
“兰姨,对不起!”
莫凡仿是在一夜之间,变得懂事起来。眼前这个和他有着酷似五官的女人,明明是因为自己,才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儿子,却还善良地来安慰自己,如果让她知道,逼走他儿子的,其实是自己,她,大概会杀了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