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探灵经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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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的探灵经历
作者:安若柒
新的一天,新的部门,新的搭档。
却不料马上就来了新的案子,本以为只是寻常命案,谁知道……
连环命案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且听我来讲述,我的探灵经历……
标签: 刺激 侦探 悬疑
☆、第一章 新的一天
一日之计在于晨,隐喻着每一天最美好的时光都在早上。早上的时间,我们可以一边享受温煦的阳光,一边思考我们的人生。
但是有些人却不尽是如此,就像这个男人在如此脏乱的环境里还能长久住下去。在这繁华的城市里,有着一间不起眼的房间,里面凌乱的画面与外面世界的繁荣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如此的凌乱不堪,真是佩服这房间主人的忍耐能力。衣服堆得有小山般高,沙发、客厅里到处都是脏乱一片,连棕色的台灯罩上面也挂着一条黑色内裤,白色的休闲鞋已经变成灰黑色,还乱丢到屋子里面,电脑桌前还放着一个吃完没有扔掉的方便面盒。电脑黑色的屏幕上显示出床上的画面:床上的黑色床单已经接近一半掉在了地上,深蓝色的被子更像出了事的飞机一样,已经完全脱离了轨道掉落在地面上,隐约中可以看到被子下面还有着一些脏衣服。床上躺着一个睡得不亦乐乎却只穿着黑色的内裤的男人,整个人呈现成一个“大”字型趴在床上,从窗外照射进来的阳光覆盖了他的全身,显而易见,这脏乱的环境并没有对他的日常生活造成不便,还已经习以为常了。
突然,一个极高分贝的起床铃声响彻整个房间,男人措手不及,被这一阵铃声吓醒,还连带身体失去平衡的摔倒在床下,一个帅气的平躺落地式,动作干净俐落,一气连贯好不让人称赞。
男人脸上痛苦的表情似乎在控诉着是这个声音惊扰了他的美梦,没有睁开眼睛,双手在杂乱的地上摸索了一番才找到罪魁祸首——手机。愤愤地关掉手机铃声后,睁开了双眼,看到从窗外照射进来的强烈阳光,这才意识到上班时间又到了,想再睡下去已没了睡意,他这才慢吞吞地像只蜗牛一般从地上爬了起来,看到了躺在地上皱巴巴的被子,很是随意地一脚把被子踢到床上,把被盖住的裤子拿起来穿上去。穿好裤子便转身走进厕所去洗漱。出来后就站在一堆衣服前皱着眉头,不知从何下手,最后,从地上捡了一件看起来稍微不是那么脏的衣服穿上。边穿着衣服边矮下身子寻找着那一双休闲鞋,可是怎么找都只有门口那一只,另一只却无影无踪,正想发飙的时候,这才发现位于窗台上有一只可怜巴巴的鞋子,挠挠头,走过去把鞋子拿下来便穿上,脚指头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鞋子里面,倒过来一看,“咚“的一声,一把金色的钥匙便从鞋子里掉落,原来他房间的钥匙在这里呀,还以为不见了呢,一想到他老是这么健忘,他顿时就觉得无奈……弄好之后便下楼开着自己的私家车上班去了。车子里干净得一尘不染,东西摆得整齐有序,还留着一丝淡淡的花香味,再拿去跟他的住所来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没有人敢相信那间房子是他所住的。他开着最慢速在公路上行走着,因为此时刚好是上班的巅峰时刻,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子特别多。汽车“咻”的一下停在了警察局门口,下车前还不忘了拿几粒口香糖放进嘴里,这才帅气的下车去。
随后,他出现在自己的工作部门——重案组。
他是重案组中的一员,大家都只喜欢亲近的叫他阿轩,他的全名很有诗意范——范轩,轩意喻器宇轩昂,气质、风度出众,不同一般。可是他这个人却没有一点诗意范的样子,虽然他不是诗意范的范轩,但是他却是流氓范的“范轩”。对于大家来说,他这个人平常做事不认真,从不遵守纪律,像个小混混,而且他比较好色,一看到美女就会昏头,所以这无疑就是一个喜欢美色的流氓警察。就是因为这样,常常接到他人的投诉和上级的批评,但是警队却从未辞退过他,这是为何呢?因为他拥有着异于常人的破案逻辑,是警队中破案率最高的人,所以这就是警队迟迟没有辞退他的原因。
“各位,早啊!”走进重案组,他便跟已经到场的人打了个招呼。
这时,办公室里的人都诧异地看着走进来的范轩,这让范轩感觉像是比太阳打西边出来的事还要让人惊奇无比。
“阿轩,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过来,这不像是你的作风啊?没发烧吧?”重案组的组员大李一看到他,就惊讶地说道。范轩听了他的话,满头的黑线,大李说完便转过身笑嘻嘻地看着他。
“哈啾!”大李刚转过身脸上就刚好迎接了范轩的口水,嘴角的笑弧也顺时僵在那里。
“范轩,你是故意的!?”大李气愤的说,眼神怒得可以射死范轩了。
范轩擦着嘴巴委屈地说道:“这也怪我呀?是你说我发烧的,所以我有可能真的发烧了也说不定呀,你也看到我要打喷嚏了,你也没有闪开呀,这明显不是我的错嘛。”
大李听后还认真地想了一下:“好像是耶。”
范轩无奈地看着这个无良的孩子,为他感到同情,便拍了拍大李的肩膀说道:“大李小朋友,我为你感到同情呀。”随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范轩,今天可真的是太阳从西边自个儿升起来了啦?”坐在范轩对面的小秋对他今天的表现也是惊讶不已。
“别提了,我也想从西边出来,一大早就被吵醒了,还真的不是一般的累呀。”范轩立刻换上一张累极了的表情。
大李是出了名的八卦,所以一听到范轩说的话有那么暧昧的味道,便像一只苍蝇一样死粘着嗡嗡地叫:“你昨晚是不是又有美女在身边陪着呀?漂亮吗?昨晚有没有精尽人亡呀?”
