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maybe的故事 >

第15章

maybe的故事-第15章

小说: maybe的故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思嘉好气又好笑,“喂喂,他和你是同类。”

    方健毫不掩饰地说道:“他肯定是受。”

    “你又知道?”

    “那种贱兮兮的口气,不是受是什么。”

    “你好像很不喜欢他?”

    “我跟他又不熟,干嘛要喜欢他?”

    思嘉建议道:“你们是同类,可以适时发展一下小圈子,交流心得,做个闺蜜什么的。”

    方健想想都觉得难以接受。

    他说:“算了吧,我现在这样挺好的,谁说同类就要做朋友,保不准他私生活比陈冠希还要混乱。”

    陈冠希真是躺着中枪。

    诶,这叫什么?受受不亲吗?

    思嘉扑哧笑出声。

    待到中午,方健为思嘉买了午餐,便打着哈欠回家睡回笼觉去了。思嘉也有些困,吃完粥便迷迷糊糊打了个盹。

    季良来的时候,思嘉正在睡觉,背对着门,季良一时不确定是否是她。

    他轻轻扣了扣门,“思嘉?”

    思嘉被他唤醒,转过身与他打个照面,吓一跳,这是季良?双颊陷进去,眼睛通红,头发长长,脸色灰败,她几乎快认不出他。

    “我的天,”思嘉说,“季良,你都变成骷髅了,怎么会这么瘦这么黄?”

    因为生病,她的声音沙哑。

    她怔怔地看着季良,季良也看着她。

    “我以前减肥总是以失败告终,这次好不容易成功,思嘉,你应该恭喜我。”季良的声音亦是干枯的,喉咙如塞满沙子。

    这种时候他还能开玩笑,可见他已经走出阴霾。

    思嘉由衷为他感到高兴。

    天下何处无芳草,以季良的条件,要找到一个良好的伴侣,并不是难事。

    “思嘉,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季良说。

    “什么事?”

    “我要去非洲。”

    “什么?”

    “你没有听错,”季良咽了口痰,一字一句地说道,“我要去非洲。”

    “可是因为他?”思嘉问。

    “他?他是谁?”季良反问。

    思嘉喟然。

    面对一段无望的感情,有人选择逃避,也有人选择等待。选择等待的人,未必会等到好结果;选择逃避的人,未必就可以忘却从前。很多时候,我们都殊途同归。

 17第十七章

    季良说走就走,三周后,签证到手,他专程约思嘉见最后一面。

    为了照顾思嘉初愈的胃,他们晚上选择吃福建菜。

    近一个月没见,季良又恢复正常体态,理了新发型,微微有些发胖,可见这些日子以来,他并未亏待自己。

    思嘉问:“你几时回来?”

    季良说:“不清楚。可能数月,可能一年,又或者更久。”

    思嘉说:“其实你不必去那么远的地方。”

    季良苦笑,“上头一声令下,整间办公室总得有个人去,其他同事均已成家立业,走不开,只余我孑然一身。”

    “我不去谁去?”季良叹口气,“难不成挨个抽签?况且我也想去非洲看看狮子。”

    思嘉不知如何接话。

    一时之间,只剩下碗筷碰撞的声音。

    “思嘉,你有何打算?”季良率先打破沉默,“你以后不会一直做甜点师吧?”

    思嘉颔首。

    季良问:“你想做记者?”

    思嘉又点点头。

    她说:“我的梦想是做一名战地记者,像安娜·波利特科夫斯卡娅一样。”

    呵,真是伟大的梦想。

    季良以茶代酒,“多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初次见面时我还对你抱有敌意,防你如防贼,真是惭愧。碰到麻烦却只有你一个人肯施以援手,这十分不容易,思嘉,谢谢你,也祝你可以早日实现理想。”

    思嘉嗔怪,“讨厌,你非要害我流眼泪。”

    人生有得有失,季良失去一段感情,可是多了一个挚友。

    道别时,思嘉想起什么,她叫住季良。

    “怎么了?”季良问。

    “差点忘记,刘镝托我把这个还给你。”思嘉边说边从手提袋取出一个文件夹。

    “不用了。”季良看也不看一眼,他知道里面是什么。

    两个当事人都不要这样东西,该如何处理?

    思嘉不明所以地望向季良。

    半晌,季良说:“我不是答应你,有朝一日把我和刘镝的故事讲给你听吗?现在不用了,你打开这个文件夹,自然知晓一切。”

    思嘉连忙打开文件夹,里面是一叠信件,统一用白皮信封装着,没有张贴邮票,显然是不打算寄出去。

    “先别急着看,我不会把它讨回来。”季良说。

    思嘉讪笑。

    “再见。”季良拦住一辆出租车。

    “保重。”思嘉挥手。

    回到家,思嘉将台灯打开,于书桌前正襟危坐,摊开信件,信封上没有什么信息,没有收信人,也没有寄信人,只标记了每封信的完成时间,思嘉依照时间顺序把信件依次排好。

    第一封信写着2o11年5月。

    阿镝:

    你好!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信,还记得上次聊天时,你说你想看看我写的东西。我想了想,为了给你留下一个好印象,我决定写一个新的故事给你看。

    曾经有人说:同志之间的爱情,要么始于肉体,要么始于一见钟情。

    这句话,我原本是不信的。

    直到我遇见他。

    那时清明节刚刚过去,我搭乘火车,从武汉出发,目的地是长沙。假期刚过,火车上满满当当都是乘客,我不幸只买到站票,如咸鱼般挤在人潮中,反复碾压,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汗臭味,时不时传来小孩的哭闹声,还有列车员推着小车来来去去,一路的颠簸,仿佛没有尽头。

