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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夏都-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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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这样强大?”夏都问高米德,刚才的一级魔法的威力让他难以置信。

高米德显然是这方面的专家,他解释说:“这是你的领域。”

夏都瞬间明白了,在他的脑袋里他能够轻松做到任何事,只要他能够想到。

“在外面有多大的威力?”夏都问出了他关心的问题。

“大概相当于千年之后五级火球,理论上是那样。”高米德回答。

夏都突然定住了白袍高米德的眼睛:“高米德,你们是否还存在于这世间?”

先前还拥有很高情商和智商的高米德瞬间变成了机械:“超出权限,无法回答。”

夏都皱起眉头,高米德太过鲜活,鲜活得让他以为是一个家伙住进了他脑袋里的图书馆!夏都不是普通人,作为一个从另外一个世界过来的成年人,夏都会想到很多,高米德的某些表现让他不得不发出疑问。

提坦王朝的你们是否还存在于世间?

“好吧,关于炼金术,高米德大师,请问帝国最为强大的炼金术士在千年王朝能够混到什么爵位?”夏都用平静的语气问出了这个问题。

“缺少素材,无法进行对比。”是高米德机械的回答。

是这样啊!夏都叹息一声,他知道自己失败了,接下来夏都向高米德请教了几个高米德点金手的几个关键步骤,高米德以很高智商和情商的姿态指点夏都。

夏都向千年前的大师表示感谢,只是这个时候高米德没有任何反应,与炼金术和魔法冥想无关的时候他又变成了呆板的机械。

夏都只能将《高氏冥想》放回原位,高米德大师也随之消失,图书馆只剩下了他一个,他如同一只幽灵在图书馆里游荡。

“夏都!夏都!”是海伦将夏都吵醒。

夏都只看了一眼海伦,没有继续睡觉的打算,大概是他完成了在图书馆学习的课程,喋喋不休的家伙并没有跑出来喋喋不休。

夏都看向同桌的少女:“今天中午请我吃饭怎么样?”

少女微笑着点头:“当然,我很乐意!”

夏都以微笑回应,与少女的目光在空气中交织。

“我也要!”海伦果断选择了打断了夏都与少女正在进行的目光上的交流,她以很强硬的姿态向两人宣告。

第一百三十七章周末去狩猎

137在春天的露营

高氏冥想与点金手让夏都找到了成为强大*法师的手段,克瑞恩大魔法师的冥想法师只能选择放弃。

想想吧,提坦王朝的一级魔法和现时代的五级魔法威力差不多!夏都有什么理由拒绝来自提坦的诱惑呢?

沐浴晨光,与晨风为伴,夏都在自己家的草坪上实验魔法。高氏点金手其实是一句咒语,有些晦涩,不过夏都还是念了出来,高米德说咒语是天然存在的,只是他幸运地发现了它而已。

一句咒语,打破魔力的约束,用精神力直接调动魔法元素!夏都的手中出现了一团火焰!

看到火焰,夏都露出了兴奋的笑容,尽管他一直试图拥有强大的肉体力量,而表现出对魔法不是很关心的样子,事实上,在这奇幻的世界,夏都内心深处还是希望成为一名强大的魔法师的!只是他在魔法上确实没有什么天赋,伯恩斯最弱小的火光还是当初在测试的时候他一巴掌给拍出来的…

夏都摊开手掌,火球缓缓散去,夏都手握成爪,一个火球跳跃在掌心上方。就这样,夏都来回的散去与凝聚火球,数十次重复后,夏都觉得脑袋有些晕,应该是连续消耗精神力的缘故。不过,夏都还是露出了笑容,他终于体会到魔法师所谓的掌控感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夏都很喜欢。如果他的魔法天赋不错,如果克瑞恩大魔法师问他选择亲和还是掌控,他会选择掌控。

和魔法元素成为朋友?那是某些小说中的幸运主角才会去做的事!当然,从克瑞恩大魔法师的冥想观点来看,夏都依然不属于两派之中的任何一派,他的精神力是第三级别的黄颜色,可是他的魔力水平…

依然是伯恩斯最弱小的火光。

所以,夏都属于第三派,传承自提坦王朝的高米德勋爵高氏冥想。夏都更愿意称呼自己为点金手派!在他看来,点金手无疑是很有钱途的!

