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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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无麦。凤阳及陕西、宁夏、甘、凉饥。五年,陕西洊饥。六年,顺天、河
间、真定、保定四府饥,食草木殆尽。山西、两广、云南并饥。八年,山东饥。
九年,山东又大饥,骼无余胔。十三年,南畿、山东饥。十四年,北畿、湖广、
河南、山东、陕西、山西饥。十五年,江西饥。十六年,北畿、山东、云南饥。
十八年,南畿、辽东饥。十九年,凤阳、淮安、扬州三府饥。二十年,陕西饥,
道殣相望。畿南及山西平阳饥。二十一年,北畿、山东、河南饥。二十三年,
陕西大饥。武功民有杀食宿客者。淮北、山东亦饥。
弘治元年,应天及浙江饥。六年,山东饥。七年,保定、真定、河间三府饥。
八年,苏、松、嘉、湖四府饥。十四年,顺天、永平、河间、河南四府饥。辽东
大饥。十五年,辽东洊饥。兖州饥。十六年,浙江、山东及南畿四府、三州饥。
十七年,淮、扬、庐、凤洊饥,人相食,且发瘗胔以继之。十八年,延安诸府
饥。
正德三年,庐、凤、淮、扬四府饥。四年,苏、松、常、镇四府饥。五年,
山东饥。七年,嘉兴、金华、温、台、宁、绍六府乏食。八年,河间、保定饥。
九年春,永平诸府饥,民食草树殆尽,有阖室死者。秋,关、陕亦饥。十一年,
顺天、河间饥。河南大饥。十二年春,顺天、保定、永平饥。十三年,苏、松、
庐、凤、淮、扬六府饥。十四年冬,辽东饥,南畿、淮、扬诸府尤甚。十六年,
辽东饥。
嘉靖二年,应天及滁州大饥。三年,湖广、河南、大名、临清饥。南畿诸郡
大饥,父子相食,道殣相望,臭弥千里。四年,河间、沈阳、大同三卫饥。五
年,顺天、保定、河间三府大饥。六年,辽东大饥。八年,真定、庐、凤、淮、
扬五府,徐、滁、和三州及山东、河南、湖广、山西、陕西、四川饥,襄阳尤甚。
九年,畿内、河南、湖广、山东、山西大饥。十二年,北畿、山东饥。十五年,
湖广大饥。十七年,北畿饥。河南、郧阳、襄阳三府饥。二十年,保定、辽东饥。
二十一年,顺天、永平饥。二十四年,又饥。南畿亦饥。二十五年,顺天饥,江
西亦饥。二十七年,巩昌、汉中大饥。三十一年,宣、大二镇大饥,人相食。三
十二年,南畿、庐、凤、淮、扬、山东、河南、陕西并饥。三十三年,顺天及榆
林饥。三十六年,辽东大饥,人相食。三十九年,顺天、永平饥。四十年,两畿、
山西饥。四十三年,北畿、山东大饥。四十四年,顺天饥。四十五年,淮、徐饥。
隆庆元年,苏、松二府大饥。二年,湖广饥。
万历元年,淮、凤二府饥,民多为盗。十年,延安、庆阳、平凉、临洮、巩
昌大饥。十三年,湖广饥。十五年七月,黄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
官诸县,有以石为粮者。十六年,河南饥,民相食。苏、松、湖三府饥。二十二
年,河南大饥,给事中杨明绘《饥民图》以进,巡按陈登云进饥民所食雁粪,帝
览之动容。二十八年,山东及河间饥。二十九年,两畿饥。阜平县饥,有食其稚
子者。苏州饥,民殴杀税使七人。三十七年,山西饥。四十年,南畿洊饥,凤
阳尤甚。四十三年,浙江饥。四十四年,山东饥甚,人相食。河南及淮、徐亦饥。
四十五年,北畿民食草木,逃就食者,相望于道。山东属邑多饥。四十六年,陕
