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第8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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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故府也,今为安抚司,其地皆深山旷野,其民皆安抚莫天护之族。天护素庸弱,
宗族强者,动肆跋扈,至杀河池县丞盖让,与诸蛮相煽为乱,此岂可姑息以胎祸
将来。乞罢安抚司,仍设府置卫,以守其地。”报可。乃命莫天护赴京。七年,
赐广西土官莫金文绮六匹,置南丹州,隶庆远府,以莫金为知州。八年,那地县
土官罗貌来朝,以貌知县事。
二十八年,都指挥韩观率兵捕获宜山等县蛮寇二千八百余人,斩伪大王韦召,
伪万户赵成秀、韦公旺等,传首京师。时岭南盛暑,官军多病瘴,帝命观班师。
南丹土官莫金叛,帝命征南将军杨文,龙州平后,移师讨南丹、奉议等处。龙州
赵宗寿来朝谢罪,贡方物。大军进征奉议,调参将刘真分道攻南丹,破之,执莫
金并俘其众。后遣宝庆卫指挥孙宗等分兵击巴兰等寨,蛮僚惧,焚寨遁去,官兵
追捕斩之,蛮地悉定。诏置南丹、奉议、庆远三卫,以官军守之。
二十九年,广西布政司言:“新设南丹等三卫及富川千户所,岁用军饷二十
余万石,有司所征,不足以给。”帝命俱置屯田,给耕种。寻遣中使至桂林等府
市牛给南丹、奉议诸卫军士。都指挥姜旺、童胜率兵抵思恩县镇宁等村洞,杀获
叛蛮三千余人,降一千一百余户,得故宋铜印一来上。
永乐二年,庆远府言:“忻城、宜山二县洞蛮陈公宣等出没为寇,请剿捕。”
帝命都指挥朱辉亲往抚谕,公宣等相率归附,凡千三十五户。荔波县民覃真保上
言:“县自洪武至今,人民安业,惟八十二洞瑶民未隶编籍。今闻朝廷加恩抚绥,
咸愿为民,无由自达,乞遣使招抚。”乃命右军都督府移文都督韩观遣人抚谕,
其愿为民者,量给赐赉,复其徭役三年。
宣德五年,总兵官山云讨庆远蛮寇,斩首七千四百,平之。九年,云奏:“
思恩县蛮贼覃公砦等累年作乱,今委都指挥彭义等率兵剿捕,斩贼首梁公成、潘
通天等枭之,仍督官军搜捕余党。”帝赐敕慰劳。又奏:“庆远、郁林等州县蛮
寇出没,必宜剿除,而兵力不足。”帝命广东都司调附近卫所精锐士卒千五百人,
委都指挥一员,赴广西,听云调用。十年,南丹土官莫祯来朝,贡马,赐彩币。
正统四年,莫祯奏:“本府所辖东兰等三州,土官所治,历年以来,地方宁靖。
宜山等六县,流官所治,溪峒诸蛮,不时出没。原其所自,皆因流官能抚字附近
良民,而溪峒诸蛮恃险为恶者,不能钤制其出没。每调军剿捕,各县居民与诸蛮
结纳者,又先漏泄军情,致贼潜遁。及闻招抚,诈为向顺,仍肆劫掠,是以兵连
祸结无宁岁。臣窃不忍良民受害,愿授臣本州土官知府,流官总理府事,而臣专
备蛮贼,务擒捕殄绝积年为害者。其余则编伍造册,使听调用。据岩险者,拘集
平地,使无所恃。择有名望者立为头目,加意抚恤,督励生理。各村寨皆置社学,
使渐风化。三五十里设一堡,使土兵守备,凡有寇乱,即率众剿杀。如贼不除,
地方不靖,乞究臣诳罔之罪。”帝览其奏,即敕总兵官柳溥曰:“以蛮攻蛮,古
有成说。今莫祯所奏,意甚可嘉,彼果能效力,省我边费,朝廷岂惜一官,尔其
酌之。”
