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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明史-第4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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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之私情而夺百家恒产哉?”帝纳其言,诏自今请乞,皆不许,著为令。札实

巴所乞地,竟还之民。弘再迁,至都给事中。

六年夏,山东、河南大旱,弘请振。因言:“四方告灾,部臣拘成例,必覆

实始免。上虽蠲租,下鲜实惠。请自今遇灾,抚按官勘实,即与蠲除。”从之。

万贵妃有宠,中官梁芳、陈喜争进淫巧;奸人屠宗顺辈日献奇异宝石,辄厚

酬之,糜帑藏百万计。有因以得官者。都人仿效,竞尚侈靡,僣拟无度。弘偕同

官疏论宗顺等罪,请追还帑金,严禁侈俗。事下刑部,尚书陆瑜因请置宗顺等于

理,没其赀以振饥民。帝不许,但命僣侈者罪无赦,然竟不能禁也。

京师岁歉米贵,而四方游僧万数,弘请驱逐,以省冗食。又请发太仓米,减

价以粜,给贫民最甚者。帝悉从之。复言:“在京百兽房及清河寺诸处,所育珍

禽野兽,日饲鱼肉米菽,乞并纵放,以省冗费。”报闻。明年使琉球,道卒。

弘与毛弘同居言路,皆敢言,人称“二弘”云。

李森,字时茂,历城人。天顺元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负气敢言。

宪宗立,上疏请禁朝觐官科敛征求为民害者。吏部尚书王翱请从其言,帝为

下诏禁止。顷之,言:“近有无功而晋侯、伯、都督者;有无才德而位九列者;

有以画、弈、弹琴、医、卜技能而得官职者。名爵日轻,廪禄日费,是玩天下之

公器,弃国家之大柄也。自今宜择人授,毋令匪才竞进。”且请严军官黜陟,核

逃伍虚粮。皆报可。御史谢文祥以劾姚夔下狱,森偕同官救之,不纳。

明年夏,日食,琼山县地震,森疏陈十事。未几,以贵幸侵夺民产,率诸给

事言:“昔奉先帝敕,皇亲强占军民田者,罪毋赦,投献者戍边。一时贵戚莫敢

犯。比给事中丘弘奏绝权贵请乞,陛下亦既俯从。乃外戚锦衣指挥周彧求武强、

武邑田六百余顷,翊圣夫人刘氏求通州、武清地三百余顷,诏皆许之,何其与前

敕悖也!彼溪壑难厌,而畿内膏腴有限,小民衣食皆出于此,一旦夺之,何以为

生。且本朝百年来户口日滋,安得尚有闲田不耕不稼?名为奏求,实豪夺而已。”

帝善其言,而已赐者仍不问。山西灾,山东及杭、绍、嘉、湖大水,森等请蠲振,

帝并从之。

时帝未有储嗣,而万贵妃专宠,后宫莫得进。言者每劝上普恩泽,然未敢显

言妃妒也。惟森抗章为言,帝心愠。森已再迁左给事中,会户科都给事中缺,吏

部列森名上,诏予外任。部拟兴化知府,不允,乃出为怀庆通判。未几,投劾归,

不复出。

魏元,字景善,朝城人。天顺元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成化初,万贵妃兄

弟骄横,元疏劾之。四年,慈懿太后崩,将别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极谏,

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争之,伏哭文华门,竟得如礼。

其年九月,彗星见。元率诸给事上言:

入春以来,灾异叠至,近又彗星见东方,光拂台垣,皆阴盛阳微之证。臣闻

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传闻宫中乃有盛宠,匹耦中宫。尚书

姚夔等向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裁置”。屏息倾听,将及半载,而昭德宫进

膳未闻少减,中宫未闻少增。夫宫闱虽远,而视听犹咫尺,衽席之微,谪见玄象,

不可不惧。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虚。岂可以宗社大计一付之爱专情一之人,

而不求所以固国本安民心哉。愿明伉俪之义,严嫡妾之防。俾尊卑较然,各安其

分。本支百世之基,实在于此。

四方旱涝相仍,民困日棘,荆、襄流民告变。陛下作民父母,初无儆惕,

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户部尚书马昂,凡有奏报,遇上意喜,则曰“移所司处

置”;遇上意怒,则曰“事窒难行”;微有利害,即乞圣裁。首鼠依违,民更何

望。惟亟罢征税,发内帑,遣官振赡,庶可少慰人心。

陛下崇信异教,每遇生愍之辰,辄重糜资财,广建斋醮。而西僧札实巴等,

至加法王诸号,赐予骈蕃。出乘棕舆,导用金吾仗,缙绅避道,奉养过于亲王。

悖理乱纪,孰甚于此。乞革夺名号,遣还其国,追录横赐,用振饥民。仍敕寺观,

永不得再讲斋醮,以橐国用。

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赏赉无节。或营立塔

寺,或购市珍奇。一物之微,累价巨万,国帑安得不绌?愿屏绝淫巧,停罢宴游,

诸银场及不急务悉为禁止。

至两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贪,争为蒙蔽。陛下勿谓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谓

其旧臣而姑且宽容。宜令各自陈免,用全大体。其贪位不去者,则言官纠劾。而

臣等滥居言路,无补于时,亦望罢归,为不职戒。

帝优诏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元屡迁都给事中,出为福建右参政。巡视海道,严禁越海私贩。巨商以重宝

