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糊涂心-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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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糊涂心》(又名《我的美丽猎物》)BY:龙千岁
1
上官文央,我的名字是上官文央。
良好的教养使我有着与这个文雅名字相称的良好风度。
当然,我能有这样风度其实应该归功于娇贵的少爷生活。
经过二十多年的熏陶,这种风度成功地渗入我的骨子里。
就算是一块烂石头,被水流不断冲刷,也会圆润生光。
“就算没有Giorgio Armani,你依然性感。”女人们说着。
我不知道Giorgio Armani本人对性感二字有何解释,我个人更喜欢Cerruti。
我很懒,懒到不愿意汲汲寻觅所谓的个性。
名牌的最大好处,就是能把一只癞皮狗改造成杜宾犬。
看中几个牌子,理所当然地成为拥有白金卡的忠实顾客。
我实在懒得变化。
优雅的做派,旖旎的气氛,一切都离不开钱。
我比她们所以为的更加俗气。
我很幸运,一出生就不必为钱发愁。
我该愁的,是如何让我的钱更快的花出去。
奇怪的是,虽然我本性懒惰,个性乏味,在别人的眼里我似乎完美无瑕。
公司里,我是谈笑用兵的英明总裁;
酒会里,我是潇洒不羁的翩翩公子;
卧室里,我是技巧娴熟的狂野情人。
我为人大方,送给女友们的礼物永远能令她们惊喜尖叫。
这些大家闺秀并不想你想象的那么难伺候。
严谨的家教使我能够自如的控制情绪,我永远温柔体贴,风度翩翩。
让女人哭的男人不是一个成功的男人。
我永远是被甩的那一个,坐在灯光柔和的餐厅,听眼前端坐的佳人委婉地表达去意。
一个鼓励的微笑,一份精致的礼物,即使分开亦是朋友。
既然没了新鲜感,就没有必要再玩下去,没有人会为这个撕破脸皮。
这是贵族式的矜持,即使是在情人之间。
我对时间的掌握一向有自信,在预定的时段被人温柔的抛弃并不太难。
我让每个女人都满意离开,作为一种补偿。
如果有能让人口吐真言的药水,她们一定不敢当着我的面喝下去。
我是一个冷血的人,这是第一个女友给我的评价。
她很聪明,没有和我浪费太多时间。
我实在应付不来愚蠢又痴情的女人,还好在我们这个阶层,那样的傻瓜并不太多。
爱情……到底是什么?
我曾经严肃地思考过这个问题,答案是无解。
既不能幼稚地归功于魔法,也不能教条地得出全是化学作用的刻板结论。
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眼看着家里的一位亲戚为了所谓爱情寻死觅活,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何如此疯狂。
为了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就要放弃整个世界。
你真是个傻子。
我可不想当傻子,我很现实。
没有钱,什么花前月下都是狗屁。
正因为我养尊处优地活了二十三年,我才更不会傻到去冒险。
我不是从底层爬上来的能人,我没受过这样的生存教育。
我要滋滋润润地活下去,虽然已经有些厌倦一成不变的生活。
可能出去探险,但我一定会回到这个温暖华丽又狭窄的牢笼。
建筑在半山腰,视野良好,名家设计,附带泳池的牢笼。
我是训练有素的杜宾,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反叛。
如果……没有看见他的话。
他代表了两个字:生命。
矫健修长的四肢,健康的小麦色肌肤,协调灵活的动作。
这一切其实并不容易夺走我的注意。
我不小心看到了他的眼神。
野性的眼神,那样的明亮,几乎要把我灼伤。
一头美丽的动物。
他应该在非洲的草原上,追逐惊惶的羚羊,肆意展示优美的身姿。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身边放着快递包裹,怒气冲冲地盯着我的雕花大门。
佣人的一时疏忽,竟带给我这样的惊喜。
张婶急匆匆跑到门口,好像在连声道歉,还要让那只猎豹进屋歇息。
他拒绝了,脸上是和善的微笑,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被这样的牙齿咬上,会是什么感觉?
我全身的血液,急速奔流。
仅仅一个微笑,就勾起了我的全部欲望。
我瞪着他,实在难以置信。
一个漂亮的年轻男孩,勾起了我的欲望。
如果是昨天,我可以很肯定地说:我不是同性恋。
现在我不敢确定,我坚硬的下体时刻在提醒我这一点。
我大概知道如何抱一个男人,但以前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
我不缺发泄的对象,但我还是自己解决了。
我怕自己让女伴失望。
风度翩翩的上官文央从不让女伴失望,无论是床上亦或是床下。
所以我不会允许自己留下供人品评的话柄。
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优雅,对人类来说这一类的话题永远是种隐秘的乐趣。
人性本恶。
这个世界很现实,很虚伪。
这两者在我们这种人身上结合得最紧密。
得不到的和自己没有的都是最好的。
他的眼神,锋利如刀,一望见底。
如果是以前,让我知道世上还有这样直白的东西,我会先笑其愚蠢。
有谁知道,当我亲眼目睹的时候,竟然那么轻易地被压倒,被诱惑。
透明的东西,总是一面引起人类的破坏欲,一面被小心翼翼地仔细呵护。
如我母亲手上的钻石,如我巨大的落地窗。
这个男孩,把我这两种矛盾的欲望毫不留情地挑动起来,仅仅用几个平常不过的表情。
如果能得到他,是不是这种奇怪的感觉就会消失?
