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圈养计划-第5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妈妈没料到儿子会这么直接,她想装傻都来不及,僵硬着身子拍了拍儿子的后背,好半天没说出话来。
“我喜欢卿之,要和他在一起。”沈柯又说了一遍,极其认真。
“儿子,妈妈不太确定你说的意思,是我想的那样吗?”
“是。”沈柯的眼里倒印着母亲忧愁的脸,他把明显有些难过的母亲抱进怀里,坚定的说,“或许你们会认为把卿之送到我身边是做的最错误的事,但我很庆幸,这是你们给我,最好的恩赐。我喜欢他,不会更改。这不是病,所以不能改也改不了,你们都是开明的人对吗?”
“儿子……”沈妈妈本就是多愁善感的小女人,听沈柯这么说后眼泪哗啦啦的掉,握住沈柯的手说不出话。
“爸妈,对不起。”沈柯用拇指擦掉母亲脸上的泪珠,“你让卿之离开我的事情我知道,但是抱歉,我现在只能证明,是我离不开他。所以,我请求你们,让他留在我身边。我是真的爱他。”
沈妈妈有些崩溃,抱着儿子哭的不能自己,稍微平静后说道,“不是妈妈不开明,卿之很好我和你爸爸都明白。可是儿子,你想过以后吗?没有宝宝你们老了怎么办?我的儿子这么优秀,我的孙子也一定很可爱。儿子,真的不能娶个贤惠的姑娘吗?”
“妈,我做不到去祸害一个无辜的女人。孩子的话我和卿之有源源啊,你见过照片的,很可爱。”
“可是……”
沈柯捧住沈妈妈的脸,笑着说,“妈,陪你过一辈子的是爸,陪我过一辈子的,我希望是卿之。不管是源源还是其他孩子,都不能陪着我过一辈子安稳的生活,不是吗?”
“你长大了,妈妈说不过你,兔崽子。”
“妈。”沈柯抱住母亲,亲昵的说,“我爱你。”
“是不是妈妈不答应你就不爱我了?”
“不,我是来谢谢你给我信心,去追回我爱的人。”
“你也会有没把握的时候?”沈妈妈破涕为笑。
沈柯在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出发,到裴卿之所在的城市去。两夫妻在房间阳台上看着儿子的背影,沈爸爸拍了拍沈妈妈的手,把老伴抱进怀里,道:“孩子大了,随他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不虐喂!(#‘O′) 【昨天看了下点击……笑哭了,为毛突然减少一半QAQ盗文的原因么,心都碎成渣渣了。】
第五十七章
沈柯根据郁明远的情报,赶了早班的飞机飞到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南方城市;这里是裴卿之的老家。具体来说;是裴卿之老家所在的城市。背着简易行李拿着地图和地址的沈柯有些头疼,这地址未免也太长了吧。
裴卿之的老家在南方的一个小农村里,非常偏僻。BOSS大人下了飞机转坐大巴车倒腾了几个小时才到镇上;小镇很古朴;不似大城市那般匆忙。行人闲散舒适;就是交通有些混乱,人与摩托齐飞,轿车擦肩而过。
咬着当地据说十分好吃的煎饼;沈柯摊开未知数一样的地图;看的头昏脑涨。他突然想起郁明远那个工科生给出的数据是常人不能理解;于是心安理得的扔了地图改用问的。长相加分的沈柯很容易就问出便签纸上的地址所在,他还得坐唯一一趟公交车进村。因为路途遥远,今天这趟赶不上就只能第二天再去了。
这趟车鲜少有光鲜的城里人光顾,沈柯又被当成稀有动物围观了,当地人叽里咕噜的在用当地语言讨论他,天气晴好,万里无云,碧空如洗。
