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命猫-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麻三利说:“唉,我那是糊弄人的把戏。”
后来,麻三利还向表哥汇报了这件事,被骂了一顿。
书记说:“瞎胡闹!那一定是有人装神弄鬼,想偷粮。夜里要经常出去转一转!”
有一天,麻三利上班的时候,悄悄带来了一个阴阳先生。
他请那个阴阳先生给驱驱邪气。
阴阳先生一走进北区值班室就说:“这房子进来了一个冤鬼。”
麻三利问:“什么来头?”
阴阳先生走着梅花步,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很负责地说:“我此时只能看出他是一个死在枪弹下的冤鬼,其它还看不出来。”
他转了很长时间才停下来,闭目掐算了一阵子,对麻三利说:“找到答案了。”
“怎么回事?”
他告诉麻三利,这里过去是一座老房子,房主是一个老太太,当年她的男人被抓去当兵,结果死在了战场上。
这个女人一直守寡,守了四十年。
前些年,在一个夕阳红的时辰,这个老女人终于跟一个说书的老男人走了,他们渡过甲零河,到濒县搭伴过日子去了。
她嫁走后不久,这一片地皮被公家买下来,建了粮库。老房子被夷为平地,建起了粮库值班室……
阴阳先生说:“这缕阴魂早就回来了,几十年郁积不散,已经顽固,无法驱走。”
“那怎么办啊?”麻三利问。
“你别急,我去请教我师父,明天再来。”
次日,阴阳先生果然又来了。
他捏了一个惟妙惟肖的面人,摆在这个值班室房顶,一只手伸出去,指着濒县的方向。
从那以后,麻三利果然再没有听见有人唱歌。
阴阳先生说:“冤有头债有主,我用面人给它指路,让它跨过甲零河,去濒县找那个老太太了。”
“那老太太最后怎么样了?”李庸问。
“我听说,她不久就疯癫了,上吊了……”麻三利说。
李庸躲在床上,越想越怕。
那个阴阳先生描述的情景,清晰地浮现在他眼前:
一个新兵,穿着黑色粗布军服,扛着一杆长长的步枪,裹挟在一个乱糟糟的队伍中,深一脚浅一脚朝前走。
他归属步兵十八团。现在,他们奉命跨过嫩江,寻找抗联三支队,要把大名鼎鼎的李朝贵消灭。
荒山野岭,白雪皑皑。
没有人知道李朝贵在哪里,连长说朝前走就朝前走。
他们正在漆黑的雪野里前行,突然发现远处出现了一支队伍,只听黑暗中有人喊了声打,就“噼里啪啦”打起来了。
没想到,很快他们的背后又出现了一支队伍,前后当然都是李朝贵。这个新兵吓得大脑一片空白,扔了枪,双手抱着脑袋,蹲在一棵大树下,抖成一团。
没想到,一颗手榴弹正好落在他身旁,“轰隆”一声,他就上了天。
他的身子先掉下来,然后是大腿,胳膊,半个脑袋……
他的脸还完整,只是后脑勺被炸没了。
他零碎的尸身上裹着破碎的棉絮,浸着鲜血。
战斗结束了,黑糊糊的荒野上,除了枯树、冷雪就是横七竖八的尸体,他们都静静地躺在那里……
一只受惊的田鼠从洞里探出脑袋来,四下看了看,又缩了回去……
一截树枝“啪嗒”一声掉下来……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属于这个新兵的那条断臂上,有一根手指试探着动了动……
接着,他的半个脑袋,他的胳膊,他的大腿也开始慢慢地移动……
终于,这些尸块凑在了一处,重新组成了人的样子。
他艰难地站起来之后,基本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脸色白惨惨的,眼神直勾勾的。还有,他全身上下血淋淋,黑色粗布军服被炸得到处是窟窿眼。
他捡起一顶棉帽扣在脑袋上就走了。走出了一段路,突然感到身上缺一点什么东西,就停了下来。
原来,他发觉他的生殖器被炸飞了,没有组装,于是,他又木木地返回来,在雪地上的尸体之间仔细地寻找……
天色太暗了,他终于没有找到。
他丧失了耐心,拾起一把军刺刀,割开一个尸体的裤子,麻利地割下那个人软塌塌的生殖器,安在了自己的两腿间。
他试着走了几步,似乎很满意。
于是,他摇摇晃晃地朝家乡方向走去了……
这是伪康德十一年冬天的事儿,这个新兵刚刚被抓来当兵才几十天。实际上,次年八月日本鬼子就投了降,步兵十八团的国兵在金水车站向苏联红军交了枪械,全体解散……
新兵要在天亮之前渡过江去。
江那边,是他的家乡,有他心爱的女人。两个人成亲才半个月,他就被抓来当兵了。
士兵回到了那座熟悉的房子里,回到了他媳妇的身旁。
有了女人,有了炊烟,生活变得美好起来。
他一直跟在媳妇的身后,看着她一个人做饭,洗衣,发呆,睡觉……
他一直不曾摘下那顶棉帽。
他一直在背后对媳妇笑着,脸很白地笑着。
有几次,媳妇感觉到了什么,猛地回过身,和他对视一阵子,又慢慢地转过身去了。
还有一次,媳妇在梦里猛地回过身,一下就看见了他,他正朝她僵硬地笑着,她惊叫一声,一下就醒了,手忙脚乱地点上了油灯,回过身来惊惶地寻找他……
她没有找到他。
她长舒一口气,灭了灯,又躺下了……
新兵像影子一样跟随了媳妇五十多年。