范轩听到大李这样说,顿时满头毛线,“你个娘,你就那么想我精尽人亡呀?”
大李笑嘻嘻说道:“能死到温柔乡里还不好呀?”
“是呀,昨晚还真的是人亡呀,早上起来还以为是我的灵魂在飘呢?”范轩邪恶地说道。
“是吗?这么厉害?介绍一下嘛。”大李顿时来了兴趣,兴奋地说道。
范轩拿出手机,打开屏幕里面是一个女明星的壁纸,“就是她咯,昨晚一晚上兴奋得合上眼呢。”
“切……”众人同时发出一声藐视他的话语。
“额,难道我不能跟手机睡觉呀,何况它每晚都陪我呢。难道你们就没有?”范轩无奈地道出这个让人无比同意的事实。众人们想想觉得也有道理,因为这是必备品,而且连睡觉也是在身旁。
“对了,曾队回来了,他说你回来就过去一趟,你不会是又惹什么祸端了吧?”另一位组员大胖有点疑惑地说道。
“他找我做什么?我不知道呀?”
坐在对面小秋却嘲讽道:“他又不是没有惹祸过,如果他惹祸了,曾队就不会要见他了。”
范轩不要脸地说:“看来只有你最了解我了,这让我太感动了,所以我决定要请你去吃饭,好增进我们之间的感情,以后好相处,是不是呀?”
小秋有一种想要把范轩扔出窗外的冲动,“你少不要脸了,你的脸皮可真的是比北京的老城墙还要厚,难怪可以这么不要脸。”
范轩摸了摸自己的脸,还指着自己的脸说道:“这就对了呀,不然为什么我的脸上如此光滑细致呢?因为厚脸皮的人不会脱皮。”
众人一阵无语,小秋还是好心地提醒了范轩:“阿轩,曾队早上来的时候,脸色不是很好,你可要小心点,不要太莽撞惹到曾队生气。”
范轩一脸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知道了,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一步了。”说完,他便走向曾队的办公室。
范轩走到办公室,对着门轻轻地敲了一下,听到曾队的传唤便走了进去。
曾队是警队里的风云人物,全名叫曾汉天,有着很强的破案能力和逻辑思维,还曾被人议论为有可能担任为下一任警察局的局长。
“曾队,你找我?”说完,范轩便走到曾队前面的椅子很没有形象地半躺着坐了下去。曾队连眼皮抬都没有抬一下,可以看得出来曾队对范轩这样的形象已经是习以为常,也知道他这个人不喜欢礼仪的条条框框来束缚着他。
曾队端正了一下坐姿,严肃地看着范轩说道:“范轩,我知道你不想官腔式的说法,所以我就直白地说了,我和领导商量过了,想要把你从重案组调离。”
范轩惊得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眼睛睁得大大的,有点懵的样子,愣了一会大声说:“你说什么?要把我调离,曾叔,你是不是在开玩笑的而已。”
“没有在开玩笑,是真的,你也知道你的性格太过于轻浮了,重案组是个遵从纪律的地方,以你的性格,留在这里迟早会闯祸的,而且我也跟领导新申请了一个部门,这个更适合你发展。”
“我工作了这么久,就因为你的一句话把我抹杀了,哪有如此荒谬的理由呀!”范轩根本不同意曾队的做法。
曾队镇定地劝住范轩:“你先冷静一下,这样处理也许对你来说反而不是一件坏事,你想想,到了新的部门,你就不会老是被人投诉了,你做事从不遵从纪律的,所以到了新部门,你也不用老是受纪律的束缚了。这是一件好事呀。”
范轩听了听,认真地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毕竟他也不喜欢老是听从他人的安排,于是他心里也有了一丝的心动,“是什么部门?这个部门是不是很厉害的?”转念一想,又问道:“有没有美女呀?是不是美女聚集的地方?”
曾汉天无语地翻了翻眼,扶额说道:“你没有听说过的部门,那是我跟领导新申请的,你脑子里装的除了美女还有别的吗?真是的。真恨不得一掌劈开你的脑袋,看看你每天到底都在想些什么?”
范轩努了又努嘴,表示对曾队所说的有所不满,“不是吧,曾叔,你是想让我在新部门里面自生自灭吗?没有美女的话,那生活过得不是很无趣啊,还得每天都面对着一群男人,那样连工作效率都提不高的。”
“那我如果说,里面有很多美女呢?”曾队见来硬的不行就来软的,而且只要有美女的地方,他就不会怕范轩不去。
“真的?你不会只是骗我去了之后再跟我说没有吧?”范轩怀疑道。
“曾叔什么时候骗过你,你说说。”这倒也是真的,曾叔的确从没有骗过他。范轩心想过去也不是不可以,总比在重案组那种男多女少的部门好多了,对于他来说,让他呆在同性窝里迟早会引起内分泌失调的,“要调我过去也不是不行,可是你总该告诉那个部门叫什么,在什么地方呀?”
“这个部门是叫特别动组,等到全员到齐之后就会正式跟你们介绍一下这个特别行动组的工作内容。现在,我们就先过去去看看你的新成员吧。”说完,曾队便领着范轩去了特别行动组。
范轩跟着来到曾队口中所说的特别行动组,新部门也不是很远,就在警察局总部的100米处,范轩看着眼前这一幢两层高的楼房,占地面积不是很大,外面表层像是翻新过,三面还是被树木环抱着,但凡在警察局工作的人都知道,这原本是警察局的杂物室,因为以前警察局没地方可以放杂物,于是在这里弄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