道路不是柏油马路,也不宽,还有些抖。沈柯听着这辆破旧的公交车发出的排气声担心它会在路上突然抛锚。车子行驶了将近两个小时,沈柯就能看到小路两边是金黄的稻田,在西落的阳光映照下显得金灿灿的,特别耀眼好看。
田埂里有蚱蜢在飞,小孩嘻嘻哈哈的打闹玩耍。宽广的一块似乎是晒东西的广场上有雀儿在啄着地上的稻谷,风呼呼的吹,翻起的金色巨浪似乎在诉说着秋收的喜悦。
沈柯在茫然的惊叹中下了车,四周看了看,发现只剩下他一个人,想找人问路都无从下手。他挠了挠头,背着背包坐在路边捧着下巴发呆。突然灵光一闪,掏出手机想打电话求助,上面显示的信号格是空的,电话打不出去。
早上还胸有成竹的沈柯这会也焉了,找不到路和人,一切都是空谈。
“啊……好饿……”沈柯的肚子咕噜噜的响,他来的路上没事干就把干粮吃完了,这会饿的都走不动路。气鼓鼓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站起身来朝着公交车来时的方向前进。
BOSS大人穿着白衬衣和蓝色水洗牛仔裤,背个背包脸嫩的就像大学生一样。被路上的一群水牛和牛粪弄的他好奇不已,摘了路边的小花实现了鲜花插在牛粪上的视觉效果。走到太阳都快落山夜幕降临,才看见有炊烟和房屋,兴奋的东奔西走。动力十足的蹦跶过去,发现有小孩在捉蚂蚱玩。
“小朋友你们好。”
几个小孩子听见声音猛的转头,一脸惊奇的看着沈柯。其中有个胆子大的虎头虎脑的男孩子,睁着大眼睛靠近沈柯,回他,“你好。”
沈柯蹲下|身子和孩子们平视,笑容可掬的问道:“叔叔想问个问题可以吗?”
“你问呀。”
沈柯拿着已经被捏的皱巴巴的地址仔细辨认上面的字,“扶修村109门在哪个地方啊?”
小孩们面面相觑,有个小女孩已经往后头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喊,“爷爷,裴哥哥,有人找!”
BOSS大人敏锐的捕捉到小孩嘴里的名字,急忙背着背包跟上去,随后在一棵大树下停了下来。老旧的木门前有个拿着扫帚扫地的人,那个人的背影,他一辈子都不会忘。
“丫头你慢点,别摔了。”
“裴哥哥,有个大哥哥在找我们家。”小姑娘跑得满头大汗,伸手一指身后的人说道。
裴卿之回头,入眼的是那个一周未见却深藏在心底的人。他就站在大树下,穿的鞋子有些磨损,那张漂亮的脸蛋似乎气鼓鼓的。风一吹,把他的发丝吹的迷住了眼睛。
“沈柯……”
BOSS大人才不管裴特助是什么心情,费了千辛万苦才找到人的沈柯条件反射就凑上去撒娇,把背包往地上一扔,抱住裴卿之的脖颈抱怨道:“媳妇儿我的脚好痛,我好累,我好饿啊……”
裴卿之心情甚是复杂,但眼前的沈柯果断的就把鞋子给脱了,光着脚丫金鸡独立踩在地上“嘶嘶”的抽气。仔细一看,脚底上长出了几颗水泡,有一颗破了在冒水。裴特助老妈子心态瞬间占据了全部心思,心疼的搂住沈柯,把人带进家里自己的房间。
“疼不疼?我给你擦点药。”裴卿之把沈柯放在床上,皱着眉头四处找药,刚才的小姑娘把扔门口的行李给抬了进来,乖巧的又出去玩了。
找了半天才找到一瓶红药水,认真的把水泡给挑破了上药。
“媳妇儿,饿。”
“马上就吃饭了,别急。”裴卿之还在捧着沈柯的脚丫上药,“怎么突然过来了?沈姨不是说要和你去旅行吗。”
沈柯扯住裴卿之的袖子,“卿之。”
“嗯?”
“你是不是,真的打算离开我?”
在裴卿之沉默的五分钟里,沈柯也没有说话,只是倔强的攥着他的袖子没有松开。说好的不放手,即使只有他一个人。
屋子里只有顶上一个悬挂的灯泡,灯光昏黄。裴卿之抬头想解释什么,就被面前人的眼泪吓懵了。沈柯努力睁着眼看裴卿之,视线朦胧起了水雾。他张了张嘴,另一只手也握住了对方的手,“卿之,我在你心里只算是协议对象吗?恩情还完了所以打算抽身?”
