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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网游-彩虹之我爱盗贼-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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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你胜得这么狼狈。看到你这样子,心里感觉好奇怪。呵!”
    飞雪有些幸灾乐祸,不过话语末了的那一句“呵”并不是对我说的,而是对着向我走来的看雨,看雨看到飞雪的时候,眼神很奇怪,即有些惧怕又有一点崇仰,看得出那场战斗看雨败得心服口服。
    看雨走过来,趁着飞雪转身不看他的时候,连忙恶狠狠的盯了飞雪挺拔的胸脯两眼,然后“嘿嘿”一笑,对我说:“兄弟,你是好样的。有时间一定要来我们草原城坐一坐,我请你见识一下我们草原的风光。我们那里蓝天白云,景色美得很哦。”
    “那你哪里有没有什么秘密洞**又或者怪物时常出没的地方么?”我好奇地问道,以为我也知道草原城的附近尽是广阔的草原,而且那里的怪物无非是些马牛羊驴子骆驼等等,都是性格温顺,一屁崩不出个鸟来的垃圾怪物,没有经验不说,更不掉钱啊,装备啊!
    “那是没有,不过我们那里有野马群啊!那些家伙可是无价之宝啊,若是能够抓住马群中的马王,也像得件暗金武器一样值钱,可是那马王性子烈,机灵着呢。一旦让它发现你要抓它,它就一溜烟的跑没影儿,下辈子你也别在向靠近它呢。”看雨说道,看他一边说一边有种自豪而又颇有回忆意味的话语,就像在回忆自己抓马王时候的情景。
    我不禁追问道:“那你抓住过马王没有?”
    “哼!抓住马王?我们草原城里能看到过马王的人都不多,有谁能抓住它呢。哥们我只不过远远的在山头上看见过它,它在万马群中领着万马奔跑的情境,直至现在也让我无法忘怀,等我骑马冲到山下的时候,它在领着马群走远了呢。”看雨颇为惋惜的说道。
    “有时间的话,我们想到看雨兄的草原上走走,看雨兄欢迎么?”飞雪站在我身边,很自然的挽着我的胳膊,冰冷的胸甲挤压着我的手臂,但我却可以很享受的闻到飞雪身上淡淡的清香。
    看雨显得颇为高兴,立即说当然可以。
    我忽然起了一股莫名的冲动,脱口而出说:“是呀,我们一起去见识见识北疆的粉黛中有没有比我们飞雪更出色的。”
    飞雪的粉脸霎那间变得通红,毫不客气地将屠龙刀甲在我的脖子上,恶狠狠的瞪我一眼,才说:“你敢拿我和别人比,我就让你好看。”
    飞雪说出了这句话,才意识到这句话更显得我们关系暧昧。可飞雪毕竟是那种洒脱惯了的人,并没有作辩解,只是避开了我目光。
    我也只好替佳茹的这位小妹妹打圆场,轻轻地推开飞雪的屠龙刀,与看雨相视一笑,才说道:“谁敢拿你这个小姑奶奶怎么怎么样!回家你姐在不让我上床,谁敢呀!”
    此时看雨才有点明白我们的关系,也在这比赛开始前的时候,终于说出几句有分量的话,看雨笑道:“以前只听说过东北地区有个成为东北王的东北虎堂,也听说过东北虎堂的大当家是位巾帼英雄,所以我一直不相信呢。今日一见,才知道看雨有些夜郎自大了。不过看雨既然和随风兄如此的投缘,自然要在今天结为兄弟,以后兄弟们才可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看雨那时候自然会让草原城加入到东北战盟来呢。”
    飞雪暗暗的拧了我一下,但表面上却几乎是咬着我的耳朵说道:“你不是对我们姐妹大小通吃么?怎么敢做不敢承认么?”
    声音虽然不大,但是我相信看雨绝对可以听见,而我的心除了狂跳之外,就是在最深处知道了被这妮子涮了一把。我也更暧昧的对着她弹指可破的粉脸蛋轻轻地吹一口气儿,才转头向看雨伸出双手,说道:“好兄弟!随风今天就和看雨你结为兄弟了,如果有空不妨来特洛伊一叙,呵呵,带着你的好兄弟来,到时候我们喝酒!”