有时候,他甚至忘记了自己曾经打过仗,忘记了自己已经死了。
他常常有一种错觉,认为他和媳妇还是夫妻,他和她正一起过着平静的生活。
媳妇的脸一天天地衰老了。
新兵偶尔站在镜子前,看见自己依然青春的脸,会蓦然一惊——他的相貌还停留在被炸死前的样子。
这提示了他的性质。
终于有一天,接近衰老的媳妇跟一个陌生的男人走了。
新兵一下就变得孤零零了。
他手足无措地傻站着,迷失了方向。
他脸上那挂了五十多年的笑终于一点点消退了。
他的脸一点点变得阴森。
他身上惨白的肌肉一点点变得焦黑、枯槁,终于从身上一块块掉落下去……最后,他仅仅剩下了一具黑糊糊的尸骨。
接着,他的家也被铲平了,建起了值班室,一个陌生的打更人住了进来……
李庸不知道在窗外叫他梳头的人是那个老太太,还是那个死在战场上的人。
他似乎听见那久远的歌声又在窗外隐隐响起来:
“哎呀我的天呀呀,破鞋露脚尖。没人帮我补呀呀,想娶花媳妇。来了老媒娘呀呀,媒娘坏心肠。成心把我害呀呀,媳妇尿裤裆……”
黄太
李庸一宿都在胡思乱想。
天亮之后,他走出门,看了一眼红彤彤的太阳,使劲吸了一口寒冷、新鲜的空气,感到骨骼“喀吧喀吧”地健壮起来。
他怀疑昨夜是哪个人在装神弄鬼,吓他。
为什么要吓他呢?当然不是吃饱了撑的。
一定是想偷粮。
他对自己的表现很惭愧。
他是一个更夫。猫不能怕鼠,哪怕鼠长得比猫还大。
他赶忙查看粮囤。
所有的粮囤都完好无损。
他提起的心落下来。
这个猜疑被排除之后,他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也许真是那个冤魂又回来了……
回家的时候,李庸的步履显得有点沉重。
他走的是一条偏僻街道。他发觉,路上寥寥的几个人都是女人,而且都是背影。
奇怪的是——这几个女人都梳着马尾巴。
大清早天更冷,她们都扎着厚厚的头巾,一条条的马尾巴从头巾下垂下来。
她们都在急匆匆地赶路。
李庸忽然感到这几个人都有点诡异。他想追上其中一个“马尾巴”,看一看她的脸。正左右张望时,又有一个“马尾巴”出现了,她没有扎围巾。她似乎想躲开李庸,迅速折进了一条胡同。
李庸快步朝她追过去。
那条胡同其实不是什么胡同,只是两个单位大墙中间的空档,沟通着两条街道,最多可以通过两个人。
李庸动作不敏捷,他摇摇摆摆地跑起来,粗笨的脚板踏得窄仄的胡同都动起来:噔!噔!噔!噔!……
终于,李庸接近了她。
一般说来,在这样一条偏僻的胡同里,一个女人听到身后有人追上来,一定会紧张地回头看。
可是,这个“马尾巴”却一直没有回头,只是低头朝前走。
李庸从她身旁挤过去,回头看了一眼。
他呆住了。
是个男人。
李庸认识他。
他叫黄太,是李庸的邻居。李庸当然认识他。
黄太好像跟朱环同岁。他一直没找到老婆,和瘫痪的老母亲在一起生活。
这个人没有职业,嗜赌。他昼伏夜出,邻居们很少见到他。偶尔,他和邻居迎面碰上,就谦卑地笑笑,然后,快步走过去。
石头胡同的人都有点瞧不起他,因为他不务正业。
不过,他还算是个孝子,一直服侍着老母亲。
他的头发留了很长,平时总是在脑袋后一扎。
留这种头的好像有两种人,一是画家,一是流氓。在李庸看来,这两种人都不是正经人。
黄太停下脚,不自然地朝李庸笑了笑:“是李哥啊。”
李庸憋不住一下笑出来。
“你笑什么?”
“我把你当成女的了。”
黄太的眼睛迅速转了转,在想什么。
李庸马上感到这句话会引起黄太的猜疑。在这样一条偏僻的胡同里,你追一个女人干什么?但是,他一时又没有想出合适的注解。
“你有事吗,李哥?”
“没有。你去哪儿呀?”
“我去买早点。”
黄太的眼睛充满了血丝,一看就是熬夜了。而且,他的头发一绺绺黏在一起,那是因为出过很多汗。
李庸知道,这家伙肯定是赌了一宿。他家离这里至少有四条街道,他不可能跑到这里来买早点。
“那你去吧。我回家睡觉去。”
“好,再见。”
“再见。”
两个人的对话有点尴尬。
黄太和邻居们总是保持着距离,总是很客气,从不开玩笑。其实,邻居们也都和他保持着距离。大家都在安分守己地过日子,谁都不想惹麻烦。
大家的心里似乎都清楚,别看黄太很老实的样子,其实他是一个很深邃很鬼祟的人。
他戴着面具。
谁都不知道他摘掉面具之后是什么样子,谁都不知道,他夜里出了家门除了赌博还干些什么。
到目前为止,黄太还没有祸害过哪个邻居。他的态度似乎是: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是,谁都知道,兔子饿极了的话,说不准连窝里的草都吃呢。
离开黄太之后,李庸很后悔追上了他。
他从那条胡同钻出来,回到了街道上。
太阳冉冉升高。那几个梳马尾巴的女人倏地都不见了。街道上的行人多起来,都是上班族。
李庸迷惑地想:那几个“马尾巴”去哪里了呢?
这种迷惑是没有道理的。如果那几个“马尾巴”一直在原地急匆匆地赶路,那才叫恐怖。
李庸忽然有了一个可怕的想象:
另外那几个“马尾巴”也许都不是女人,都长着黄太的脸!
正在胡思乱想,李庸突然听见一声尖厉的刹车声。
李庸猛地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