“不是的,沈柯……”裴卿之还没缓过来,只好抱着人安慰。
沈柯在裴卿之看不到的地方微微勾起嘴角,“那,你爱我还算不算话?”
“永不失效。”
沈柯吸了吸鼻子,开心的在裴卿之的肩窝又蹭又咬,“媳妇儿我饿了。”
徒弟们说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如果能把媳妇儿哭回来,掉眼泪不是什么难事,请叫BOSS大人沈影帝。他以后绝壁不笑朗风死乞白赖了,为了爱人有什么不能做的?
裴卿之老家只有叔公一个亲戚,叔公在用晚饭时发现沈柯,老人家眼神不好灯光又不太亮,笑嘻嘻的用地方话问裴卿之是不是城里的媳妇儿找来啦?真是好福气闺女长得真水灵。裴卿之笑而不语,回房时老人家被吓了一跳,暗暗念叨,这闺女也长得太高了!城里人都是吃什么长大的?
屋子外边已经黑透,看了时间还不到晚上七点。虽然是秋收季节,但这里的天气还是有点热,沈柯新奇的拿着扇子给自己和裴卿之扇风,两人搬了板凳坐在大门口的门槛上,看着外面的天幕,星子明亮亮的挂在上边。
这是裴卿之小时候住的地方,他在这里出生,长大,磨练自己成为现在优秀的人,然后来到自己身边。沈柯心情甚好的想。
“脚还疼吗?”裴卿之握着沈柯的手两人脑袋贴着脑袋一起看星星。
“有点。”
裴卿之拍了拍沈柯的胳膊,四周有蚊子在飞,直升机一样嗡嗡叫。他蹙着眉把人拉回屋里,“你先休息会,我去给你弄洗澡水。”
“好。”沈柯一出生就是土豪富二代,衣食无忧。他从来没有见过乡下是什么样的地方,也没有想过竟然还会有地方没有热水器这东西。晚饭他是亲眼看裴卿之烧的,用火柴点了柴火烧的饭。这里似乎很神奇的样子。
庆幸的是,村子里接通了自来水管,他们家还有个完整的单独的浴室。房子外面有一口水井,沈柯拖着脚一蹦一跳的跑出去看,拿着手电筒各种乱照,玩的不亦乐乎。
“沈柯。”
“我在这。”
裴卿之烧了一大桶水,把活泼的BOSS揪回来洗澡。沈柯看见浴室里能泡进一个人的大木桶睁大了眼睛,“媳妇儿,这么多水你烧了多久?”他以前从来没想过洗澡原来是这么困难的一件事情。
“没多久,晚上有点冷,你赶紧洗完睡觉了。”
“啊……这么早就睡了啊。”沈柯忧郁了,这才是夜生活的开始啊。
裴卿之给他把衬衫脱了,笑着解释,“这里是乡下,没有什么好玩的。晚上没有路灯四周都是黑的,早点睡明天带你去玩。”
“哦。”沈柯泡进木桶里,丝毫没有自觉的道:“媳妇儿你要一起么?这样比较不会浪费水。”
“你在邀请我么?”
“我是在邀请你啊!”沈柯天真的回答。
裴卿之叹气,不该纯洁的时候纯洁,真是要命啊。
“别淘气,快洗。”
两人把自己整理干净躺进被窝,沈柯突然嘿嘿笑了起来,裴卿之有些莫名,“怎么了?”
“以前一直说要来你老家,这下终于来了。”沈柯很容易满足,眯着眼开始拱被子,深深的吸一口气,满满的熟悉味道,还有,一股很奇妙的温暖香味。裴卿之说,那是太阳的味道。
“媳妇儿。”
“嗯?”
“你跑来老家要做什么?”
裴卿之看着黑暗里那双晶亮的眼眸,无奈道:“我需要时间好好想一想,怎么在不伤害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