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十七岁-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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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漂亮得仿佛洋娃娃般的金发小男孩,站在马路那头看着她。
她没有向她打招呼,只是默默地将头转了过来,跨上了顾延卿的汽车。
在后车座上时,顾延卿再次问起她的意见。
“影西,上次我说的那个提议,你考虑的怎么样?”
麦影西抱着骨灰盒,沉默许久,终于点头,“我答应你,可是,你也要答应我,如果你遇到了喜欢的女孩,你要告诉我,我们立刻离婚。”
“恩,会的。”顾延卿松了口气,他郑重地点了点头,道:“我和你一起等着他,他回来后,我会完好地将你们送到他的身边。”
“延卿……”麦影西抬头看他。
“总而言之,谢谢你的答应。”顾延卿不许她说话,笑笑,打断她。好像唯恐她会反悔似的。
为什么会那么快答应顾延卿呢?其实,这个问题,连麦影西都觉得不可思议,大概吧,人在失去至亲的时候,会变得很脆弱,她会下意识地想依赖自己身边的人,而且,也因为麦加的离去,让麦影西越发觉得亲情的重要。
她想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全部给她的孩子,所以,最最起码的,她要给他全世界最最完满的幸福。
来自双亲的疼爱。
在麦影西答应的当晚,顾延卿便将婚讯传了出去,杜若自顾延卿说出“我不爱你”四个字时,便已经飞回了国内。
她是锦夜口中得到这个消息的。
那一晚,杜若大醉。她不住地问锦夜为什么,锦夜却始终难以回答。唯一能给的答案是: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终究还是抵不过命运的安排。
好容易将杜若安置好了。锦夜又接到来自伽夜的电话,大洋彼岸,已经出院的伽夜,站在大大的阳台上,看着不远处蓝色的海洋,轻声地锦夜道:“锦夜,影西已经决定嫁给顾延卿了。”
“嗯。”
“他们只是假结婚。影西希望孩子有个父亲。顾延卿不想被家里催婚,而且,也想有一个孩子在他的父母膝下承欢,所以,才有了这个协议。”伽夜的这番话,不知道是说给锦夜听的,还是说给自己听的。
“嗯。”锦夜的反应还是淡淡。
“明明知道是假的,可我却觉得很难受,你说,这是为什么?”电话那头,俊美的男孩仿佛在倾诉着一个让他最大惑不解的疑问,就好像刚刚沉入爱河的少年,还不懂得这莫名的心情,到底从何而来。
估计大家都在怀念皓天同学,所以,马甲适当地加快了情节的进度。希望不会显得太粗糙。
放心,皓天同学快出现了。
那个,要不先洒点月票庆祝一下?嘿嘿。
66、两年
麦影西与顾延卿的婚礼很是低调。连他们的亲朋好友,知道的都不多,顾延卿从前为麦影西注册的公司,也在结婚后,正式移交给了她。麦影西只把它当成顾氏的一个分公司,进入顾氏工作,一直是她的一个梦想,现在,梦想以这种方式实现,不得不让人感叹世事变迁的莫测感。
嫁进来后,麦影西才渐渐醒悟到顾家是什么样的家庭,如果说,雷代是豪门,那么,顾家便是豪门中的贵族。
与顾家想比,雷家只是暴发户,雷家的崛起,主要在雷代这一代,然后,在雷皓天手中达到巅峰,当然,叶枫的继承,也让集团渐渐为世人瞩目。与雷氏的风光想必,顾氏却是太低调了,许多认识顾延卿的人,甚至他身边的朋友,都鲜少知道他的家族背景。他们似乎不需要从事任何生意,可是手中却握住许多知名跨国公司的股份,以及庄园,土地。
有一天,顾延卿漫不经心地说,今天是母亲的生日。
麦影西还忙忙地想准备生日礼物,顾延卿又道:“没干系,他们应该不会回国,王妃会为她举办生日沙龙吧。以前每年生日都是如此。”
他说得稀松平常,麦影西却听得直眨眼。
王妃?
哪一国的王妃?