没有把握的事,我一向不做。
不过,为了他,为了这个稀有动物,我愿意——尝试。
我习惯让一切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中,这要归功于我冷酷的父亲。
在成功架空他之后,我得到了自出生以来见过的最温暖的笑容。
一个莫名其妙的权力狂,原来时时刻刻都在等待一个能将自己征服的对手。
如今,我也碰到了一个。
我没想到会这么快。
父亲等了我二十年,我只用了一个周末。
今天我本该去俱乐部健身,一点点任性的冲动把我留在了自己刚盖好的房子里。
一个天大的惊喜。2D83BB6F3AD授权转载 Copyright of 惘然
也许是魔鬼的礼物,它生怕我身上的颜色不够污浊。
漂亮的野性的礼物,你本不该来。
但你已经被我发现了,你逃不掉了。
我给自己的律师打电话,吩咐他联系最好的侦探社。
我要那只猎豹的全部资料。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我要捕获他,一定要。
2
我叫封小雅。
这个名字是我的学究爷爷起的,取自《诗经》。
听说当年他本来打算叫我大雅,叫我堂妹小雅,被我爸爸坚决制止。
还好还好,不然我今天的外号就是大门牙之类的了。
堂妹的名字被我抢走,只好换成封小蓁,也是从诗里选的字。
她倒觉得现在的名字比较适合自己。
我俩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有个“疯子”“疯婆”“大魔怔”之类的绰号。
我觉得愤慨,她倒是很看得开。
如果到了大学还有人敢叫我疯子,我一定让他知道拳头的厉害。
说起来我家也算是书香门第,可惜爷爷的文学气质显然没有成功地遗传到我的身上,我的语文成绩永远是低空飞过。
幸好我其他科目的成绩都相当漂亮,让我得以进入这所百年名校。
大伯一家也住在这个北方城市,正好有个照应。
我搬进了陈旧狭窄的宿舍,同屋的几个人看上去都挺友善。
相互介绍之后,大家彼此的第一印象都不错。
有个融洽的住宿环境,几乎可以成为顺利毕业的保障。
我是清闲忙碌的大一新生,每天最重要的活动是三步上篮。
第二重要的活动就是吃饭。
食堂的饭菜中杂物的比例永远高于可被人类摄取的营养物质。
还好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我不挑食。
现在除了CS,我也学会喝一点小酒。
工科的女生少得出奇,仅存那几朵奇葩都有些惨不忍睹。
我想泡——这个字听说不太文雅——是追一个外语系的MM,这需要孔方兄的帮助。
本来以为做家教就能应付,没想到根本不够。
为了证明我的诚心,我得请她和同学在五星级酒店办生日聚会。
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敲诈。
我可以不要你,但我要证明自己的能力。
我周末去一家快递公司打工,晚上干家教。
有时候指定投放地无人留守,有时候我的小徒弟做不出四位数以上的加减法。
这一切我都忍了过来。
等到她生日那天,我敬了在场所有人一杯酒,潇洒离开。
第二天那个MM找到我,一脸幸福,祝贺我通过考验。
我感激她的盛情,但敬谢不敏。
她想扇我一个巴掌,被我挡住。
连我爸都没扇过我,你算老几?
从此,我在女生中的评价两极化。
正方:又酷又帅有担当。
反方:冷血无情黑心肠。
我没什么担当,也没拐骗谁家MM,事实证明她们都是一群傻鸟。
我的心还没冷下来,但我需要休息一段时间。
宿舍的哥们都是真哥们,开头几天拉着我灌了几口马尿,然后集体逼我上进。
我实在不好意思告诉他们,其实我根本没怎么伤心。
算了,学习吧。
我辞了快递的工作,只保留了两份薪水够高的家教。
混在大学。
我以为自己就要这么浑浑噩噩地度过大学四年的漫长日子,没想到遇见了贵人。
与其说是贵人,不如说是贵族。
他有一张能让整个校园尖叫的脸,女生是爱慕,男生是嫉妒。
他有着时装模特般的挺拔身材和国学大师般的儒雅气质。
看到他,我就想起敬爱的爷爷。
他们有着同样温和恬淡的气度,一派大家风范。
如果让古龙来描述他的穿着,很典型。
干净,合身的剪裁,对细节的把握是出身高贵的证明。
多么偷懒的写法。
让我来说,我会说他衬衫上的一粒扣子是我半个月的饭钱。
P.S.我很能吃。
我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位大少爷?
很离奇,很简单:我不小心救了他一命。
从学生家里出来——高级住宅区——遇到一起车祸。
真是巧,如果我走得再快一些,那辆黑奔就要连我一起挤瘪了。
现在它吻上了一堵很结实的墙。
我电影看得太多,赶紧冲上去把车里的伤者或死者拽了出来,以防汽车爆炸。
这副修长的身躯大概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