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灵笔录-第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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嘣!
两声巨大而清脆的破裂声伴随着我眼前支离破碎四分五裂的金刚芒破裂而开,我眼前的黑暗顿时荡然无存,眼中那两条银龙幻化成两道白光托眶而出。
那一刻我手臂上突然腾起一团幽蓝色的冥焰,开始迅速的向我全身蔓延,直至把我整个人包围在中间,我终于重见天日,不过在那白光之中我看见的却是另一番奇异的景象。
那是高耸入云威严而金碧辉煌的宫殿,殿中神座上一个金冠花羽,身穿黑袍的人高坐其上,殿前左右两边站立凶神恶煞文臣武将,而在殿下是无数整齐划一持刀挥盾无所畏惧的兵卒,个个血目獠牙狰狞可怕,犹如战无不胜的百万虎狼。
那黑袍起身顿时殿中众将全都跪拜,殿外千军万马齐齐跪下,那整齐划一的声音如此令人震撼,黑袍高高在上令人莫敢仰视的走出殿外,我看见他身后白霜如影随形,好威严霸气的人。
可让我震惊的是,那人竟然是我,至少和我长的一模一样,可那宫殿和麾下百万虎狼以及殿中军将我竟然一点印象都没有。
那人是谁?怎么会和我长的一样?
我刚在疑惑白光中画面一变,还是那和我长的一样的黑袍,他站在另一个气势磅礴令人震感的地宫之中,另一个男子头戴黑色冕冠,前后各有珠帘,因旒垂直,玄衣纁裳上黑下红,系黄赤大佩,腰佩长剑,双手负于龙椅之上,面容威严冷峻双目睿智孤傲。
他不动犹如泰山磐石,他动却犹如一把剑,一把能毁天灭地令一切折服的剑,寒杀之气四溢,那无上的威严和霸气令我震惊。
我忽然在心里惊愕的认出那人,是他!
是我在鬼市中遇到的那人,也是指引我来这里的那人,他们有着同样的威严,只是如今我看见的这人身上有着那人没有的冷傲和不可一世。
我分不清黑袍和他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但从他们各自的表情看显然不会是朋友,而在这地宫之中除了他们还有另外一个人。
那人一身貔貅啸世金甲,头戴蟠龙金盔,腰系蛮狮金带,耀眼的金光从他身上的这套黄金甲映射出来。
我再次震惊不已,那金甲加身的人竟然是韩煜,我曾经也在梦中见过韩煜,可他似乎完全不认识我,只不过我现在看见的那金甲眼中竟然没有丝毫斗志。
这地宫之中那坐在龙椅上的人将两样东西分别交给黑袍和金甲,但是我看不清那是什么,白光中的画面也在这里戛然而止,我闭上眼睛白光也消失在我眼前,我在心里回忆着刚才看见的那些画面。
我看见的黑袍男子到底是谁,为什么鬼市的那人会高坐在龙椅之上,还有韩煜……韩煜为什么和他们在一起,难怪我一直感觉和韩煜甚至还有鬼市那人一见如故,总是隐约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难道……难道我们之前是认识的?
我缓缓睁开眼睛,所有人都有焦虑的目光看着我,他们应该还不确定我是否已经复明,我低头看见身上被萦绕的冥焰,韩煜告诉过我,传闻中阴间的火海就是这种火焰。
冥焰能燃六道众生,除一切恶障,但凡在冥焰之下灰飞烟灭永不超生,而我如今被冥焰说萦绕竟然毫发未伤,我之前一直不知道如何控制着听上去很厉害的火焰,可当我渐渐抬起手,缓缓合拢的时候,那冥焰竟然消失在我手中,当我再展开手心那冥焰又燃烧起来,我如今已经可以收发自如的控制着能燃烬一切的火焰。
我朝他们露出微笑,云杜若没忍住抿着嘴眼睛泪光闪烁,冲过来紧紧抱着我,他们知道我的眼睛又重见天日都欣喜万分。
“不要怪我帮你选择,其实不管你怎么样我都愿意陪在你身边,只是我不想你有遗憾和失落。”云杜若抿着嘴对我说。
“我怎么会怪你,那人不是说你占的卦是仙人指路,不管你为我选的是什么样的路,我都无怨无悔。”我摸着她头发淡淡一笑。
“哥,你眼睛总算是有惊无险复明了,要是你眼睛看不见了,回去不知道妈有多伤心。”顾小小开心的说。
我看看其他人,他们都效益斐然的替我高兴,除了萧连山,我看见他落寞的转过身。
“爸,是不是……”我走到他身边无奈的问。
“金刚芒破,你阴阳眼已开,从今以后你就有通鬼神之力,权操生死!”萧连山深吸一口气无力的对我说。“你可通阴阳,幽冥十方鬼众听使,你渐渐慢慢拥有驱使幽冥之力!”