赂,元怒叱出之。母忧归,庐墓三年,服除,起江西参政,卒。

康永韶,字用和,祁门人。举于乡,入国学,选授御史。成化初,巡按畿辅,

劾尚书马昂抑市民地。四年偕同官胡深、郑己等争慈懿太后山陵事。彗星见,复

偕同官上言八事,大旨与元前疏相类。两京大臣考察庶寮,去留多不当。永韶等

复劾大臣行私,且摘刑部主事余志等十二人罪,为志所讦,俱下诏狱。永韶谪顺

昌知县,再调福清、惠安。久之,有荐其知天文者,中旨召还,授钦天监正,进

太常少卿,掌监事。永韶为御史有直声,及是乃更迎合取宠,占候多隐讳,甚者

以灾为祥。陕西大饥,永韶言:“今春星变当有大咎,赖秦民饥死,足当之,诚

国家无疆福。”帝甚悦,中旨擢礼部右侍郎,仍掌监事。坐历多讹字,落职归。

胡深,定远卫人。天顺未进士。既争慈懿太后山陵事,复与同官陈宏、郑己、

何纯、方昇、张进禄上疏请斥奸邪,痛诋学士商辂、尚书程信、姚夔、马昂。帝

不纳。翌日给事中董旻、陈鹤、胡智亦劾辂等,疏呈御前。故事,谏官弹章非大

廷宣读则封进,未有不读而面呈者。帝不悦,曰:“大臣进退有体,旻等敢不循

旧章乱朝仪耶?”辂等乞休,帝惟听昂去。夔愤甚,连疏求去。深、旻等复合辞

攻,而诋夔甚力。帝怒,下深等九人狱。先是,御史林诚亦尝劾辂,不纳,引病

去,帝并属诚吏。毛弘等皆论救,辂亦请宽之,乃各杖二十,复其官。未几,深

坐按陕时杖杀诉冤者,谪黔阳丞,稍迁郁林知州,卒。

郑己,山海卫人。成化二年进士。巡按陕西,请蠲边地逋赋,分别边兵,命

壮者战守,老弱耕牧,章下所司。定西侯蒋琬镇甘肃,己欲按其罪,语泄,为所

劾,戍宣府。己性矜傲,时论不甚惜。

董旻,乐平人。成化二年进士。历吏科都给事中。为吏所讦,下诏狱,谪石

臼知县。孝宗时,卒官四川参议。

强珍,字廷贵,沧州人。成化二年进士。除泾县知县。请减额赋,民德之。

擢御史。

初,辽东巡抚陈钺启衅召敌,敌至,务为蔽欺。巡按御史王崇之劾钺,钺大

恐。谋之汪直,诬逮崇之下诏狱,输赎,调延安推官。及直、钺用兵,方论功而

敌大入,中官韦朗、总兵官缑谦等匿不以闻。珍往巡按,请正钺罪。兵部尚书余

子俊等奏钺累犯重辟,不当贷。帝弗从。未几,指挥王全等诱杀朵颜卫人,珍发

其状,全等俱获罪。直方自矜有大功,闻珍疏怒。适巡边还,钺郊迎五十里,诉

珍诬已,直益怒,奏珍所劾皆妄。诏遣锦衣千户萧聚往勘,械赴京。比至,直先

榜掠,然后奏闻,坐奏事不实,当输赎。诏特谪戍辽东,而责兵部及言官先尝劾

钺者。居三年,直败,复珍官,致仕。

弘治初,起山东副使,擢大理少卿。明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时缑谦

已罢,珍奏留谦才力可用。给事中言谦数失机,珍不应奏保,遂改南京右通政。

寻以母老乞休,久之卒。

王瑞,字良璧,望江人。成化五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尝于文华殿抗言内

宠滋甚,词气鲠直。帝震怒,同列战栗,瑞无惧色。十五年疏请天下进表官各陈

地方利病,帝恶其纷扰,杖之。

湖广、江西抚、按官以所部灾伤盗起,请免有司朝觐。瑞等言:“岁侵民困,

由有司不职,正当加罪,乃为请留。正官既留,则人才进退,何由审辨?是朝觐、

考察两大典,皆从此废坏矣。”帝然其言,即命吏部禁之。进都给事中,言:“

三载黜陟,朝廷大典。今布、按二司贤否,由抚、按牒报,其余由布、按评覆。

任情毁誉,多至失真。举劾谬者,请连坐。”十九年冬,瑞以传奉冗员淆乱仕路,

率同官奏曰:“祖宗设官有定员,初无幸进之路,近始有纳粟冠带之制,然止荣

其身,不任以职。今幸门大开,鬻贩如市。恩典内降,遍及吏胥。武阶荫袭,下

逮白丁。或选期未至,超越官资;或外任杂流,骤迁京职。以至厮养贱夫、市井

童稚,皆得攀援。妄窃名器,逾滥至此,有识寒心。伏睹英庙复辟,景泰幸用者

卒皆罢斥。陛下临御,天顺冒功者一切革除。乞断自宸衷,悉皆斥汰,以存国体。”御史宝应张稷等亦言:“比来末流贱伎妄厕公卿,屠狗贩缯滥居清要。文职有

未识一丁,武阶亦未挟一矢。白徒骤贵,间岁频迁,或父子并坐一堂,或兄弟分

踞各署。甚有军匠逃匿,易姓进身;官吏犯赃,隐罪希宠。一日而数十人得官,

一署而数百人寄俸。自古以来,有如是之政令否也?”帝得疏,意颇动。居三日,

贬李孜省、凌中等四人秩,夺黄谦、钱通等九人官。人心快之。

明年正月,太监尚铭罢斥,而其党李荣、萧敬等犹用事。瑞等复奏劾之,不

从。

瑞居谏垣十余年,迁湖广右参议,谢病归,卒。

李俊,字子英,岐山人。成化五年进士。除吏科给事中,屡迁都给事中。十

五年,帝以李孜省为太常寺丞,俊偕同官言:“孜省本赃吏,不宜玷清班,奉郊

庙百神祀。”会御史亦有言,乃改上林监副。

时汪直窃柄,陷马文升、牟俸遣戍。帝责言官不纠,杖俊及同官二十七人,

御史王濬等二十九人。当是时,帝耽于燕乐,群小乱政,屡致灾谴。至二十一年

正月朔申刻,有星西流,化白气,声如雷。帝颇惧,诏求直言,俊率六科诸臣上

疏曰:

今之弊政最大且急者,曰近幸干纪也,大臣不职也,爵赏太滥也,工役过烦

也,进献无厌也,流亡未复也。天变之来,率由于此。

夫内侍之设,国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监而丛一二十人,或一事而参五六七辈;

或分布藩郡,享王者之奉;或总领边疆,专大将之权;或依凭左右,援引憸邪;

或交通中外,投献奇巧。司钱谷则法外取财,贡方物则多端责赂,兵民坐困,官

吏蒙殃。杀人者见原,偾事者逃罪。如梁芳、韦兴、陈喜辈,不可枚举。惟陛下

大施刚断,无令干纪,奉使于外者悉为召还,用事于内者严加省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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