与顾氏父母结交的,也多非富即贵,顾延卿对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或者对自己家里的事情,极少吹嘘,说漏嘴时,才会提起,当年什么时候,坐父亲的专机,与哪些首相吃过饭,或者见过面。
麦影西每每听得瞠目结舌,想追问,最后又忍了下去。
——其实结婚两年了,她一直没有真正融入过顾延卿的世界,即便是他的父母,也只是在结婚婚宴时见过一面,然后,璇玑出生的时候,他们来医院看过她。前前后后加在一起,不超过五面。
其他时候,他们都在天南海北地飞。麦影西知道,他们对她这个媳妇并不满意,或者说,简直可以视为眼中钉。只是他们的涵养很好,并不会像其他小户人家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所以,最好的方法,便是躲避。
眼不见为净。
麦影西也不生气,她嫁给顾延卿,本是一件很自私的事情,顾延卿为她牺牲良多,她心中是明白的。
孩子是在结婚后半年出生的,也难怪顾家父母对她愈发不待见。孩子的名字是麦影西取的,璇玑,麦璇玑。
璇玑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非常健康,特别爱笑,但凡有点风吹草动,她便会支棱着她透明的小耳朵,一面倾听一面笑。
顾延卿很疼爱她,比亲生女儿更加疼爱,简直将她疼到骨子里去了。
麦影西与顾延卿并没有住在顾府,结婚后,顾延卿在公司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小复式房,主要是麦影西住,他偶尔在楼下的客房留宿。不过,自从璇玑出世后,他便会天天留下来,那个时候,麦影西负责的那个小公司已经慢慢地步入正轨了,她的精力有限,又担心照看不周,所以请了月嫂再帮忙带孩子。顾延卿却总是不放心,每天晚上,璇玑哭的时候,他总是能比月嫂先到摇篮边,他将她抱起来,搂在怀里不住地哄,有很多晚上,麦影西睡不着觉时,她走出房门,倚着栏杆,朝楼下的大厅望过去。
她总能看见顾延卿抱着璇玑,一面来回走动,一面用很温和很舒缓的嗓音,讲着一些耳熟能详的故事,譬如灰姑娘,譬如海的女儿。
顾延卿讲故事有一种能耐,连麦影西都自愧不如,那便是——他讲的是丹麦原版。
麦影西曾在他的办公室案头上看见过一本厚厚的安徒生童话,未删减版,最原始的版本,也不知道他花了多少工夫将它看完,晚上回家时,又原封不动地讲给璇玑听。
每到这时,麦影西便觉得好笑:璇玑才一岁,连都说不清楚,怎么能听得懂丹麦语?可是,笑完之后,又觉得窝心,心里暖得发烫。
顾延卿真的是一个很完美的父亲,连月嫂都不止一次在麦影西面前提过:“顾夫人,我带过这么多小孩,就属顾先生最温柔最体贴了,而且,他真的太爱那个孩子了。照顾小璇玑,比我还专业。我都不好意思了。”末了,月嫂无不羡慕道:“顾夫人,你的命真好。”
麦影西闻言,笑而不语。
是啊,命真好。
她遇到的人,归根到底,都是极好极好的人。
这两年的日子过得出奇平静,就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有一个开关,在她嫁给顾延卿的时候,那个开关将所有的风雨全部合上了。
之前的血雨腥风突然远去了,她又恢复了最正常的、普通人的生涯。
伽夜继续他万人迷的演艺生涯,仍然会有数不尽的绯闻。麦影西常常会在网上弹出来的娱乐新闻里看到他的最新动向,这两年,伽夜的变化也是很大,他渐渐不再唱歌,而是主攻演戏,已经参演了许多大制作的影片,角色也从前些年的青春偶像,转向了实力派,不过,这样的伽夜,反而更让人疯狂。如果说以前那些追随他的歌迷影迷大多数是十几岁的小孩,现在,他已经俨然是各个年龄层的偶像了。
上个月他出席电影节的时候,一身黑色的西装,冷而绝美的气质,不知道谋杀了多少菲林,抢占了多少顶级杂志的封面。
他的事业,也渐渐走到了巅峰。
至于叶枫,也慢慢地被大家所认可,虽然身上还是背着诸如私生子这种字样的传言,可是,他已经是B市最有魅力的十大钻石王老五之一。大学肄业,才不过二十一岁。却已经掌控了半个B市的经济了。
现在的叶枫,也不知道是多少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虽然及不上伽夜的光彩夺目,可是,被幻象的指数,却远远超过了伽夜。大概是伽夜的绯闻实在太多,让所有人都只敢仰视他,却不敢奢望他会为一个女人停留下来。他就活该是花花公子,给万千幸运的女性造福。
——再说了,如果真的出现了那么一个让他专情的女人,那个女人肯定第二天就会被他的粉丝撕成碎片。甚至有口号公开说明:情愿伽夜最后爱上男人,也不能把他让给任何一个女人!
在这种极端的崇拜下,他的感情生活反而是一片荒芜,花团锦簇下的荒芜,才是真正的寂寞吧。
相形之下,叶枫那种目中无人的,高傲而冷冽的气质,反而让人觉得踏实。
麦影西与叶枫也很久都没联系了,一来,大家都忙,叶枫尤其忙,二来,叶枫似乎也无意与她深交。
至于雷代和希瑞,这两年,也突然隐匿了,不知道在不在B市。
总而言之,日子很平静,而雷皓天,也一直一直没有消息。
就好像从未存在过一样。无波无浪。
晚上九点,锦衣夜行灯火通明。
锦夜头痛地看着面前这个醉酒的人,心中默默腹诽:他在这里不知欠了多少酒钱了。
每次喝醉,都会忘记付账,她总不能每次都把账单邮寄给他的经纪公司吧。
而且,万一以后被哪个狗仔队发现了伽夜经常来这里的规律,她这家店也不要指望继续经营下去了,十有八九会被人给拆了。
——不过,好在,这里VIP包厢,并没有外人。
所以,也没有人会如她一样,见惯伽夜的醉颜。有时候,连阅人无数的锦夜,也不得不感叹,喝醉的伽夜很妖孽。
唇红齿白,目光若水,所谓倾城之姿,不外如是。
她忽然想起两年前,在罗马,他给她打的那个电话。
伽夜问:“为什么我会觉得那么难过?”
那个时候的伽夜,迷惘,怅然,柔软,让人心里发涩。
锦夜还记得自己当时的回答。
她回答说:“你难过,是因为,你失恋了。”
失恋分为很多种,他是最轻最轻的那种,因为至始至终都没有恋过,她爱上顾延卿,爱上雷皓天,与男人私奔,有了小孩,他都不觉得怎么样,可是,在她真正在顾延卿这里栖身之时,他才意识到,他与她之间,从来只能是好友。
那扇心门还没开启便已经关闭了。璇玑周岁的时候,伽夜去庆生,他抱着那个粉雕玉琢的小丫头,口口声声让她叫自己叔叔。
璇玑小小年纪,却也是一个色-鬼,她伸着肉呼呼的手,摸着伽夜挺直的鼻梁,格格地笑。
当然,那件事后,媒体又开始猜测伽夜与顾家的关系,但那些谣言,都被不动声色地打压下去了。
顾家低调了那么多年,也是有手段的。
“几点了?”沙发上,那个微醉的男子以手附额,闭着眼睛,淡淡地问锦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