西饥。四十八年,湖广大饥。
崇祯元年,陕西饥,延、巩民相聚为盗。二年,山西、陕西饥。五年,淮、
扬诸府饥,流殍载道。六年,陕西、山西大饥。淮、扬洊饥,有夫妻雉经于树
及投河者。盐城教官王明佐至自缢于官署。七年,京师饥,御史龚廷献绘《饥民
图》以进。太原大饥,人相食。九年,南阳大饥,有母烹其女者。江西亦饥。十
年,浙江大饥,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十二年,两畿、山东、山西、陕西、江
西饥。河南大饥,人相食,卢氏、嵩、伊阳三县尤甚。十三年,北畿、山东、河
南、陕西、山西、浙江、三吴皆饥。自淮而北至畿南,树皮食尽,发瘗胔以食。
十四年,南畿饥。金坛民于延庆寺近山见人云,此地深入尺余,其土可食。如言
取之,淘磨为粉粥而食,取者日众。又长山十里亦出土,堪食,其色青白类茯苓。
又石子涧土黄赤,状如猪肝,俗呼“观音粉”,食之多腹痛陨坠,卒枕藉以死。
是岁,畿南、山东洊饥。德州斗米千钱,父子相食,行人断绝。大盗滋矣。
▲黄眚黄祥
正统十一年二月辛酉,有异气现华盖殿金顶及奉天殿鸱吻之上。成化九年四
月乙亥,两京雨土。十三年四月戊戌,陕西、甘肃冰厚五尺,间以杂沙,有青红
黄黑四色。弘治十年三月己酉,雨土。十一年四月辛巳,雨土。十七年二月甲辰,
郧阳、均州雨沙。嘉靖元年正月丁卯,雨黄沙。十三年二月己未,雨微土。二十
一年,象山雨黄雾,行人口耳皆塞。隆庆元年三月甲寅,南郑雨土。万历二十五
年二月癸亥,湖州雨黄沙。四十六年三月庚午,暮刻,雨土,濛濛如雾如霰,入
夜不止。四十七年二月甲戌,从未至酉,尘沙涨天,其色赤黄。四十八年,山东
省城及泰安、肥城皆雨土。崇祯十二年二月壬申,浚县有黑黄云起,旋分为二。
顷之四塞。狂风大作,黄埃涨天,间以青白气。五步之外,不辨人踪,至昏始定。
十四年正月壬寅,黄埃涨天。
卷三十一 志第七
◎历一
后世法胜於古,而屡改益密者,惟历为最著。《唐志》谓天为动物,久则差
忒,不得不屡变其法以求之。此说似矣,而不然也。《易》曰:“天地之道,贞
观者也。”盖天行至健,确然有常,本无古今之异。其岁差盈缩迟疾诸行,古无
今有者,因其数甚微,积久始著。古人不觉,而后人知之,而非天行之忒也。使
天果久动而差忒,则必差参凌替而无典耍,安从修改而使之益密哉?观传志所书,
岁失其次、日度失行之事,不见於近代,亦可见矣。夫天之行度多端,而人之智
力有限,持寻尺之仪表,仰测穹苍,安能洞悉无遗。惟合古今人心思,踵事增修,
庶几符合。故不能为一成不易之法也。
黄帝迄秦,历凡六改。汉凡四改。魏迄隋,十五改。唐迄五代,十五改。宋
十七改。金迄元,五改。惟明之《大统历》,实即元之《授时》,承用二百七十
馀年,未尝改宪。成化以后,交食往往不验,议改历者纷纷。如俞正己、冷守中
不知妄作者无论已,而华湘、周濂、李之藻、刑云路之伦颇有所见。郑世子载
堉撰《律历融通》,进《圣寿万年历》,其说本之南部御史何瑭,深得《授时》
之意,而能补其不逮。台官泥於旧闻,当事惮於改作,并格而不行。崇祯中,议
用西洋新法,命阁臣徐光启、光禄卿李天经先后董其事,成《历书》一百三十馀
卷,多发古人所未发。时布衣魏文魁上疏排之,诏立两局推验。累年校测,新法
独密,然亦未及颁行。由是观之,历固未有行之久而差者,乌可不随时修改,以
求合天哉。
今采各家论说,有裨於历法者,著於篇端。而《大统历》则述立法之原,以
补《元志》之未备。《回回历》始终隶於钦天监,与《大统》参用,亦附录焉。
