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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走近女死囚-第9章

小说: 走近女死囚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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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我做任何事情,都力求完美,有始有终,说着她脸上好看的五官,也生动起来。
  我在心里说,黎吻雪你的“力求”过于执迷,一完美”就成了你理想世界中的图腾;当现实中的事件已经一败涂地惨不忍睹时,你还是要求事件完美;当这种冲突已经血火开仗,你还是强行力求“善终”。你的悲剧的一部分,也是你对爱情的理想主义造成的呀!
  黎吻雪又在脚边的几本练习本中,找出一页纸递到我面前说:记者,我写的。
  我看见那页上的题目是“如果有来生”。此时此地的这个题目,具有醒世的意义,我一目三行,大致意思如下:
  真希望有来生,我一定夜夜祈祷。
  如果真有来生该多好,那么今生我会安安心心将自己做得最好,即了无遗憾。
  (我想说黎吻雪呀,到了这一步,谈何最好?但是,后来的事情告诉我,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在目前沦落至此的处境中还在努力力求,比如说你一直比较平静地面对现实;比如说,你还平静地、有条有理地写了遗书;甚至在——“那一天”你离开“这里”的时候,都还精心地涂了口红……一个人到了这样的时候,人类、世界、社会对其的评判,已经浸润着人道的温情与宽容。你表现出的一种对生命的珍视与善待,尽管你的人生处在不该成为“收尾”的“收尾”阶段,但仍然有种令人感动的积极。)
  真希望有无数个来生,让每个人轮换着各种角色。即使轮到我做天底下最丑陋、最愚蠢、最无能的人,我也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利用自己所有的条件,做一个最好的“我”,让所有的人,包括造我的上帝,在看了我的生活之路后,也会心服口服地赞叹说:“她是这类角色的最佳典范,换了任何一个人,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与条件下,都不能做到如她那般。”
  如果真的有来生,我仍然会为美丽而祈祷,让我做一个绝色的女子,有一段哀怨动人的爱情,今生无论如何,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自己做到——最好。
  抬眼看黎吻雪,她正以“最好”的样子,期待着我的肯定。
  我不是上帝,我也不知道有来生;或许为了今生的解脱,那么就让她自己解脱自己吧。
  我仍然以人道式的认同对她说:会的,黎吻雪。
  无法想见那些于她生死攸关的重大瞬间,记者甚至对定夺这种瞬间的
  法官,是敬畏的,他(她)以神圣的法律的名义,剥夺过某些人的生存的
  权利;也以神圣的法律的名义,给了某些人以第二次的生命,她当属前者
  还是后者?目前我们不得而知。
  1996年6月初的一天,晴,监所死囚羁押地。
  又是一个季节过去了。黎吻雪的二审判决迟迟没有下达。据说有关方面在一次次地深入调查,反复就黎吻雪的上诉与揭发,方方面面正在倾注大量精力与心血,合议着最后的裁定。
  作为我,无法想见那些于黎吻雪生死攸关的重大瞬间,我甚至对定夺这种——瞬间的法官,是敬畏的,他(她)以神圣的法律的名义,剥夺过某些人的生存的权利;也以神圣的法律的名义,给了某些人以第二次的生命,黎吻雪当属前者还是后者?目前我们不得而知。
  还是在那森严壁垒的狭小空间里,我第三次见到了黎吻雪。
  她说时间越长我就越想活了。记者,你不知道我是多么想念我的女儿……我不敢希望,杀人抛尸是我做过的事,我还能希望什么……如果“结果”不好,我坚决不在上面签字,我就马上回来……她在设想“某天某刻某时辰”到来时的情景。
  “结果”是指二审下达的裁定书。“不好”就是生的反意了。至于“签字”与“回来”能抵挡正义之剑的无情吗?!
  求生的本能的显现,我直录于此。愿人世间不幸步上悲剧之路的人,也可对照着,在悬崖上勒马收缰。
  这一次,我发现黎吻雪的脸色发青发白,显得很是可怕。
  她停了一会,声音放平静了对我说,前几天,我听到过叫隔壁的……我与她的罪孽重,曾在看守所关在一间的……她先判好,临走时对我说,你活得下来的,我会保佑你的……我对她说,我真为你可惜,才22岁……你只不过是为了钱,就去做这种事,叫你的父母如何受得了?我在经济上,是绝对不会做这种事的,你自己想想,偷来抢来才一个月,就出事了,一下子“走”了三个人……
  没想到“旁观者”的黎吻雪,会这么“旁观式”地告诉我这事,旁观得如我写文章时,在我前面走来走去的人。我原来以为触及生命大限的黎吻雪,已经大彻大悟了,然而事实上却不是。
  为钱也好,为情也好,沦落至“死囚监房之两隔壁”,本质上还不就是一回事?
  黎吻雪终究还是黎吻雪,她无法超越她自己。
  我想对她说,在你为戴某惋惜的同时,许多许多人又在为你惋惜。或许法律也有可能朝你启开一条小缝,但是长年或是终生的囚禁,与戴某也仅仅是一步之遥呀!