    第142章魔器之血魔短匕首。
    (下一章,明天有可能贴补上来)
第142章 飞雪的心
    (再次对大家表示深深地歉意,本人从皇宫里被皇帝那老小子赶出来了。谢谢!)
    (生活所迫,伤心不是依靠写书吃饭,工作甚至和写书有着很大的冲突,一段时间以来,伤心都是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填饱肚子,对不起大家了。不过我爱写书,看书,和许许多多爱看书,爱网游,爱做梦的好朋友一样,伤心是个说到做到的人,只不过最近生活的比较难,我想顶过这一段就好了,有了自己的电脑,在可以安上宽带,晚上在有闲暇的时间,相信伤心一定会成为大家的好朋友的。而现在,伤心只能尽量来实现自己的诺言,尽量的将这本书写得完整,感谢大家的支持。)
    我和看雨成为朋友,让看雨显得很是兴奋,看得出来之草原的他是一位说得出就做得到的人,这样草原汉子更像我们江湖混混,不怕死,喜欢打架,闹事,爱喝酒,泡妞,更重要的是说到做到,讲究的就是江湖义气,只要人投缘,不管你背景如何,就可以称兄道弟的。
    看雨笑着说:“不满随风你说,这次我们草原来了19位好哥们,都是看雨最好的兄弟,他们也和看雨一样骑着战马,看雨知道这次如果我的装备可以更好一点,也许会有更好的成绩,但是草原上来说,能拿着这样大铁矛的人也不算多啊。尽管如此,看雨依然要说就是我们有信心拿下团队比赛。”
    一旁的飞雪笑着反驳说:“你看看到了前八强的实力,还这么自信团队比赛,我真想早点见识到你的10匹战马究竟是何等厉害呢!”
    飞雪和我亲密的原因,最主要的是为了将草原城的力量吸收进东北联盟。我自然也要和飞雪配合着争取到这位草原上的大豪,不仅仅因为这样,也许有点是因为看雨的真诚将我打动了,这样一见如故的冲动充分显示了草原汉子的豪爽。
    “那还是战场上见喽!”我哈哈一笑,与看雨双手紧捂在一起。
    第二轮比赛:
    楚江都市报VS沽名霸王俺家有喜事VS六月飞雪
    黄忠宠儿看雨玫瑰颜色暗月随风
    我一想不敢小视女性,如今站在这个PK台上我更加不敢。因为我总会对一位年轻靓丽,而又像火山一样随时都可以爆发的狂暴女孩,真不知道该怎么动手。难道真的让我先出手对付她,还是如君子一样让她先动手,让自己一开始就陷于挨打的痛苦困境中呢?
    玫瑰颜色就是一位拥有天真浪漫的大眼睛的漂亮女孩,可她更是一位人见人怕的女刺客,飞雪告诉我:玫瑰颜色的命中率高得甚至可以高几率出现致命伤害。因为她有一把变态匕首。
    致命伤害:这个随着命中率提高而拥有更大几率出现的物理伤害,有着超乎想象的伤害力,它的技能伤害是让对手损失现有生命的一半。这个致命伤害可以说是个杀不死人的技能,但是对于防御力变态的BOSS来说,这致命伤害无疑就是它们的噩梦阿。
    但是出现的几率非常的低。不过如果第二次再出现致命伤害的话,确是现有生命值的一半了,以此类推。所以一般玩家会将它视为不稳定因素,有时候运气好了,就会出现一次,运气不好啥多就怪,都不会有致命伤害但是精明的玩家们渐渐的领悟到致命伤害和自身的命中率有着极大的关联,所以渐渐的,有些刺客放弃了高攻击的武器而选用高准确的武器,其实我也认为,在团队战中,一个准高的刺客远远较一个攻高的刺客,给另外队伍带来更大的威胁。
    如果玫瑰颜色是这样的女刺客的话,那么她至少拥有两把匕首才对。一把就是她的变态准确的匕首,而另一把匕首则是让她杀人的匕首。
    站在PK场上,我才真正的看清了我面前的女刺客玫瑰颜色的样子,她性感的嘴唇微微向两边上扬,一脸自信让她有点神采飞扬,那身黄橙橙的暗金青狼铠甲一看之下,就知道价值不菲。而且她的手中拿着一把修长的暗红色长匕首,我从来也没有见过。