弘治九年,总督邓廷瓒言:“广西瑶、僮数多,土民数少,兼各卫军士十亡
八九,凡有征调,全倚土兵。乞令东兰土知州韦祖鋐子一人,领土兵数千于古
田、兰麻等处拨田耕守,候平古田,改设长官司以授之。”廷议以古田密迩省治,
其间土地多良民世业,若以祖鋐子为土官,恐数年之后,良民田税皆非我有。
欲设长官司,祗宜于土民中选补。廷瓒又言:“庆远府天河县旧十八里,后渐为
僮贼所据,止余残民八里,请分设一长官司治之。”部议增设永安长官司,授土
人韦万妙等为正、副长官,并流官吏目一员。是年,裁忻城县流官,留土官知县
掌县事,亦从廷瓒奏也。十二年,韦祖鋐率兵五千助思恩岑浚攻田州,杀掠男
女八百余人,驱之溺水死者无算。副总兵欧磐诣田州,兵乃解。
嘉靖二十七年,那地州土官罗廷凤听调有劳,命袭替,免赴京。四十二年录
平瑶功,授东兰州、那地州土官职。
庆远领州四。河池,弘治中以县升州,改流官。其东兰、那地、南丹皆土官。
县五,忻城土官。又长官司二,曰永安,永顺。
东兰州,在府城西南四百二十里。宋时有韦君朝者,居文兰峒为蛮长,传子
宴闹。崇宁五年内附,因置兰州,以宴闹知州事,俾世其官。元改为东兰州,韦
氏世袭如故。洪武十二年,土官韦富挠遣家人韦钱保诣阙,上元所授印,贡方物。
钱保匿富挠名,以己名上,因以钱保知东兰州。既而钱保征敛暴急,民不堪命,
拥富挠作乱。广西都司讨平之,执钱保正其罪,仍以其地归韦氏。
那地州,在府城西南二百四十里。宋熙宁初,土人罗世念来降,授世职。崇
宁五年,诸蛮纳土,遂置地、那二州,以罗氏世知地州。大观中,析地州置孚州。
元仍为地、那二州。洪武元年,土官罗黄貌归附,诏并那入地,为那地州,予印,
授黄貌世袭土知州,以流官吏目佐之。
南丹州,宋开宝初,土官莫洪胭内附。元丰三年置南丹州,管辖诸蛮,历世
承袭。元至正末,莫国麒纳土,命为庆远南丹溪洞安抚使。明洪武初,安抚使莫
天让归附。七年置州,授莫金知州,世袭,佐以流官吏目。金以叛诛,废州置卫。
后因其地多瘴,迁之宾州。既而蛮民作乱,复置土官知州,以金子莫禄为之。
忻城,宋庆历间置县,隶宜州。元以土官莫保为八仙屯千户。洪武初,设流
官知县,罢管兵官,籍其屯兵为民,莫氏遂徙居忻城界。宣、正后,瑶、僮狂悻,
知县苏宽不任职。瑶老韦公泰等举莫保之孙诚敬为土官,宽为请于上官,具奏,
得世袭知县。由是邑有二令,权不相统,流官握空印,僦居府城而已。弘治间,
总督邓廷瓒奏革流官,土人韦保为内官,阴主之,始独任土官。
永顺司、永安司,旧为宜山县。正统六年,因蛮民弗靖,有司莫能控御,耆
民黄祖记与思恩土官岑瑛交结,欲割地归之思恩,因谋于知县朱斌备。时瑛方雄
两江,大将多右之,斌备亦欲藉以自固,遂为具奏,以地改属思恩。土民不服,
韦万秀以复地为名,因而倡乱。成化二十二年,覃召管等复乱,屡征不靖。弘治
元年委官抚之,众愿取前地,别立长官司。都御史邓廷瓒为奏,置永顺、永安二
司,各设长官一,副长官一,以邓文茂等四人为之,皆宜山洛口、洛东诸里人也。
自是宜山东南弃一百八十四村地,宜山西南弃一百二十四村地。议者以忻城自唐、
宋内属已二百余年,一旦举而弃之于蛮,为失策云。
平乐,初为县,元大德中改平乐府,明因之。洪武二十一年,广西都指挥使
言:“平乐府富川县灵亭山、破纸山等洞瑶二千余人,占耕内地,啸聚劫夺,居
民被扰,恭城、贺县及湖广道州、永明等县之民亦被害。比调卫兵收捕,即逃匿
岩谷,兵退复肆跳梁。臣等欲于秋成时,统所部会永、道诸军,列屯贼境,扼其