  生活中耸立在海边或者隐在云雾里的悬崖绝壁,原本就不仅仅只有一处。
  滚滚红尘里有那么多的颠颠倒倒、阴差阳错,就没有被你识破被你预料;漫漫岁月中有那么多的琐琐碎碎、真真实实的小错误,就没有被你更正被你拒绝,于是偶然间罪恶的冲动,所铸成的遗恨,早在十年前的那同一日的夜里,就埋定了必然性的祸根。
  黎吻雪看着我又对我说,如果那样的“一天”到来,我肯定不会点菜,肯定不会吃。她那脸上淌过泪的皮肤,在紧绷的眼窝里,呈青黄色,并浮着一层虚光,半边脸面被滑下的头发遮住了。另外半边脸,在夏日几经折射相映的室内暗光里,变得青灰灰的。
  她又看着我说,我常做到赖波的梦……
  说他心底里不原谅我。我国前一段婚姻不称心,后一段……当时称心……就钻了“牛角尖”。她将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开,沉着头,用葱管般的指尖,敲敲自己的脑门。
  我知道这个“牛角尖”,曾经是她执着追求的誓死不肯回头的唯一的一条路。当路越走越窄,越走越无望时,她还在走。甚至她还责怪马月。
  她还对我说,她搞不懂马月为什么这样出尔反尔。为什么最初答应后来又反悔;看看我与她丈夫好上了,又回过头来再给我黎吻雪这致命的一刀!
  在某些问题上,黎吻雪这些认知与常态下人的认知,有着太大的落差。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牛角尖”情结吧。我想事到如今,我已经没有必要再去纠正她的这些认知偏差了。
  黎吻雪将话头一转接着对我说,这十年来我心甘情愿地默默为他守候。我为他付出得再多,心里也永远是平静的……不管怎样,我在良心上也要求改判,因为小灵灵不管是他赖波亲生的还是领养来的,总归是他的女儿,现在既然已经死不能复生,我就想以我——有生之年的努力,给他补偿也为我赎罪;只要他愿意,我允许我的女儿去孝敬他伺候他,如果他真要与妻子离婚了,我决定让我的父母去看望他。
  这样,我在里面活着的话,也就有“盼头(有明确目的而等待)”了……
  黎吻雪真有点一意孤行、说话前后矛盾。如果不是亲耳听见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还真让人不相信。
  她想活下来是为了赖波;想赎罪还是为了赖波;甚至发动女儿发动母亲,也还是为了赖波。而如果她能活下来,她在里面的“盼头”是什么,又是为了赖波。
  采访到这里,我好像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再采访下去的了。说句我采访的直觉,她的心至此——还是一直牢牢地系在这个叫赖波的男人的身上。
  一个恩恩怨怨、生生死死、爱爱恨恨的大圈子兜下来,脚下的终点又复合了最初的起点。
  ——我为世界上痴情的女人悲哀。
  更悲哀的是,我在采写或服刑、或临刑的女犯时,这一句话已多次写及。
  而且还不得不是这同一句话。来自也是同性之我的感慨,真是哀哉!看来这个问题的深刻答案,不得不有求于家庭、婚姻、心理学的专家了。
  “枪决”这两个黑洞洞的字眼,实在不是可以一晃而过的东西。女人
  在生命之极限降临之际,女人还是女人。如果这男人当在去她那里看一看,
  两条人命就可以挽回了……安全地“送”这些人走,去到她(他)们该去
  的地方,这是警官的职责。
  1996年6月21日,多云转阴。
  这一天我有事很晚回家。车里有人告诉我,你采访过的那个黎吻雪,今天已经执行了。刚才在电视的日播新闻中听到的。
  尽管我已料到会是这样的结局,但我还是吃了一惊。我忙止住朋友的话头,说知道了知道了,我不想他将“枪决”这两个字说出来。虽然黎吻雪罪有应得,可这两个黑洞洞的字眼,实在不是可以一晃而过的东西。
  我想说黎吻雪,你在最有滋有味的人生阶段,以最不寻常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你爱着的世界,你难道还不“凄绝动人”吗?你在认真的“渴盼坦然”中离去,也算寻得了一份不寻常的“价值”。黎吻雪,只因你太是一个绝对的女子。不是说女子应该是这样,而是女子的本质中的内核,往往就是这个样子。但是,我仍然要为女人悲哀!
  1996年6月24日,晴,监区办公室。
  一名资深女警官对我说起了黎吻雪。她说黎吻雪心里可能有份寄托,“走”得坦然平静。她不同于一般的死刑犯。她说“执行”这一天早上,我例行去那小监巡视,每次有人要“执行”时,我总要亲自去一次的。那日我看见她穿一套雪白雪白的薄绒衫裤。
  我问衣裤哪里来的?
  女警官说,这是她们自己的衣服。一般去“那里”时,不规定穿什么,更不规定要穿囚服的。6月21日这一天,天已经转热。她穿这一套衣服过于热了一点。但既然是她自己喜爱,我们也就由着她了。那一天等我走近时,竟意外地发现她嘴唇上涂着口红,而且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清香。我当时没有吱声,径直在她前面巡视着走了过去。但是这情这景,在我不算短的工作经历里却是第一次见到。
  我听了,同样深感意外。转而一想,女人在生命之极限降临之际,女人还是女人。女人在到了这种非同寻常的生命绝境中,还在爱着美,是否在预示着人世间很通俗的那种“女为悦己者容”呢?那么,“悦己者”谁也?在我几次找她“聊”的感觉中,似乎还是那个他——赖波。我猜想,她想留给世人最后一面的“好印象”时,这个世人之一肯定有那个赖波。
  女警官告诉我说,一直到九点,楼下有人来“带”了。
  临上车时,她对我说,“我走了,谢谢队长。”
  一切平平静静,平静得让人刻骨铭心。
  其实——平静,也是一种对生命的敬畏,更是一种对生命的崇拜。
  而死囚黎吻雪的平静,或许是她认为自己到了这番田地,一切已做到“最好”的份上了。
  安全地“送”这些人走,去到她(他)们该去的地方,这是警官的职责。
  他们作为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神圣的指令。
  面对他们帽檐上闪闪发亮的警徽,和肩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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