    中途有人下车,空出些许座位,人群有所松动,滞留的空气也开始流动起来,窒息感渐渐消除。我有了足够的空间抻一抻四肢,却发现,站得太久,双腿已经麻了。

    我疲倦至极。

    又过了一站,旁边的乘客下了车,我得到一个座位,草草搁好行李,瘫坐在座位上。四周依然嘈杂得紧,爱哭的小孩很难哄,他不用看人脸色,只管发泄,反正自有父母替他受人白眼。

    难怪那么多人嚷嚷着不想长大。

    我想起自己惨不忍睹的工作,竟有些羡慕那个任性的孩童。

    他就坐在我对面,捧着一本书,读得津津有味。

    我打个哈欠,一双眼睛四处打探着。

    车厢的扩音喇叭传来列车员的声音,宣称火车晚点,预计到达时间是2o点19分,正点到达时间是19点28分,预计晚点1小时9分钟。

    这时,他放下书,我看清他的相貌,一张瓜子脸,头发略长,蓄了斜刘海,有一对浓眉,戴一副眼镜,鼻子很挺,嘴唇微翘,配在一起,很容易引人注目。

    我的目光定格在他身上。

    四月的天气乍暖还寒,他打个哆嗦,站起身取行李架上的书包,从我的角度,恰好可以看到他露出来的内裤边缘,一双细长的腿。我还没看够,他已经套上了衬衫,坐回原位。

    我这个人向来有色心没色胆,只敢饱饱眼福,不敢妄自搭讪。

    也许是我的眼神太露骨,他朝我看了一眼,四目相对,我率先转过脸孔,老老实实阅读电子书,生怕被当成变态。

    一路相安无事。

    电子书正看到精彩的部分,我一个不留神,拿过了矿泉水。

    “诶!”他叫我。

    “什么事?”我紧张地望着他。

    “你好像喝错水了,那是我的。”他提醒我。

    我吓一跳。

    “那怎么办?要不我给你再买一瓶吧。”我问。

    老天作证,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大脑放空,不知如何是好。

    他微微笑,“没事,马上就到了。”

    那是我见过最美好的笑容,之前压抑的情绪一扫而空。

    很不可思议是吧?不要紧,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时刻。要吸引一个人很简单,姣好的外貌,标致的身材,球技精湛,做得一手好菜……通通说得出理由。爱情却不一样,喜欢上一个人,往往是一些细微末节的东西,比如,他用一个微笑就征服了我。

    经由刚才的乌龙事件,我有了和他聊天的契机。

    “要不一会我请你吃晚饭吧?”我说。

    “下次吧,我赶着回学校呢。”他说。

    “你还是学生?哪个大学的?”

    “中南大学。”

    “你去武汉干嘛?见女朋友吗?”

    “嗯。”

    我泄了气,没精打采地收拾东西,准备下车。

    “喂!”他又叫我。

    “嗯?”

    “你是哪个学校的?”

    “我已经工作了。”

    “可是你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

    “我只是实习。”

    “哦。”他挠挠头,“你电话多少?”

    我不禁怀疑自己的耳朵。

    “你不是要请我吃饭吗?”他说,“你该不会想要赖账吧?”

    “没有没有。”我连连摇头。

    “那我改天联系你咯。”

    “嗯,拜拜。”

    他哈哈大笑,“还没有到站好不好?”

    我恨不得寻条缝隙钻进去。

    “你现在是不是想寻找缝隙钻进去?”

    “……”

    “别这样看着我,我可没有读心术。”

    真神奇,他好似能猜中我的心思,我想什么他全都知道。

    “不要崇拜我。”他说。

    他背上书包,拍一下我的脑袋,“现在和我说拜拜吧。”

    “拜拜。”我机械式回应。

    火车站外面就是公交车车站,我与他不顺路,分别就在眼前。

    目送他渐渐走远,我想起什么,大声喊:“我叫季良,你叫什么名字?”

    几百只眼睛看过来,我后悔不迭。

    他转过身,晃了晃手机。

    我不明所以。

    没一会,他发来一条短信,我刚要查阅,手机屏幕暗了下去——没电了。

    偏偏又碰上堵车,到达下榻的旅馆已过去一个小时。我手忙脚乱地给手机充电,迫不及待地开机,查阅短信,内容是极其简单的两个字:刘镝。

    我惨兮兮地想,我恐怕爱上一个直男了。

    我对他一见钟情。

    季良字

    看罢,思嘉撇撇嘴,写得这么浪漫,谁知道真相是什么。

    等等,刘镝自季良家搬出去,就是因为这些信,这么说,这些都是真的?2o11年5月,距离现在有两年多的时光,这中间,又发生了什么事?

    思嘉抽出第二封信,继续看下去。

    第二封信写着2o11年6月。

    一开头,季良就写:

    阿镝,我完蛋了!

    思嘉正看得津津有味,被一通电话打断了。

    是方健。

    他十万火急地说:“思嘉,怎么办?我的情敌要来我家借宿!”

    这还是思嘉第一次听到他用这副口气说话。

    “情敌?”思嘉问,“谁?”

    “是阿栋的青梅竹马。”

    “是男是女?”

    “和你一样。”

    “……”

    方健又说:“我该怎么办?我要对她热情似火,还是对她冷若冰霜?”

    思嘉安慰他,“你先静一静。”

    方健情绪高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