今天不是周末,夏都必须得去伯恩斯上课,尽管很有可能是去课堂上趴着,可是夏都还是必须得去,今天是康妮女士的课,康妮女士在开学的第一堂课就说过继续上学年讲授完的课程。

逃康妮女士的课?夏都还没有那样大的胆子,事实上,夏都是非常喜欢听康妮女士讲课的,能够每天都看见自己的导师对夏都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当然,作为康妮女士的弟子,夏都也认为他应该每天都听从导师的教诲…

十七岁的夏都,已经是伯恩斯二年级魔法C班的学生了,是魔法班不是武技班也不是其它方面,这一点必须明确。

夏都在康妮女士的课堂上,他坐姿端正,目不斜视,专心听课,脑袋里那个喋喋不休的家伙夏都直接无视了。现在是康妮女士的授课时间!提坦王朝的图书馆请暂时靠边!

康妮女士没有问夏都问题,夏都也没有向康妮女士提问,即使夏都要提问,他一般也会选在与康妮女士单独进行交流的时候,比如在康妮女士的办公室,比如苜蓿路十八号康妮女士的家里。

上午的课程平静结束,当少女邀请夏都去吃午饭的时候,夏都才从康妮女士身上收回目光,他感叹时间过得可真快。

对于少女的邀请,夏都欣然答应,虽然昨天少女也邀请了他,今天继续也是夏都愿意看到的,甚至明天后面,这一周都可以!夏都会很乐意的,只是,他大概忘记了一点,昨天并不是少女主动邀请他,而是他主动向少女提出…

海伦如同昨日以强硬的态度要成为被邀请者之一,少女答应了,于是,三个人向伯恩斯的食堂走去。

三个人?夏都不是很喜欢三个人走在学院中的感觉,虽然海伦是一位美丽的少女,可是夏都就是不喜欢。

踩着从树叶间射下的斑驳光点,夏都抬起头看向大树正对着的那栋建筑,在刚才他感觉到似乎有人正在窥探着这边。

会是谁呢?夏都稍微眯起眼,他看到四楼某个房间突然拉上了窗帘,夏都似乎还听见了刺啦的声响。

是间谍还是某些家伙派来监视自己,或者说是监视少女?夏都在猜测,他无法确定,不过他将四楼那个位置记在心上,或许在放学后可以去那里看看。

如果是间谍,夏都会高兴发现这样的存在,然后他会用暴力手段将可爱的间谍捉到克瑞恩大魔法师面前!

事实上,被夏都注意上的家伙只是一个因为画了皇室成员裸体画而被逐出皇宫的宫廷画家,现在应该是混在伯恩斯落魄的教授。

夏都不知道,早在上一个春天他与少女以及那颗大树都成为了落魄教授化作中的风景,刚才落魄教授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一副画作,与上一个春天的那一副看起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是从两个人类主角变成了三个人类主角…

落魄的教授应该没有恶意,毕竟夏都与少女只是处与普通平常的情景,最多加上是春天的伯恩斯学院某颗大树下这样名头!