    这把匕首比我的封龙匕首更为精致,而且匕首上的红色光芒像是有生命一样不断地流动着,我不能确定它是一把什么匕首,其实在武器中我最熟悉的就是匕首,不仅暗金匕首我都见过,连难得一见的神器匕首我也见到过,神器级匕首以更就那么4件:玲珑透,戳魔宝刃,九龙吞海尺,深渊之瞳。
    可是没一把是她手中拿的匕首这样子的。
    开始为我加状态的雪儿不知道为什么,没来由的站在我的身体前面,像是有意再用身体将我挡住,而玉儿也早早的进入防卫状态。
    “你居然拿着一把魔器匕首,看来如果我要速战速决了。请你千万别怪我手段卑鄙,这一次我非胜你不可!”我手中拎着大为失色的封龙之刃,心中一动才说道。
    在顶级暗金武器前依然光华四射的武器,只有神器和魔器了,而所有的神器匕首我都有大致了解,唯一让我认不出来的只有魔器匕首了,因此我才这样猜测着说。
    玫瑰颜色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坦然承认了,她大方说道:“你还是比赛到现在第一个指出我的匕首是魔器人呢!真不知道该奖励你,还是为你悲哀。和我交手的玩家连反抗的机会也没有呢,虽然你有近似于无敌的宠物帮手,不你依然逃不过我的匕首技能之下。”
    话还没有说完,也没有大声招呼,出手就是疾风刺瞬间冲到我的身边,一刀捅进我左肋没有盔甲的地方,出手之敏捷,位置之准确,一下子让我同时出现致命伤害,这样一下,我50%的生命就消失了。
    她手中的暗红匕首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掉了,扎在我左肋下的是一把蓝色的40级刺牙匕首,我苦笑讨道:难不成这把匕首就是那把变态的极品匕首吗?
    瞬间,随着玫瑰忽然的消失,我脚下的地面炸开了,巨大的冰尖柱将我的身体高高的掀起,雪儿的攻击魔法终于姗姗来此,而我的身体随之又感觉到了一阵暖流,生命有了一点稍稍的恢复,我狼狈的在空中翻个身,落在地上。
    在雪儿的绝对领域之中,玫瑰并没有讨到任何好处,就算她的速度达到了2转刺客的极限,但是依然不能躲过绝对领域的侵袭,在玫瑰退出去的瞬间,冰雪将她全身的铠甲变得雪白,而她的动作也变得缓慢了,紧紧跟上的玉儿就在玫瑰喝药水的那一霎那,一技“盾击”让这位杀手之王也眩晕了。
    有时候机会就是这么出人意料的跑了过来,让人有些措手不及。
    谁能想到以敏捷,回避著称的刺客会被巡守轻易的击晕。
    雪儿的冰尖柱接二连三的在玫瑰脚下冒出来,我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出手,生命力,防御力显得过于薄弱的刺客玫瑰颜色,就这样倒在我的宠物手下。
    那把暗红色的魔器匕首仿佛成了她手中的一件装饰品,并没有让我见识到魔器的威力。
    速战速决!
    “我输给的是一位高级巡守和一位高级冰魔法师的联手攻击,并没有败给你。”玫瑰直到倒下那一刻,也没有放弃,直到将只一句话说完,才化成一道白光消失。
    虽然我有点胜之不武,但是我终归是胜利者。
    也许玫瑰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战术,当面对一个人的时候,玫瑰使用“疾风刺”刺杀成功的几率还是十分大的。但是她面对的是带有宠物的我,想这样就杀掉我未免太简单了。女孩子就是单纯的让人有点于心不忍呢,汗!
    我有点无精打采的被传送到了休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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