我其实心里已经知道这个结果,忽然想起那人在草原上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最后享受草原的宁静……
想必他早知道我会在这里开启阴阳眼,其实那人真正想说的是,一旦我开启阴阳眼后,后面会发生的事就不会在掌控之中,这是萧连山一直最担心的事,那人说天命难违萧连山一直想方设法不让我开启阴阳眼,可最终还是阴差阳错成全了我。
看来那人在草原让我封赦云杜若并非是戏言,当时我也不太确信,那人说等我眼睛复明就知道为什么,白光中我看见和我长的一模一样的黑袍犹如君临天下般统领文武百官,如果那黑袍是我,当然可以封赦云杜若统御那殿外百万虎狼阴兵。
后面……
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我已经不打算去想,那人说过一旦选择了就无法更改,如果可以……
我摊开手心,冥焰耀然于掌中,既然我如今权操生死,拥有幽冥之力,或许我可以主宰我的一切,是的,我依旧相信人定胜天!
第九十章 消失的病症
回去的路上萧连山一直沉默不语,他的落寞和其他人为我复明的开心形成了反差强烈的对比,我不知道令萧连山一直忌惮的阴阳眼开启后会有什么后果,有一点我还是能接受的,至少我已经有能力去保护身边的人,不会再像之前那样,每一次遇到危险都要他们奋不顾身的保我周全。
我没把在开启阴阳眼时看见的那些画面告诉其他人,连我自己都分辨不清到底是真实潜藏的记忆还是幻觉,至少我怎么看韩煜都不像画面中出现过的那个金甲神将,至于我更不是那一呼百应高高在上的黑袍。
或许这一切只有等到我下次见到鬼市那人才能问清楚,我可以肯定虽然他没有幻觉中高坐在龙椅上的人高傲和霸气,但我能确定他和我看见的那人绝对有关系。
回去后似乎一切又回到了原点,萧连山对让我回去的事只字不提,在成吉思汗陵没有和扶桑人遭遇决战,但十七条人命的血案必须有一个了解。
我把自己关在化验室整整三天,现在我急于要解开的谜团已经不再是成吉思汗陵中到底有什么秘密能令扶桑人趋之若鹜耗费百年不遗余力的找寻。
更让我在意的是我的对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或者说还是不是人!