伯恩斯学院春天的青涩故事?不知道落魄教授是否会选择这样的名字。

鲁伊萨特的冬天不会下雪,发霉蛋糕的春天也远离冰雪,这个春天有些特别,冬天远离得彻底,似乎是在预示着什么。

下午也在平静中度过,今天是平静的一天,目前是这样。

“夏都,明天见!”少女对着夏都挥手,夏都微笑着挥手回应,这虽然只是很平常的动作,夏都还是认为这样做非常有必要。

你们看啊,这就是我和她之间习惯!夏都在心中感叹。有些时候,夏都会表现出一点点的自恋。绝大部分时候,夏都都是很正常。

比如说对待海伦的告别。

“夏都,明天见!”海伦几乎是用着与少女差不多的语气和笑容,还有差不多的手势!然而,夏都的回应有很大的不同,他只是对着海伦轻轻点头,他觉得他的手有些累了,需要休息一段时间才能再次挥动。

当然,那是夏都的借口,夏都愿意那样做,他认为也必须那样做,对待海伦一定不要太过友善,谁也无法保证夏天的玫瑰是否将冬天的黑色火焰给燃烧!夏都只能选择与海伦保持距离,尽管我们说海伦是一位很美丽的少女,并且还要比夏绿地高那么一点点。

可是,夏都的眼睛里只有少女,哦,或许还有他的导师的身影,或许还能再加上萝丝小姐?夏都怀念少女的吻,也同样怀念康妮女士曾经在那个不大湖畔亲吻他的额头,也偶尔会怀念穿着戎装的萝丝小姐的英姿以及萝丝小姐丰满的屁股…

安全到家,在温馨的氛围中吃过晚餐,接下来是诺丁男爵主持的家庭会议,这是一次很简短的家庭会议,老管家用严肃的语气将上一个月的开销一笔笔陈述出来。

“财政情况良好,在没有收入的情况能撑到下一个春天的到来。”老管家的总结性语句。

夏都微微皱起眉头,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可以说老管家陈述的每一笔开销都是必须发出去,那是满足诺丁家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

也同样说明诺丁家过得并不怎么样,与奢侈相隔万里,大概吧小康要差那么一点,毕竟诺丁是帝国男爵,是贵族!贵族自然是要和贵族比!

依然是金币的问题!夏都知道问题关键所在,确实还是金币的问题,诺丁家并没有固定的财政收入!

男爵没有工作!在帝都也没有产业,只有这发霉蛋糕边缘这一块很小的土地!看吧,一座算不上豪华的男爵府加上不大的草坪就是全部!最多在加上那颗樱桃树!可是樱桃似乎还不够诺丁家人吃的!

为什么从来没有卢瑟湖畔的亲戚来送金币?夏都很疑惑,现在他想到了这个问题,他向诺丁男爵提了出来。

“卢瑟湖畔的亲戚也不好过。”诺丁男爵平静的声音。

夏都看向玛莎夫人,玛莎夫人轻轻点头,夏都看向老管家,老管家一脸严肃。好吧,卢瑟湖畔的亲戚们也不好过!可是那里不是诺丁家的领地吗?

夏都一直认为卢瑟湖畔有着诺丁家的领地,他认为是这样。

“诺丁家的领地不在那里?”夏都微微皱起眉头。

诺丁男爵点头:“卢瑟湖畔是故乡,诺丁家的领地在帝国西部高地。”

“每年能有多少收成?”夏都再问。

这一次诺丁男爵没有回答,是老管家回答:“男爵领地的准确位置是圣莫知辛山西北边角地带,平均海拔三千五百米,小麦无法生长,盛产一种长着厚长毛发的野兽,学名长毛野猪,是一种具有很高攻击性的野猪品种。”

“长毛野猪*毛发御寒,是中高等级别的材料,在帝都能卖到很好的价钱。”老管家总结了一句。

听起来还算不错!夏都点了点头,至少诺丁家的领地还有着不错的资源,只是海拔三千五百米是不是稍微高了那么一点?或许,这也是诺丁家虽然有一块听起来不错,却依然与富足无缘的原因。

“一头长毛野猪能值多少金币?”夏都继续问。

老管家似乎很擅长这方面,他很快回答:“一头成年长毛野猪的毛发最多可以卖到二十枚金币,完整的野猪皮最多可以卖到五个金币,魔法师偶尔需要野猪皮。剩下的东西不值钱,长毛野猪肉是公认的最难吃的肉食品种。”

“这么说,只需要两三头就能维持诺丁家一年的财政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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