要路,收其所种谷粟。彼无粮食,势必自穷,乘机擒戮,可绝后患。”。从之。
二十九年迁富川县于富川千户所。时富川千户所新立于矮石城,典史言:“县治
无城,恐蛮寇窃发,无以守御,宜迁城内为便。”从之。弘治元九年,总督邓廷
瓒言:“平乐府之昭平堡介在梧州、平乐间,瑶、僮率出为患,乞令上林土知县
黄琼、归德土知州黄通各选子弟一人,领土兵各千人,往驻其地。仍筑城垣,设
长官司署领,拨平乐县仙回峒闲田与之耕种。其冠带千夫长龙彪改授昭平巡检,
造哨船三十,使往来府江巡哨,流官停选。”廷议以昭平堡系内地,若增土官,
恐贻后患。况府江一带,近已设按察司副使一员,整饬兵备,土官不必差遣,止
令每岁各出土兵一千听调。诏从其议。
府江有两崖三洞诸僮,皆属荔浦,延袤千余里,中间巢峒盘络,为瑶、僮窟
穴。江上诸贼倚为党援,日与府江酋长杨公满等掠荔浦、平乐及峰门、南源,执
永安知州杨惟执,杀指挥胡翰、千户周濂、土舍岑文及兵民无算。而迁江之北三,
来宾之北五,皆右江僮,亦时与东欧、西里及三都、五都诸贼相倚附,马多人劲,
俗号为划马贼。常陈兵走岭东,掠三水、清远诸县,还入南宁、平南、武宣、来
宾、藤、贵,劫府库。已而劫来宾所千户黄元举,杀土吏黄胜及其子四人,兵七
十余人,又杀明经诸生王朝经、周松、李茂、姜集等,白昼劫杀,道绝行人。隆
庆六年,巡抚郭应聘、总督殷正茂请讨。诏总兵官李锡督军进剿,并调东兰、龙
英、泗城、南丹、归顺诸土兵,而以土吏韦文明等统之,攻古西、岩口、笋山、
古造及两峰、黄洞等寨,斩获贼渠,余党窜入仙回、古带诸山,搜捕殆尽。乃移
檄北三、北五,趣其归降。峒老韦法真同被掳来宾、迁江民蒙演等诣军前乞降,
许之,乃定善后六策以闻。初,荔浦之峰门、南源,修仁之丽壁,永安之古眉诸
巡司,为诸僮所夺。至是议改土巡检,推择有才武者,给冠带管事,三载称职,
始世袭。
万历六年,北山蛮谭公柄挟毒弩,肆伤行旅,每一出十百为群。自杀黄胜后,
复聚党以三千人出仚凤山、龟鳖塘,与河塘韦宋武傍江结寨。时义宁、永宁、
永福诸僮群起,相杀掠,道路不通。会咘咳寨蓝公潺执土吏黄如金,夺其司。
巡抚吴文华檄守巡道吴善、陈俊征永顺白山兵及狼兵剿之,平横山、咘咳诸巢。
诸瑶请还侵地及所掳生口,愿输赋为良民,遂班师。
右江十寨,隆庆中,总督殷正茂击破古田,即以檄趣八寨归降,得贷死。于
是寨老樊公悬、韦公良等踵军门上谒,自言十寨共一百二十八村,环村而居者二
千一百二十余家,皆请受赋。右江兵备郑一龙、参将王世科,谓十寨既请为氓,
当以十家为率,赋米一石。村立一甲长,寨立一峒老,为征赋计。而以思古、周
安、落红、古卯、龙哈立一州,属向武土官黄九畴;罗墨、古钵、古凭、都北、
咘咳立一州,属那地土官黄旸;皆为土知州。已,移思恩守备于周安堡,而布
政使以为不便,总制乃议立八寨为长官司,以兵八千人属黄旸为长官,黄昌、韦
富皆给冠带为土舍,亦各引兵二百守焉。久之,十寨复聚党作乱,据民田产,白
昼入都市剽掠,甚至攻城劫库,戕官民。总制刘尧诲、巡抚张任急统兵进剿,斩
首一万六千九百有奇,获器仗三千二百,牛马二百三十九。帝乃升赏诸土吏功,
复分八寨为三镇,各建一城,而以东兰州韦应鲲、韦显能及田州黄冯克为土巡检,
留兵一千人戍之。于三里增建二堡,自杨渡水为界,垦田屯种,给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