目前可以肯定案件最初的真相,萧连山的的确确在谢同家外狙杀过三个扶桑人,他们的尸体之所以找不到,原因和在成吉思汗陵中萧连山用银枪穿杀的那个黑衣人一样,他们的尸体都在众目睽睽下化成灰烬烟消云散。
我手中的试剂瓶中有从帝陵黑衣人消亡旁边提起的血液样本,我已经反复观察了三天,只是对于发现的结果我完全不敢想象。
我揉着额头疲惫的坐在椅子上,习惯性去摸烟才意识到自己戒烟已经很长时间,我一脸倦怠的重重叹口气。
“血液化验有什么结果?”南宫怡在旁边认真的问。
“血液的组成成分和正常人一样,不过提取的血液样本中血迹细胞有很强的攻击性和吞噬性。”我舔舐着干燥的嘴唇忧心忡忡的说。“我当时提取血液样本的时候没想到还能化验出什么,比较时间太长血液会完全凝固,失去化验的最佳时间。”
“那你是怎么化验出来的?”云杜若问。
我起身拿起载玻片,抽取一部分干涸的血液样本放在上面,完全淤黑凝固的血块没有丝毫生气,我用针管从实验白鼠上抽取一滴新鲜的血液滴在载玻片另一边。
然后放在他们的眼前,但白鼠的血液缓缓流淌触碰到干涸血块的瞬间,那淤黑凝固的血块瞬间扩散开贪婪的吞噬着新鲜的血液后恢复了生机。
“从黑衣人身上提取的血液样有很强的嗜血性,我反复试验过,不管用什么办法高温或者低温也无法破获血块中的细胞,即便变成干涸的死血,一旦遇到新鲜的血液会立刻完好如初的恢复活性。”我深吸一口气忧心忡忡的说。“他们的血液不但具有嗜血性同时还有自我修复的功能。”
“难怪,上次在谢同家外遇袭,我和太子不管用什么办法都打不倒那些人。”韩煜听完恍然大悟的点点头。
“不光是打不倒,甚至无法杀死,我记得我用他们的东瀛刀穿透其中一个黑衣人的身体,可却能安然无恙的把刀拔出来。”我皱着眉头表情严峻的说。“他们好像是一群根本没有生命的人……其实我已经不确定他们还是不是人。”
“哥,既然你说杀不死这些人,那为什么爸能做到呢?”顾小小因为对成吉思汗陵痴迷和好奇,也随同我们一起回来。
我没有回答顾小小,而是拿起载玻片走到窗边,我让其他人都跟过来,我当着他们面缓缓拨开窗帘,明媚的阳光从窗外投射进来,我将手中的载玻片慢慢移向阳光。
滋!
当阳光照射到载玻片上血液的瞬间,顷刻间那滴吞食白鼠血液重新复活的血块腾起白烟,如同被萧连山狙杀的那个黑衣人一般,在我们面前灼燃起来很快就变成灰烬荡然无存。
“阳光……阳光能杀死……”韩煜应该是明白了我的举动吃惊的说。“怎么还有怕阳光的人?”
“你们还记不记得,我们在谢同家外遇袭,当时人数众多的黑衣人明显已经占据上风,他们若再次发起攻击,相信我们三人坚持不了多久,可最后他们竟然突然放弃销声敛迹的逃离。”太子若有所思的对我们说。“而那个时候鸡鸣天晓太阳快要升起,他们忌惮的不是我们,之所以撤退是因为怕阳光!”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能解释案件最开始萧叔涉及的凶案,目击者说看见萧叔杀人是拂晓,亲眼看见他把三个人穿透在木桩上……”云杜若猛然抬起头,指着我手中的载玻片说。“消失的尸体就和这血块一样,遇到阳光后烟消云散化为乌有。”
“可是爸在帝陵中击杀那黑衣人的时候并没有阳光,他不过用了成吉思汗留下的银枪而已。”顾小小迟疑的问。
“你是怎么知道这血块会在阳光下消亡的?”南宫怡想了想专注的问。
“我和你们一样根本想不通这个问题,只不过这血液样本的特性太罕见,让我想起一种已经绝迹的病。”我心平气和的回答。
“什么病?”其他人追问。
我慢慢走回去坐下,巨细无遗的告诉其他人,那是一种已经消亡几个世纪的病症,确切的说是一种遗传性的血液疾病,患病者因为血液中细胞病变,具有很强的吸光性,病人皮肤会对光敏感,牙齿会出现萤光,会造成严重贫血。
更严重的是,患有这种病变的人会性情大变,具有极强的攻击性和嗜血性,在此病绝迹前一直没有根治的办法,唯一可以控制缓解的就只有靠吞噬新鲜的血液,至于原因无法知晓,一旦得不到新鲜的血液患病者会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这个病症的特定是患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