▲历法沿革
吴元年十一月乙未冬至,太史院使刘基率其属高翼上戊申《大统历》。太祖
谕曰:“古者季冬颁历,太迟。今於冬至,亦未善。宜以十月朔,著为令。”洪
武元年改院为司天监,又置回回司天监。诏徵元太史院使张佑、回回司天太监黑
的儿等共十四人,寻召回回司天台官郑阿里等十一有至京,议历法。三年改监为
钦天,设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大统历》,曰《回回历》。以监令、少监
统之。岁造《大统民历》、《御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六壬遁甲历》、
《四季天象占验历》、《御览天象录》,各以时上。其日月交食分秒时刻、起复
方位,先期以闻。十年三月,帝与群臣论天与七政之行,皆以蔡氏旋之说对。帝
曰:“朕自起以来,仰观乾象,天左旋,七政右旋,历家之论,确然不易。尔等
犹守蔡氏之说,岂所谓格物致知学乎?”十五年九月,诏翰林李翀、吴伯宗译《
回回历书》。
十七年闰十月,漏刻博士元统言:“历以《大统》为名,而积分犹踵《授时》
之数,非所以重始敬正也。况《授时》以元辛巳为历元,至洪武甲子积一百四年,
年远数盈,渐差天度,合修改。七政运行不齐,其理深奥。闻有郭伯玉者,精明
九数之理,宜徵令推算,以成一代之制。”报可。擢统为监令。统乃取《授时历》,
去其岁实消长之说,析其条例,得四卷,以洪武十七年甲子为历元,命曰《大统
历法通轨》。二十二年改监令、丞为监正、副。二十六年,监副李德芳言:“监
正统孜作洪武甲子历元,不用消长之法,以考鲁献公十五年戊寅岁天正冬至,比
辛巳为元,差四日半强。今当复用辛巳为元及消长之法。”疏入,元统奏辨。太
祖曰:“二说皆难凭,但验七政交会行度无差者为是。”自是《大统历》元以洪
武甲子,而推算仍依《授时》法。三十一年在罢回回钦天监,其《回回历》科仍
旧。
永乐迁都顺天,仍用应天冬夏昼夜时刻,至正统十四年始改用顺天之数。其
冬,景帝即位,天文生马轼奏,昼夜时刻不宜改。下廷臣集议。监正许惇等言:
“前监正彭德清测验得北京北极出地四十度,比南京高七度有奇,冬至昼三十八
刻,夏至昼六十二刻。奏准改入《大历》,永为定式。轼言诞妄,不足听。”帝
曰:“太阳出入度数,当用四方之中。今京师在尧幽都之地,宁可为准。此后造
历,仍用洪、永旧制。”
景泰元年正月辛卯,卯正三刻月食。监官误推辰初初刻,致失救护。下法司,
论徒。诏宥之。成化十年,以监官多不职,擢云南提学童轩为太常寺少卿,掌监
事。十五年十一月戊戍望,月食,监推又误,帝以天象微渺,不之罪也。十七年,
真定教论俞正己上《改历议》,诏礼部及轩参考。尚书周洪谟等言:“正己止据
《皇极经世书》及历代天文、历志推算气朔,又以己意创为八十七年约法,每月
大小相间。轻率狂妄,宜正其罪。”遂下正己诏狱。十九年,天文生张升上言改
历。钦天监谓祖制不可变,升说遂寝。弘治中,月食屡不应,日食亦舛。
正德十二、三年,连推日食起复,皆弗合。于是漏刻博士朱裕上言:“至元
辛巳距今二百三十七年,岁久不能无差,若不量加损益,恐愈久愈舛。乞简大臣
总理其事,令本监官生半推古法,半推新法,两相交验,回回科推验西域《九执
历法》。仍遣官至各省,候土圭以测节气早晚。往复参较,则交食可正,而七政
可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